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成熟游民层”问题的由来 社会的青少年偏差行为和犯罪现象受到世人的重视,是从“文化大革命”之后的青少年犯罪开始的。因为在“文化大革命”中成长起来的青少年是“文化大革命”的最大受害者;而且,当“文化大革命”之后的社会其他群体的利益迅速得到补偿时,这代青少年作为一个广泛群体的利益被彻底地剥夺了。这样,青少年阶层或群体必然会以它特有的形式“反抗”社会。所以,在“文化大革命”结束之后,青少年犯罪首先以它的发展速度快、范围广、持续时间长、在社会犯罪中所占的比例大、犯罪率高、对社会危害严重和团伙犯罪突出等特点,展现于社会之中。 但是,社会的发展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改革开放使中国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社会在迅速进步的同时,也给社会发展带来了许多问题。大约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90年代初期起,转型社会的特定历史条件“创造”了培育“游民阶层”的土壤与条件,一个特殊的社会阶层“社会游民层”产生,它由以下四部分人组成:(1)在大量离乡别井背景下产生的“农村游民层”;(2)以下岗、失业为主要成员的“城市游民层”;(3)未能上学、未能工作、在城市游荡的“低层次青少年群体”或称为“发展未成熟的游民层”;(4)大量的未能得到改造好的“二劳人员”,即刑满监狱释放人员和期满解除劳动教养人员。这样,从这时起,中国社会的犯罪主体发生了某种“结构性的变化”:即从以青少年犯罪为主体犯罪向“游民层犯罪”的方向发展。 根据邵道生的“游民层犯罪理论”,当今的青少年犯罪实际上是属于“未成熟的游民层”,它的主体是:(1)因经济原因没有条件上学的青少年;(2)小学毕业升不了初中、初中毕业升不了高中以及中途退学、辍学的学生;(3)被开除学籍、退学或者辍学的所谓“流失生”(邵道生,1999)。据邵道生在《中国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的理论与实践》中指出:“值得注意的是,在查获的刑事犯罪成员中,被开除学籍、退学或者辍学的所谓‘流失生’迅速增加,据调查,全国每年小学毕业升不了初中、初中毕业升不了高中以及中途退学、辍学的学生有600多万人,而且失学率不断上升。这部分人就业不到年龄、生活不能自立,加上家庭社会管理教育不力,极易受社会环境不良影响而违法犯罪。调查表明,在少年犯罪成员中,流失学生占70%-80%,而且还在上升。”(邵道生,1996)如果将每年这类失学、辍学、流失生的数字相加,将是数千万。这是一个令人震惊的天文数字,它也是我国源原不断的社会犯罪的“后备军”。所以,当我们重点讨论当今社会的青少年偏差行为或犯罪时,实际上是如何处置、对待“未成熟青少年的游民层”问题。从这个角度看,探讨社会转型期“未成熟游民层”问题产生的原因与对策分析,对于预防与减少青少年偏差行为或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未成熟游民层”问题产生原因及关键因素分析 长期以来,“未成熟游民层”问题的产生原因一直被认为是教育体系里的“家务事”,但是,现在这种观点正在被新的观点所替代。我们认为,“未成熟游民层”问题产生的原因应是多元问题共同影响的结果,应该从全方位角度,跳出由学校内问题发生或仅在学校内进行事后处理的模式,转向着重所有可能影响学生游民层发生的学校、家庭、社会大环境等综合因素与个人因素,以便能整体地对青少年偏差行为或犯罪的“游民”原因加以尽可能干预与预防。 我们认为,影响“未成熟游民层”问题发生原因及其关键性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个人因素方面。青少年因本身的学业成绩欠佳、学习上有困难、自我概念较差、与学校同辈间相处不好、有被孤立的感觉或因身体健康不佳、怀孕等而决定离开学校,另外建立新的生活圈、寻求新的认同感,甚至有些青少年会因为在外犯案情节严重,必须到少管所内接受矫正,而离开正规学校教育体系。除此之外,经济因素也成为影响学生是否决定在校学习的一个次重要因素。在都市社会的高消费生活形态下,青少年为满足其个人虚荣,在家长所给予的零用钱不足之下,会向外寻求打工赚钱的机会,间接地提高了青少年中途辍学及其游荡的可能性。 (2)同辈因素方面。青少年在校与同学关系不佳,或是遭受到他人的欺压等,都会让青少年对到校上课感到排斥;另者,经由朋友、同学的介绍,加入或组成各式各样的帮派、组织等,也是青少年追求刺激、缓解压力及寻求认同的一种娱乐模式,也由于这些活动的时间有些与学校上课的时间冲突,有些又在深夜举行,间接地都会影响到青少年到校意愿及学习状况,从而更加深了青少年排斥上学的心理,也增加了青少年涉入不良事件的机会,严重影响青少年价值认同感。 (3)家庭因素方面。家人关系不佳及沟通渠道、技巧不良对青少年的生活方式和成长也带来了莫大的冲击。父母疏于管教或不当的管教方式、家人间冷淡地各行其是,对家缺乏强烈的期待与归属感、父母亲因为工作忙碌而难有亲子沟通的机会……等,皆让身处青春期的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因缺乏生命中的导师而备感仓惶失措,也常造成个人情绪起伏不定。甚者,因家人对其教育成就期望低或重大家庭变故,各种不同的家庭危机(例如,父母婚姻关系恶劣或离婚、家中陷入财务困境……等),皆可能让青少年无法专心于学业,因而中途离开学校,停止接受教育。 (4)学校因素方面。由于整个教育环境受到升学主导及功利取向的影响,学业成绩成为判断学生之唯一价值与成就及人际互动的重要评定标准。为确保学生能顺利升学,学校多安排密集的考试与练习,强迫学生学习;家长为避免孩子跟不上学校课业,多要求学生参加课后辅导或接受补习教育,在如此高的填鸭教育政策下,易造成成绩优异的学生为维持其一致的成绩水准而压力倍增,而成绩较差、跟不上进度的学生易生自暴自弃的心理,并选择逃避来减轻其挫折感,或者以反社会的行为方式表现自我。如此,自我调适及适应力较差的学生易被贴上“双差生”(即学习差、品德差)的标签,由此产生拒学、厌学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