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应当保持超前发展

作 者:
林璟 

作者简介:
林璟 博士研究生,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北京 350001

原文出处:
经济体制改革

内容提要:

我国开发区在区域经济中的超前发展,由于其自身的体制优势、服务体系优势、滚动发展优势和政策支持优势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保证开发区再创新优势、继续保持超前发展的总体对策是:继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营造环境为重点,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保证,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目标,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努力提高国际综合竞争力,并积极遵循“并存共荣,因势整合,突出重点,择优扶持,强化特色”的原则,不断发展创新。具体应从政府和开发区两个方面共同推动开发区的超前发展。政府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开发区的管理体制、给予优惠政策支持、加强对研究与开发活动的支持,开发区自身方面,要突出定位创新、机制创新和产业创新。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特区经济与港澳台经济
复印期号:2003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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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12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12X(2003)-02-0086(04)

      我国开发区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际贸易、科学技术与国际分工的发展而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开发区在区域经济中的超前发展(即超常规发展)对社会经济产生的积极影响,越来越受到世人的关注和重视。在新的情况下,开发区应再创新优势,继续保持超前发展,从而带动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一、开发区保持超前发展的理论和实践依据

      经济技术开发区是新型的开放经济区和科技产业基地,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进行超前发展探索与尝试的极为活跃的组织形式。开发区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和新的增长点。开发区的超前发展不仅有充分的理论依据,而且在实践中取得了巨大成功。

      1.开发区超前发展的理论根据

      当一个国家或地区不具备全面增长的资本和其他资源时,平衡增长是不可能的。投资只能有选择地在某些部门或区域进行,而其他部门或地区则通过利用这些部门或区域的投资带来的效应逐步得到发展。开发区的建立和发展都是以我国各区域之间的经济资源和经济发展程度不均衡为前提。一方面,由于历史、地理和自然禀赋等原因,我国存在着区域经济资源的巨大差异,如东部与中西部的差异、南部与北部的差异、不同省区之间的差异等等。同时,各个区域又存在着经济发展程度的极大差距,如发达区域与不发达区域的差距、先进地区与后进地区的差距,等等。另一方面,在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每个产业和企业并非都以同样的速度增长,增长的势头往往首先集中于那些占据主导地位的产业和创新产业,然后波及其他的产业和企业;从区域的空间来看,具有增长势头的产业和企业,也并非同时均衡分布在区内各个地方,而是相对集中于某些城镇中心,并使其首先发展起来,形成区域经济的增长极,然后再向外扩散。开发区的建立和发展,正是为了充分利用和发挥当地经济资源和经济水平的优势,使它们成为当地的经济增长极,促进和带动周围和相近区域的发展,进而在全国经济建设中起到示范和带头作用。因而,开发区必须实行超前发展战略,通过在特定的地域实行特殊政策和倾斜措施,以便形成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区域和国内外的资金、技术和人才,聚集相关的企业集中地进行产业开发,并迅速带动区域经济增长。

