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宗棠吏治思想述论

作 者:

作者简介:
孙占元 山东师范大学历史系

原文出处:
山东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1995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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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学

      吏治,指官吏治事的方法和成绩。晚清著名政治家左宗棠讲求吏治思想的主要内容:一是对吏治务求予以整饬,并通过“察吏”来革庸奖循;二是主张以“训吏”和“恤吏”来提倡为官之道。

      一、整饬吏事与“察吏”

      吏治的好坏,关系到统治机制能否正常运行。因此,历代统治者面对着吏治腐败的状况,都对整顿吏治予以关注。然而,封建制度本身的局限,恰恰又使得其吏治的整饬难见成效。清王朝自乾隆朝后期起,吏治日趋昏暗。嘉庆初年,曾处理了乾隆宠臣和坤贪污一案,嘉庆皇帝也力图振刷纲纪,但官吏的腐败已成普遍现象,其处理胡齐伦贪污案采取大事化小的办法即表现出吏治整顿乃困难重重。嘉庆皇帝发出了这样的哀叹:“各省地方官积习因循,稍能守法奉职者,已不可多得。”①道光皇帝也曾采取一些措施整顿吏治,甚至做出节俭的样子,时常穿着打有补钉谓之“打掌”的旧裤子,试图有所作为,扭转颓风,结果也未能使政务有什么起色。道光朝所面临的不过是“日之将夕,悲风骤至”②的政局,“公卿大夫日以薄书期会相责成,而天下之利权,非中饱于私家,即漏卮于海表。”③对此,左宗棠有清醒的认识,他说:“嘉、道以来,天下切要之政莫如讲求吏治,”④主张从整饬吏事入手。

      左宗棠意识到人民群众反抗清王朝的起义与“吏治不修”密切相关。他说:“惟吏治不修,故贼民四起,此时再不严治,奸民慎择牧令,事更不堪问矣。”⑤“天下之乱,由于吏治不修;吏治不修,由于人才不出;人才不出,由于人心不正。”⑥因此,他主张:“勘乱之道,在修军政,尤在饬吏事。军政者弭乱之已形,吏事者弭乱之未发也。用人之道重才具,尤重心术。”“深维致乱之原,于属吏之庸鄙猥诈者,实不觉恨之深而绳之峻。”⑦左宗棠从维护清王朝统治的利益出发,强调对吏治的腐败进行整饬,目的是为了防止天下大乱。这固然表现了左宗棠所持的阶级立场,但他认为整顿吏治为“弭乱之未形”,说明他对社会“致乱”的原因还是有比较深刻认识的,揭露出清朝吏治的腐败成为导致社会动荡不安的重要因素。

      左宗棠对整饬吏治尽管决心很大,但清朝吏治昏暗已成积重难返之势。对此,左宗棠多有述及。他说:“闽省吏治、军政之权,由于因循粉饰已久,积习相沿,骤难更易,……一省之大,筹兵则无一卒之恃,筹饷则无一月之储。问守令,则朴干者难得数人;察局员,则练达者未能指数。”特别是随着捐官风气盛行,许多人“一经得官,即可兼权子母。入仕之始,即怀苟利之心,取息稍丰,又可为捐升之本。而且委署必计年限,更换多因调剂。其作官也,俨若经商;其视官也,一如传舍。”左宗棠深为“吏治不修,官司不知教养为何事,治本之策已亡;官司不知政刑为何事,治标之策复失”而感慨,他在上奏中表示了如此心境:“自入闽以来,所见所闻竟有出意想之外者,中夜以兴,罔知攸措。”⑧他在家书中同样说道:“闽中兵事尚无他,所苦在本地无一将一兵之助,而吏治民风竟颓敝无可下手处。”⑨“惟吏事则贪庸者多,尚难整理,……是为焦烦耳。”⑩

      左宗棠的可贵之处,是知难而进,主张对昏愦、贪庸之官予以革职,对精明、廉正之官给以褒奖,并强调“为治之道,兴利不如除弊,任法不如用人”,(11)在吏治的整饬中把“察吏”作为如何用人的重点来对待。

