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巴比伦到巴格达

——两河流域的光辉和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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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世界之窗

内容提要:

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流域美索不达米亚平原,是古代光辉灿烂文化的发祥地之一。在今天伊拉克国土境内,人类兴建起第一批城市,创造文字,刻石记下最早的法律。亚述人在这里建立第一个军国主义国家。从此这个地区吸引着从尼布甲尼撒王到亚历山大大帝等等征服者。


期刊代号:D421
分类名称:青少年导刊
复印期号:2003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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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的伊拉克,历史上是一个既拥有高度发达文明又争夺激烈战乱频仍的地方。上古时代的两河流域不是沙漠,而是名副其实的“新月沃地”。这里出现了最早的城市,开始积累财富和确立等级制度。文字是供治理这个比较复杂的新世界的有效工具,战争则是用来在这个新世界掠夺同胞兄弟财产的残酷手段。

      两河流域美索不达米亚幸运的基础也是人类共同走向文明的道路。因为从公元前10000年左右起,生活在这里的人就开始逐渐学习播种和收获,将野马或野牛驯养成家畜,从而愈益脱离曾经长达10万年之久的狩猎和采集生活。发明文字是人类文化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一次飞跃。这里第一次形成了拥有疆域固定的领土主权及其下属权力机构的国家,开始有了政治活动,包括用文字缔结的书面协定和成文的法律,同时也开始以维护国家利益的名义对邻国进行战争。石器时代宣告结束,但用来制造武器的金属还不是铁,而是青铜。

      汉谟拉比

      公元前3000年至前1000年之间,不断交替统治两河流域的部落为苏美尔人、阿摩利人、胡利人或喀西特人。这些部落的人都只拥有姓氏。他们的历史和他们领袖的历史至今大半不为人们确切了解,见诸文字记载的史料过于零星分散。

      第一位引人注意的人物是公元前1800年左右古巴比伦王国国王汉谟拉比,有一个石头雕塑的他的头像为证。他给我们留下了全世界最早法律文集之一的《汉谟拉比法典》。这部法典的基本思想是主张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凡弄瞎他人儿子的眼睛者,必须将其眼睛弄瞎抵罪。凡打断他人一根骨头者,必须打断其骨头抵罪。”条例是残酷的,但确保了以法治国,尽管并非适用于一切人,因为对奴隶或半自由人不是平等相待。奴隶或半自由人身体受到残害,法律允许用罚款的办法给予补偿。如果一个男子打伤怀孕妇女或使她因伤致死,不是惩罚男子本人,而是将他的一个女儿处死抵罪。在古代巴比伦生命安全最无保障的要数医生。虽然他们给人医治好眼病、骨折或腱劳损能获得固定的银币报酬,但如果病人眼睛失明或死去,便要将医生的手砍断。此外,在汉谟拉比统治时期规定饮食店一概由妇女经营,酒柜女服务员也必须特别小心。如果有顾客投诉她们斟酒时失礼,一经查实,便将她们扔进幼发拉底河淹死。

      汉谟拉比的王国占有整个美索不达米亚,无论他自己或他同时代的人,都认为他是一位公正温和的国君。镌刻在石碑上的他制订的法典开宗明义指出:“我向全国颁布权利和推行公正,使万民欢悦。”法典最后诅咒未来每一个胆敢不以他汉谟拉比为榜样治理国家的国王,声言愿巴比伦所有神明惩罚他,“天降燎原烈火烧死他的侍从”,或者叫他“长毒瘤无药可治”,让他“不得好死,断子绝孙”等等。

      亚述人

      继巴比伦王国之后统治两河流域的、为我们确切了解的是亚述人。亚述人与巴比伦人同属闪米特人,他们统治两河流域整整700年,恐怖残暴和血雨腥风罄竹难书。他们无休止地进行战争,从北部今天的摩苏尔出发,一步步向南扩张占领整个美索不达米亚。亚述统治者强迫民众向他们交纳大宗贡品,对反抗者格杀勿论,并以此引为骄傲。历代亚述国王指使手下人刻石立碑,夸耀他们的无上权力和自信。国王提格自吹征服了42个部落。他在公元前十二世纪让人刻石竖碑宣布:“我使这些地区变成焦土,横尸遍野,有如被猎杀的兽群。”

      亚述人在都城尼尼微塑造的艺术浮雕也颂扬他们的残暴。从浮雕上可以看到不计其数的敌人被斩首或被木桩刺穿身体而死。还有被挖掉眼睛的,被活活给砌在墙身内的,被烧死的或被剥皮抽筋的。一座浮雕上可以看出有专管记下斩获敌人首级数字的统计员。另一座浮雕塑造一位亚述国王和他的妻子躺在田园般风光的原野上,但旁边的树上就挂着一颗俘虏的首级。

      亚述国王以“受命于亚述之神的法官”自命,敌对者理应战战兢兢向他们伏地请罪,统治这片当时已知的世界就是他们的目的。他们现在使用的武器已不是用青铜、而是用铁铸就。他们用骑兵、战车和强弓硬弩于公元前七世纪征服巴比伦人,血洗首都,连城墙墙基都予以彻底摧毁。他们击败大国埃及,强迫法老的国家向他们纳贡。但尽管如此亚述国王仍有时间和兴致乘坐战车使用长矛和弓箭猎狮。据今天人们研究认为,这是源出一种宗教仪式性决斗。因为亚述国王代表亚述神,而狮子是一切黑暗势力的象征,非予以战胜不可。一位亚述国王在碑文上夸耀自己猎杀了2000多头狮子。

      亚述人制订的法律过分繁琐而且残酷。例如丈夫当场抓获妻子与人通奸,法律规定:“如果丈夫决定杀死妻子,也可一并杀死奸夫。如果决定割掉妻子的鼻子,应将奸夫毁容。但如果对妻子不作处理,则应也将奸夫不加处理释放。”法律规定,凡违反契约的人,应在地上倒一升芥菜籽,令其用舌头一粒粒舔食干净。情节严重者则令其吞食一磅羊毛,然后大量喝水——可能将肠子胀断。如果原告被告双方经法庭审理确证被告无罪,可以判处原告死刑。遇到疑难案件由法院组织“神意裁判”,方法是将被告捆住手脚投入河中,如果没有淹死,即裁决处死原告。

      亚述巴尼拔王(前667—前631)是亚述后期最残暴的国王之一。他的文化程度很高,博览群书,将首都尼尼微扩建成当时最雄伟壮观的大都会。他选派手下文书官将所有知道的苏美尔和巴比伦成文著作收集起来,刻制成3000块泥版保存,其中包括记述后来见诸圣经的巴比伦遭受大洪水之灾故事的《吉加美士史诗》集。经过2500年后,这座泥版图书馆于1845年被考古学家挖掘尼尼微废墟时发现,几乎完好无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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