      2.开发区超前发展在实践中取得的巨大成功

      开发区扮演着经济最活跃、发展速度最快的角色,它“以外资为主,以工业为主,以出口为主,致力于高新技术的发展”,为我国区域性的发展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在多年的发展实践中,开发区在与国际接轨,吸纳外国投资过程当中所产生的管理体制、思想观念等等往往是超前的,是与国际接轨的。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前,这些特殊经济区实际上已“提前进入”。近10多年来,开发区的超前发展,使其在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中已成为生机勃勃的重要力量和新的增长点。据中国开发区协会会长赵云栋介绍,如今的开发区包括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和保税区等。据不完全统计,属于国家批准的开发区加在一起,全国就有200余家,其GDP占全国的2.43%,工业增加值占全国的3.4%,出口占全国的7.5%。江苏各开发区已成为江苏省经济发展最迅捷的地区。2002年1~6月份,江苏80家开发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900.46亿元,占同期全省总值的18.9%,接近1/5;合同外资、到账外资和进出口比重更为可观,已分别占全省总量的79.5%、64.6%和48.9%。福建的开发区在开放、开发、外引内联,科技创新、体制创新,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发挥了突破性、示范性和带动、集聚及辐射的作用。自1985年国家设立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来,福建省经批准设立的开发区已达78个,其中,国家级开发区15个,省级开发区63个,形成了以国家级开发区为龙头、以省级开发区为基础的全方位、多层次、多功能建设发展的格局。开发区是福建区域经济的增长点和经济发展的重要牵动力量,2001年,开发区工业总产值为1448亿元,占全省的25%;区内外资企业工业产值817亿元,占全省外资企业工业产值的44.7%;是吸引外资的重要基地和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2001年,开发区累计吸收合同外资225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31亿美元,分别占全省的32.7%和34.5%;是出口创汇的主力军,2001年全省开发区出口总额80亿美元,占全省出口总额的57.6%。同时也是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助推器,还安置了近百万人的就业。

      二、开发区在超前发展中不容忽视的问题

      尽管开发区在超前发展中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如不加以重视和解决,将会防碍开发区的继续超前发展。

      1.开发区过多过滥的弊端开始显现

      一是产业结构雷同。开发区中,产业主要集中在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和光机电一体化等几个领域,导致产业投资趋近,产品结构雷同。有关部门曾对全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990种产品进行统计,其中,微电子和电子信息技术产品共1288种,占32.3%。据中央电视台报道,有近30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产电脑,近20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产电视机,而生产手机、寻呼机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已超过10个,更严重的是,目前还有一些开发区正准备马上开展此类产品生产。二是出现引资恶性竞争。招商引资是各类开发区的重头戏,但开发区过滥导致招商引资恶性竞争。由于外资在区域和行业上的过分集中,各地开发区为吸引外资,竞相压价,突破国家土地、税收法规及国家的相关政策,在地价、税收等方面推出一系列地方性优惠政策。土地价格越降越低,有的地方干脆提出免收土地出让费;税收政策也是争取外商的一项主要内容,关系到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国家规定外资企业可享受基本税率15%及“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但一些开发区自定诱人的地方优惠政策,“两免六减半”、“五免五减半”等等也纷纷出台。实际上,成本低、市场大是我国吸引外商的主要条件,只要我们有适合外资落户的法治环境和基本的配套设施条件,外商就会来。开发区不需要见资就引,许多开发区不惜任何代价吸引投资,却没有考虑到这些投资是否适合自身的类型。

      2.没有形成一个全国性的有关开发区的法律体系

      投资者在一个地区的投资是相当慎重的,不仅要考虑当地是否有适合它生长的土壤,同时,也要考虑政策的稳定性以及有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目前,尽管建有开发区的省、区人大都制定了有关开发区的管理条例,但开发区不是一个独立的行政区域单元,开发区的管理机构(管委会)在我国的行政序列中并没有明确的地位,不是一级独立的行政机构,不具备相应的法律地位和权限。当开发区《条例》的规定与有关的上一层次法律、法规相冲突时,开发区的管理条例就失去了法律效力,这同时也给一些外来投资者造成错觉,开发区建设只是一种权宜之计,因而可能动摇其长期投资的信心。

      与此同时,一些开发区的主动权在很大程度上掌握在国际资本手里;区内企业之间、开发区之间缺少横向交流,难以形成植根于地方的创新体系;产业结构上并不具有明显的高度化,开发区的主导产业基本上是劳动密集型的加工出口产业,既缺少自我创新的技术生成,也缺少外来技术的内生转变;对周边地区经济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力度还不大;市场体系建设也不够完善,经济运行机制和行政管理体制还需进一步创新;对外开放功能仍需进一步深化。尤其是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全面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三步战略目标的新的国际国内形势下,一些问题还需要引起高度的重视和亟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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