      左宗棠数次上奏主张将那些“年力衰颓,昏鄙不职”而“难膺表率”、“貌似有才,心殊狡诈”而“有玷官箴”、“庸懦糊涂”“性情乖谬”而“不堪造就”、“才庸识暗,贪利忘公”而“庸劣不职”(12)的官吏革职。他甄别官吏的方法为“凡属之贤否,政事之得失,舆论之是非,俱默为存记,时加访察。”在这些思想指导下,左宗棠不仅革去了一批贪庸之官的职位,而且对于那些“为守兼优”、“堪膺表率”、“廉干朴勤”、“舆情爱戴”、“守洁才长”的官声卓著、政绩昭彰者”力请加以任用,以表明“澄叙官方至意”。(13)

      左宗棠寄希望于“良吏”任政,并亟求“治事之才”。他说:“良吏难得,良吏而兼将材者更难得。”(14)“维经武之道,丰财居一;理人之术,得才为先。闽省吏治、军政之坏,实均因贫困而起。则治闽之要,首在理财。理财之要,在于修明政事。孟子所谓‘无政事,则财用不足’者此也。今欲修明政事,则必先求治事之才。”(15)在左宗棠看来,清朝的衰败与缺乏人才有关,“偌大世界,能胜督抚者竟不可多得。”(16)他认为“东南大局,若有实心任事、稍通方略者三数人及早经理”,(17)局势将会对清政府的统治有利。于是,他强调指出:“我国家自强之道,莫要于捐文法,用贤才,任亲贤以择督抚,任督抚以择守令。政事克修,远人自服。”(18)他的结论是:“任法不如任人,人存而斯政举;兴利不如除弊,弊尽而利自生。”(19)可见,左宗棠所遵循的是儒家政治思想中“人治”的观念,把为官之人的道德品行和才干视为吏治好坏的关键。

      左宗棠不仅主张将庸劣之官革职和任用政绩卓著者来整顿吏治,而且强调对那些鱼肉百姓、贪赃枉法的官吏雷厉风行地进行惩处。他在处理江苏道员杨坊“因奸致富,又复为富不仁”,“膜视邦族奇荒,不加拯恤”时指出:“杨坊以市侩依附洋商致富,十数年间,拥资百万,捐纳道员。从前在浙经手洋务,往往从中渔利,人所共知。……此次因浙省奇荒,谕令捐米五万石赈恤灾民,竟敢藐抗不遵,委摧罔应。”鉴于此,左宗棠上奏“相应请旨,敕下江苏抚臣,将已革道员杨坊派捐京米勒限追缴,再行押解来浙捐输赈米,以杜规避。”(20)左宗棠主张“察吏必先惩贪”,他面对贪官污吏充斥的状况指出:“国家好好地方,好好百姓,尽为若辈搅坏,殊深发指。”(21)他强调对欺压民众的官吏应绳之以法,指出:“朝廷设官,所以为民,当为地择人,不当为人择地。现在北山以内贤能尚多,此皆克庵之力也。当留其贤者久任其职,责其成功,加以拔擢,其不肖者重法绳之。”(22)他主张对“鱼肉缠民,假权作势”者应“收回魁柄,惠此一方”。(23)他在查处甘肃徽县知县杨国光营私一案时指出:“杨令国光前在署徽县内一意营私,声名狼藉,业经本爵大臣阁部堂札饬撤职查办。”但在查办过程中,不仅该知县的下属们纷纷“设词开脱”,“代为弥缝”,而且作为其上司的巩秦阶道的道台也采取阳奉阴违的手法,表面上“以实事求是自任”而实际上却是“随俗波靡,于应办各事并无整顿实效,此次委查杨令国光劣迹又漫不加察”。左宗棠不无感触地说:“甘肃官场恶习,惟以徇庇弥缝见好属吏为事,不复以国事民事为念,驯致上下相蒙,吏事废驰。若再事因循,不知伊于胡底。兴念及此,实深叹恨。”(24)于是,他将包庇杨国光的县丞、道台给予记大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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