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看成岭侧成峰

——海南市场化进程指标点评

作 者:
陈文 

作者简介:
陈文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

原文出处:
今日海南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特区经济与港澳台经济
复印期号:2003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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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国民经济研究所采用“主成份分析法”,对全国各省(市区)市场化进程进行了跟踪分析,通过5个方面共23个指标和分指标对各地的市场化相对程度进行测度,提出了《中国各地区市场化进程相对指数2001年报告》。

      从《报告》中可知,海南市场化进程综合指数2000年排在全国第8位(这是根据调整后的指标得出的结论),市场化的总体水平排在全国的前列,有近四成的指标进入全国前10位,基本反映了海南建省办特区10多年来市场化改革的实际情况。

      海南在全国市场化进程的相对指数排名1999年、2000年分别为第7位(6.38分)、第8位(6.41分),得分虽然提高了0.03分,但位次后移了1位,说明全国各地市场化改革的步子都在加快。名列前3位的是广东、浙江、福建(得分8.41、8.32、8.10)。

      从指标分析看,海南“要素市场的发育程度”、“市场中介组织的发育和法律制度环境”两方面的指标均为全国第5位。与全国其他省市相比较而言,海南这两个指标处在前列,显示市场化改革的程度相对较高。而“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和“产品市场的发育程度”3个指标分别为全国第17、14、17位,居全国中游水平,这种状况与特区的身份相比差距较大。上述情况也反映出海南市场化进程的特殊性。

      1、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海南“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指标中有5项分指标,其中“减轻农民的税费负担(以当地农民的税费负担占收入的比例为负相关指数)(注:负相关指数是指一项指标值越小,其排名就越靠前)”和“减轻企业的税外负担(以企业负担的收费、摊派等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为负相关指数)”两个指标分别居全国第3、5位,市场化程度较高。

      其他3项指标中,“市场分配经济资源的比重(地方财政支出占GDP的比例为负相关指数)”居全国第17位,海南市场分配经济资源程度不高,地方财政支出占GDP的比重相对偏高,政府财政在分配经济资源中还有较高的比重。

      “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预(以企业管理者与政府部门打交道的时间比例作为负相关指数)”居全国第27位。这是海南所有指标中在全国排名最后的1项,仅在新疆、贵州、青海之前。根据对海南各地区30家企业的问卷调查显示,海南企业管理者的工作时间用到与政府打交道的时间比例的情况是:分别各有6家占到20%、15%、10%;各有4家占到30%、5%;各有1家占到35%、18%、12%、8%。虽说这一单项指标不能完全反映海南政府与企业的关系状况,但却从一个方面反映了海南政府职能转变与其他地区相比存在的巨大差距,企业办事难的问题也相当突出。

      “缩小政府规模(以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年底职工人数占本省总人口的比例作为负相关指数)”居全国第25位。此项指标排名也偏后,与海南“小政府”这一建省之初就确定的改革目标相去甚远,政府部门机构膨胀,人浮于事,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工作效率和形象。

      海南市场化进程、经济发展需要一个廉洁高效的政府,政府职能、行政管理方式、精干的公务员队伍对创造市场主体——企业良好的生存发展环境至关重要。

      2、非国有经济的发展 “非国有经济的发展”有3个分指标。其中“非国有经济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总投资中所占比重”指标居全国第4位,比重较高,从投资结构看,所有制的改革进展较快。

      但另两项指标 “非国有经济在工业总产值中所占比重”、“非国有经济就业人数占城镇总就业人数的比例”分别居全国第16、21位,处在中下游水平。非国有经济在工业生产(前3名为浙江、广东、江苏)、就业(前三名为浙江、广东、福建)方面与沿海发达地区相比差距较大,从沿海地区的发展看,以市场为导向的非国有经济部门的迅速发展对经济增长和市场化作出了最重要的贡献,而海南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不甚理想,严重影响了海南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市场调节在整个经济中的比重的提高。

      海南非国有经济的发展需要市场化的其他方面如政府、产品市场、要素市场、中介组织及法津制度多方面的全面扶持,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如改善民管经济的融资环境,为有发展前景、产品有市场、资金回笼快的各类中小企业,包括个体私营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缓解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积极探索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利用民间资本,促进各类中小企业的发展;改善经济环境,继续取消一些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减轻企业的社会负担及企业的交易成本;尽快出台海南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法规。

      3、产品市场的发育程度 “产品市场的发育程度”有2个分指标。 “价格由市场决定的程度(由3项分指标社会零售商品、生产资料、农产品中价格由市场决定的部分所占比重合成,为1999年数据)”、“减少商品市场上的地方保护(各地抽样调查企业在全国各省市区销售产品遇到贸易保护措施陈述的件数与相应省区的GDP之比的负相关指数)”二项指标均居全国第17位,表明海南政府指令性价格和指导性价格在产品价格形成中所占的比重相对偏高,并且存在着相当程度的地方贸易保护。与海南建省初期处于全国前列的水平相比,这一方面也表明产品市场的市场化程度回退较大,另一方面也表明其他地区的市场化进程在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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