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F58 〖文献标识号〗A 〖文章编号〗1000-6052(2002)05-0041-03 一、加入WTO对台湾经济的负面影响 台湾是以经济发达经济区的身份入世的。按照WTO的有关协议及台湾与20多个WTO成员方的双方谈判结果,台湾在入世谈判中做出了巨大让步,即便美国等提出的“结束点”(无论何时入会,适应期只截止到2002年)、“头期款”(双方谈判达成后即开放部分产品进口)等也不得不照单全收。台湾在入世问题上所作的承诺主要包括: 关税减让:农业及工业产品平均关税由目前的8.20%降至入世后第一年的7.20%,最后降为5.54%;降税项目共4491项,其中农产品平均由20.02%降至15.21%,工业品关税由6.03%降至4.15%。 市场开放:除稻米采取限量进口外,取消进口限制与管制措施,对部分农产品及小汽车可采取关税配额及特别防卫措施,逐年削减境内农业补贴的20%。同时将解除外国投资人在投资岛内上市公司股票的比例限制,承诺开放商业、金融、电信服务、运输等服务业部门。 台湾还承诺遵守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实施信息产品零关税,并签署“政府采购协定”,开放签署成员参与政府采购投标,等等。因此,加入WTO台湾也将因关税降低和非关税贸易障碍取消而产生负面影响。 1、关税损失严重。为因应入世,台“立法院”2001年10月30日通过“海关进口税则”修正案,修正税项高达5000多项,并且还将逐年降低。预估税则修正后,农产品、工业产品及全部产品的平均名目税率将由现行的20.2%、6.03%、8.2%,在加入世贸组织的当年就会分别降到14.03%、5.78%、7.08%,而未来将再降为12.86%、4.15%、5.53%。修法后的关税减让税率,若配合2000年度进口值估算,台湾入世第一年的关税损失将高达新台币51.1亿台币。 2、失业率上升,失业问题浮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对于一些较不具竞争力的产业及企业的劳工,无可避免地将受冲击,产生“磨擦性失业”、“结构性失业”及若干就业排挤之效应,仅农业失业人口就将超过10万,其他内需型的行业也将进一步释出劳工,预计可能达到25万。 3、面对市场开放的压力,一些过去受保护的产业如农业、汽车、金融业等将受到较大冲击。 (1)农业:台湾原有的高保护、高补贴的农业政策被迫改变,从而降低农民的收入。根据“经济部国贸局”的评估资料显示,估计在加入WTO第六年将使农业产值减少15%;农产品进口增加,农作物产量减少14%;畜产量减少29%;农业就业人口减少10.3万人。 (2)工业方面:台湾汽车工业在过去高关税保护下,以内销为主;占汽车业产值一半左右的汽车零件业,多年来也受自制率限制的保护。入世后,进口汽车关税大幅度调降,将严重冲击台湾汽车工业;而自制率的取消,对以供给岛内整车生产厂家为主的汽车零件业将构成打击,岛内汽车工业目前普遍充满危机感。 (3)服务业方面:台湾服务业大部分是内需型产业,在市场开放后其竞争程度加剧,也将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尤其金融业,台湾银行目前规模较小,家数过多,包括分行在内的台湾银行机构自90年代以来从不足千家而急剧上升至目前的近2700家。由于岛内市场狭小,竞争已空前激烈,尤其最近在岛内经济急剧恶化情形下,呆坏帐比例猛增,经营体质严重恶化。台加入WTO后,承诺在金融市场实施国民待遇,势必有更多的国际金融集团以金融控股公司形式进入岛内进行跨业经营,从而使岛内金融市场竞争更为激烈。而其它专业服务业如保险业也同样面临竞争压力增强的考验。 二、台湾当局因应加入WTO的相关措施 (一)台湾因应两岸加入WTO的原则性措施 1、加强研究发展和自主开发设计能力,加速科技发展及产业升级,以提升国际竞争力。台当局主要通过“科技研究发展专案计划”、“主导性新产品开发辅导办法”、“传统产业升级辅导办法”及岛外技术引进计划,采用租税优惠等政策,以鼓励企业建立自主研发能力,自行开发或引进高科技。此外,台当局还将研拟“政府机关与公营机构优先岛内创新产品办法”,要求公务机关优先采购拥有知识产权的台产创新产品,以鼓励台厂商研发新产品。 2、改善投资环境,创造经济优势。台湾当局主要通过改善国内的投资环境,解决劳工、工商用地问题与环保对投资的瓶颈,激励民间投资意愿,加速发展台湾成为“亚太营运中心”,掌握商机,提升经济竞争力。 3、加强辅导措施,尤其是协助农业及纺织业转型,提升竞争力。如设立产业改造基金、纾困贷款、救助基金、农地释出等因应措施。到2002年度为止,农业发展基金、农产品受进口损害基金累计编列400亿至500亿元。为应对入世,台“行政院”准备逐渐编列预算,使两个基金的规模扩大到1500亿台币。(注:“台研拟入世因应措施”,《台湾周刊》2001年第47期。) 4、建立“安全体系”。加入WTO后,竞争力低的农业及纺织等产业,势必面临相当严重的冲击,并造成失业与社会问题。台湾当局主要通过建构有效的反倾销与进口救济架构应对加入WTO对岛内经济造成的冲击。(注:林武郎:“两岸加入WTO对经贸的影响”,《自由中国之工业》,2000年3月。)为应对届时可能出现的倾销问题争端,台湾有关产业公会及地方性工业会,在台“行政院经济部贸易调查委员会”辅导下,正积极筹组成立“贸易救济小组”,以建立统一对外对话机制,处理相关贸易纠纷。(注:“台筹组‘贸易救助小组’”,《台湾周刊》2001年第47期。)2001年12月16日,台“财政部”又依据WTO“特别防卫条款”(当进口货物超过某一基准数量,或进口价格低于某一基准价格时,可课征额外关税),制订了《执行关税配额作业规定》以及相关措施。有关进口农产品采取特别防卫措施案,适用项目包括花生、梨、糖、大蒜等14项品目,超过基准数量或基准价格者,将额外加征关税。同时,自2002年起,台实施关税配额的汽车种类,包括总重量不超过3.5吨的小客车、旅行车、货车等,共有26项产品。(注:“台制定特别防卫措施”,《台湾周刊》2001年第51-52期。)为避免大陆物品对岛内市场秩序造成重大冲击,将在“过渡期间”建立两岸贸易的“特殊防御机制”,已开放进口可准予暂停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