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国甲寅四年“变政”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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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文华 新华社山东分社

原文出处:
历史教学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1995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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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平天国建都天京之后的第二年即甲寅四年(1854年),曾经对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政策作出一系列重大调整,因为它未涉及领导阶层的变动,与后来的天京事变不同,这里姑称“变政”。

      甲寅四年的“变政”,对当时加强内部和军民团结,稳固太平天国政权基础、挽救当时危急的政治军事形势,都起到重大的作用,是太平天国历史上一大转折。

      一 癸好三年的政策错误

      太平天国癸好三年(1853年)二月在南京定都为天京后,突然颁布了《待百姓条例》,从天京开始,随后又在某些中小城市推行了几项史无前例的政策,包括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引起群众强烈不满。它主要为:

      1.消灭家庭,实行半军事化,男女分别集中的营馆分居制。

      有关这点,当时亲历其事的文化人有许多记载,基本内容是一样的。大体过程:“于是男子先分馆聚处”,“男馆既立,贼又赶女子出,不准私住……,越日乃分前后左右中五军女馆,每军以一至八,分为八军……,其夫与子寻踪至,虽见而不敢交一言,言则犯天条”,“议立‘牌尾馆’,使残废者守馆,老病使扫街道、拾字纸……”①。

      当时人有一首乐府词《姊妹馆》,十分形象地描绘了消灭家庭时家人分散的情景:“分男行,分女行,女人廿五一室藏。女官狰狞叱私馆,户籍散漫无人管。鸡犬踯躅,女官杀之;儿女惊啼,女官笞之;珠王宝贵,女官携之;米盐凌杂,女官持之。一肩行李重难举,沿街抛弃纷如雨;逢人问路面含羞,今身栖身在何许?回看老屋成灰堆,千辛万苦从兹来。”②一年后即甲寅四年夏,太平天国官方也承认:“……分为男行女行,以杜淫乱之渐……,在尔民人以为荡我家资,离我骨肉,财务为之一空,妻孥忽然尽散,嗟怨之声,至今未息……”③。

      2.没收私人工商业,设立官典衙。

      太平天国《待百姓条例》,除了消灭家庭之外,在经济上则宣布:“天下之田皆天王之田,天下之货皆天王之货”④,“店铺买卖本利,皆系天父之本利,不许百姓使用,总归天父”⑤。据罗尔纲先生考证:“后来在天京将全城商店和手工业作坊都收归国有,成立百工衙和诸匠营,实行了公有制。”⑥

      3.由独尊拜上帝教而焚除一切中国书籍的文化政策。

      在建都天京不久由天王御准颁布的官书《诏书盖玺颁行论》,25篇文章中都提出凡太平天国印行的书籍即“诏书”上一律要经天王御批并加盖天王金玺,以“昭信实而壮观瞻”。这样一来使未经奏得旨准、未盖金玺的书籍便成禁书。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诏书盖玺颁行论》书中所收地官副丞相黄再兴的那篇文章,明确指出了所要盖玺印行和禁止买卖书的范围和政策:“当今真道书者三,无他,旧遗诏书、新遗诏书、真天命诏书也。凡一切孔孟诸子百家妖书邪说者尽行焚除,皆不准买卖藏读也,否则问罪也。”⑦这篇文章与所呈录的28部书,均经天王旨准作为“诏书”盖玺颁行。28部书包括西洋基督教《旧约》和《新约》(均改称“遗诏书”)2部,其余是太平天国颁行的典章制度、教材,洪秀全、杨秀清等人的言论集即黄再兴所谓的“真天命诏书”共26部,却没有一本中国的经史古籍。所以,天王旨准盖玺的《诏书盖玺颁行论》一颁行,天京立即成了清一色的太平基督世界,焚除“孔孟诸子百家”书的大火轰然而起。这一罕见的焚书运动,使许多原来饱读诗书对太平军未必抱恶感的人,一下子惊破胆、寒了心,成了太平天国的反对者。

      4.大兴土木,铺张浪费。

      定都天京之初,太平天国的领袖们便已飘飘然,虽然提出了定都天京“正是万国来朝之候,大兴土木之时……”,驱使分居在各营馆的男人妇女,并从上游湖北等地招来工匠,为天王及诸王侯赶建王府。并从女馆中为诸王选征美女;从育材馆里挑取少年儿童为王侯丞相们“打扇”“听使”;从上到下讲究排场,规定小至管25人的两司马也可以乘坐四人抬的黑轿;用器则诸王使用金铸的尿壶,“其伪丞相等碗箸亦用金打”⑧。这些铺张行为,招致物资严重浪费和流失。

      由于一连串政策上的严重失误,丧失了民心,太平天国的大好形势迅速改观。在进入天京以前,各地人民对太平军是“贼至净迎之,官军至皆罢市”⑨,由初入天京时的“严严整整,民心佩服”(李秀成语),不到一年就“嗟怨之声,至今未息”(杨秀清语)。大批居民或随军出征或死或逃亡,仅9个月时间,天京人口数即由破城前的260万降至男3万女11万余人。反映到军事方面,则是北伐军困于河北,西征军遇到劲敌而转攻为守,天京城下围城的清军江南大营虎视耽耽,形势相当危急。

      二 错误政策引致内部分歧

      太平天国领导集团原来齐心合力,取得节节胜利,入城后错误政策引出了内部严重分歧。

      关于政策的出台问题,郭毅生先生考证认为:癸好三年初“辉煌的军事胜利与政治上的‘四海归心’,使洪秀全晕眩了”,“他和太平天国几位决策人没有经过反复论证,便贸然颁布了《待百姓条例》……”⑩。这是正确的。

      当时的实际情况是,在太平军攻克南京前5天即二月十日,太平天国的主要决策人东王杨秀清以太平天国左辅正军师的名义,对南京城乡居民发布的安民告示,明白无误地宣布:“士宜横经(读书),农须负耒,工人居其肆,商贾转其筹。自谕之后,尔等务宜安居故土,乐守常业,圣兵不犯秋毫,群黎无庸震慑。”(11)杨秀清的这一命令,在太平军初入南京时得到严格执行,当时人记载说:“贼初入城,犹未敢遽入人家,……数日传锣令百姓贸易如故,不开张将搜杀”(12),这一记载与李秀成的“严严整整”说明相符。但不久,大约在二月下旬至三月上旬之间,局面突变,杨秀清的告示为《待百姓条例》所代替,发生了消灭家庭、焚书、废除私人工商业的震撼人心的事件。到五月初一日,杨秀清不得不提出已故萧朝贵以《东王杨秀清西王萧朝贵安抚四民诰谕》的形式,重新宣布二月初十日安民告示同样的内容说:“士农工商各力其业。自谕之后,尔等务宜安居桑梓,乐守常业,圣兵不犯秋毫,群黎勿宜震慑……”(13)。很明显,这是针对消灭家庭、焚书、废除私营工商业的《待百姓条例》,而再版发布的二月初十日安民布告。所以,《待百姓条例》的发布时间,应当是太平军二月中旬进入天京以后和杨秀清五月初一日重发安民布告以前,即天历二月下旬至四月之间,正好这一时间杨秀清暂时离开了天京政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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