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01年年底中国加入WTO,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更高、更新的历史阶段。如何抓住历史机遇——即如何在WTO的框架下推动经济的发展无疑是各级政府、学者所共同关心的课题,而加入WTO后经济特区的发展方向更引世人瞩目。在全面、深入研究WTO的相关规则与实质的基础之上,笔者认为特区经济的发展应从“政策优势”向“规则优势”迈进,才能维持特区经济在全国继续领先发展的态势。 一、WTO的基本原则及其实质 WTO(即世界贸易组织),是在原关贸总协定的基础上于1995年成立的一个更完整更具有活力的永久性的多边贸易体系,被誉为“经济领域的联合国”。它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世界银行(WB)一道被认为是世界经济大厦的3大支柱。任何一个国家要真正进入国际经济大循环,都必须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正因为如此,中国为了扩大改革开放的成果,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而进行了长达十几年的加入WTO(复关)谈判。 WTO的基本原则包括:非歧视性原则、关税保护和关税减让原则、一般取消数量限制原则、公平贸易原则、豁免与实施保障原则、磋商调节争端原则、对发展中国家特殊优惠原则、透明度原则等。通过对WTO基本原则的深入理解,笔者认为WTO是以市场机制为基础、以市场规则为保障,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无扭曲的竞争,克服贸易保护主义,促进贸易自由化的多边贸易体系。在WTO的框架下,市场竞争呈现为受市场规则约束的有序竞争。从某种意义上说,世贸组织与其说是一个组织,不如说其实质上是一系列要求成员方从事贸易需要遵守的协议,是为参加多边贸易体系的成员之间的经贸交往提供了一整套共同遵守的有约束力的行动准则。世贸组织的规则具有严肃性兼灵活性的特点,“原则之中有例外,例外之中有原则”是其生动写照。它是在关贸总协定的基础上产生的,基本上继承了关贸总协定所有的基本条款和谈判成果,并有新的补充。与关贸总协定相比,世贸组织所涉及的领域不仅包括工、农业产品货物领域的贸易规则,而且还包括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处理规则。因此,世贸组织是一个比关贸总协定更加严格和完整的一套规则和体制,它在规范各方贸易与投资规则,调节各成员之间经贸关系,推动自由贸易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上将发挥重大作用,对投资、贸易和经济发展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我国加入WTO后的应尽的义务与享受的权利都体现在WTO的整套规则与系列协议中。 二、寻求加入WTO后特区经济发展的优势 加入世贸组织,对特区经济的发展既是机遇又是挑战。经济发展全球化的背景无疑为特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一是有利于加快特区经济开放的步伐;二是有利于进一步深化特区经济体制改革,加速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三是有利于建立规范、高效的管理体制。然而,经济特区同样面临巨大的挑战,以往的政策优势逐渐淡出历史舞台,如何寻求新的竞争优势并保持特区之“特”的本色无疑是特区在未来发展中所面临的现实困难。为此,有相当部分的学者认为经济特区已名存实亡,建议中央政府撤消经济特区,尽快实现中国国内市场的大统一;而持相反意见的学者认为,尽管特区发展的路径从“以改革促开放”转向“以开放促改革”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但经济特区的历史使命并未完成,建议将特区经济向自由贸易区过渡。笔者认为上述两种观点各具合理但又各具偏颇之处。我们无意卷入这场争议,然而我们应当面对现实、与时俱进,重新认识经济特区在新的历史时期的使命。特区经济发展的优势应从“政策优势”向“规则优势”过渡。从当前全国经济领域的主要矛盾来看,市场秩序混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的突出表现,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障碍。市场秩序的混乱在于市场规则的缺损、冲突及失效。如何在转型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市场规则,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应该成为经济特区目前的一项历史使命。经济特区完全可以在全国率先实现市场规则的优化,进一步强化经济特区在全国经济发展中领先地位,以“规则优势”来突显经济特区之“特”。 1.何谓“政策优势”。所谓“政策优势”是特指在改革开放初期在经济特区实行的以税收减免优惠为核心的特殊经济政策所形成的竞争优势,以吸引外资、引进先进技术,促进特区经济的发展。我们应当承认,在改革开放初期特别是在我们还不知道市场经济为何物时,这种政策优势对特区经济竞争力具有极大的正面影响。也正因为这种政策优势的极大作用,使经济特区取得了举世注目的成绩,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发挥了“四大窗口”(即技术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知识的窗口和对外政策的窗口)作用。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特别是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以后,经济特区的“政策优势”逐渐淡化。原因有二:一是许多内地省市的各级地方政府纷纷效仿经济特区的做法,为吸引区外投资特别是外商直接投资竞相提供优惠条件,在税收的减免幅度与期限上以及土地使用费方面的优惠比特区的规定有过之而无不及。时下火热的西部大开发正演绎为政策大开发。从这个角度看,特区的政策优势已经或正在消失。二是加入WTO后经济特区的“政策优势”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精神,而且在已经承诺全方位开放的今天还自愿为急于抢滩中国市场的跨国公司提供“超国民待遇”无疑是自毁长城。况且,从当前国际投资的新动向来看,投资环境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对技术密集型项目尤其如此。因此经济特区吸引外商直接的重点应放在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上。而完善、有效的市场规则是投资环境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