论深圳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市场化运行

作 者:

作者简介:
胡延华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原文出处:
特区经济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特区经济与港澳台经济
复印期号:2003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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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深圳冠以创业园、创业中心、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名头的孵化企业已有40多家,累计在孵企业超过2000家,在孵企业销售收入超60亿元,“毕业”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超过100家。

      数字是可观的,成绩是骄人的,但背后仍然存在一个悖论和6对矛盾:孵化悖论——相当多的高新技术企业并不是在高新技术孵化器内孵化出来的,而是在孵化器外自生自长起来的;国有孵化器的孵化成功率要明显低于民营孵化器。一方面是政府主管的国有孵化器运作效率不高;另一方面是高新技术企业在孵化器外的大量滋生,这是一个奇怪的孵化悖论。更严重的是,这已经不是存在于深圳孵化器发展中的个别现象,而是全国孵化器都存在的普遍现象。在深圳孵化器的发展中,还存在6对矛盾——深圳高新技术孵化器的市场化发展内在要求与深圳高新技术孵化器的行政化外在压力的矛盾;深圳高新技术孵化器提供的硬服务与在孵企业的软服务需求的矛盾;孵化器的需要的规范的办事程序、灵活的办事方式与深圳政府有关部门已显苛刻、官僚化的衙门作风之间的矛盾;深圳高新技术孵化器提供的有限资金和在孵企业的巨大资金需求的矛盾;深圳高新技术孵化器相互间的激烈竞争与相互依存的矛盾;孵化器对行业协会的依托与深圳行业协会的政府化倾向的矛盾。

      这些悖论和矛盾,最终都可以归结到一个共同的问题也是最核心的问题——孵化器的行政化。孵化器的行政化通过以下几方面表现出来:建立时的政府倡导和推动,自上而下;管理体制的行政化,对口管理,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模式;运作的非市场化,如经营目标的公益化——孵化器成了政府的烧钱机器,制度自然滋生了一批依赖优惠政策的懒汉,孵化器活动范围被政府限定,日常运作的不透明、不公开,黑箱操作;高新技术园区逐渐成为新的区域行政中心,很多政府职能部门已经在高新技术园区派驻了自己的分支机构。

      我们必须象重视国有企业改革那样,重视孵化器的改革。深圳的国有企业改革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落后于江浙了,不能再在孵化器的改革上落后了!说得严重一点,如果深圳不主动改革孵化器的管理体制和运作模式,国有企业的今天就是孵化器的明天!

      深圳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改革的方向是唯一的——进行市场化取向的改革。改革可以分为4个层次:进行市场化的定位、投资体制的多元化、管理体制的民营化、发展方向的市场化——根据国内外孵化器发展的趋势,深圳孵化器的发展方向应该定位于专业化、综合化、虚拟化、网络化、社会化、国际化并与风险投资结合。

      孵化器目标和政府角色:进行市场化的定位

      市场化的定位包括孵化器的定位和政府在发展孵化器中的角色定位。

      重新定位深圳发展孵化器的目标。深圳发展孵化器的目标应该是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孵化中小科技企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振兴区域经济、增加就业和税收,为把深圳打造成为一座高新技术城市作出基础性的贡献。为达到这一目标,孵化器在赢利水平上也应该有一个基本的动态目标,因为孵化器是产业活动分工的深化,我们就必须把孵化器当作一个产业来发展,通过商业化运作来实现产业的良性发展,使孵化器成为高科技产业化可持续发展的助推器。在赢利目标上,必须摒弃公益性(公益性可以通过构建公共技术开发平台、支持资金的无息化、在科技园集中设立集合所有政府部门的一站式服务窗口等来体现),不追求每年的赢利水平,但应该有一个以同期国有资产预期增值率为参照物的长期的赢利预期目标。

      政府在发展孵化器中的角色定位应该是:政府搭台,企业唱戏,专心服务,淡化管理,政府到位而不越位,使企业成为发展孵化器的主体,使民间资本和国外资本成为孵化器的投资主体;淡化房地产开发,通过组织、协调、牵线、搭桥,推动产、学、研、贸、投的结合,强化、推动科研开发和市场开发;减少直接的行政干预和参与,成为支持、促进孵化器发展的制度供给者,把政府变为市场的监管者而非参与者;在搞好硬环境建设的同时,努力营造更好的制度软环境,着眼于把整个深圳都培育成一个大孵化器,把深圳变成孵化科技企业的温床,变成孵化企业的温床。

      鼓励孵化器投资主体的多元化

      目前,深圳由初期的政府单一投资建设孵化器扩展到投资机构、企业、研发机构、大学等独立或合作建立孵化器的多元化时期,逐步形成以民间资本为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和市场化局面,越来越多的国有孵化器走上了民营化的道路,新成立的孵化器中,非国有投资者越来越多,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孵化器市场已经理性地选择了多元化投资。从目前深圳孵化器发展过程中已有的模式看,包括5种:①纯粹的政府主办式,如南山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是由政府成立的专门从事科技企业孵化经营管理工作的非营利性、公益性、社会性服务机构;②民投官管式,如南山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第二孵化基地,是全省第一个民间投资,政府资助,政府管理的科技小企业孵化器;③民间投资政府参与管理式,如佳利泰嵌入式软件孵化器,政府不投资,只是与投资方联合成立孵化器管理公司来管理,使孵化器管理专业化、企业化、社会化;④民企主办式,政府既不投资也不参与管理,只提供其应该提供的政策扶持和服务支持,如天安数码城民营科技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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