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孙中山“天下为公”的思想

作 者:

作者简介:
蒋懿菊 绵阳师专政史系副教授

原文出处:
社会科学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1995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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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下为公”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精华。中国传统文化始终呈现出动态态势,每一时代的思想家都为其添砖加瓦,构铸着时代的新内容。《礼运篇》中,关于“天下为公”的思想,反映的是生产力极端低下时期原始民主制的一些内容。孙中山在近代历史条件下,以西方资产阶级民主制为参照系,以使祖国独立、文明、富强,人民幸福为奋斗目标,继承和发扬了这一传统思想,为它注入了民主主义的新内容,把这一传统思想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在今天的历史条件下,仍有其积极意义。本文拟就孙中山“天下为公”思想的内容谈谈自己的认识,以就教于方家。

      孙中山把他创立的三民主义作为拯救祖国出水火,使人民登于衽席之上的宝药灵方。他对“天下为公”思想所赋予的时代新内容集中反映在他对三民主义所作的解释上,而这主要表现在他积极倡导的平民主权论、公仆论和真富论等方面。

      平民主权论,即民权论

      “执共和主义”,“把我们中国造成一个二十世纪头等共和国”①,是孙中山革命一生所追求的目标。孙中山认为,“中国数千年来都是君主专制政体,这种政体不是平等自由的国民所堪受的。”②“历代皇帝专制的目的,第一要保住他们的皇位,永远家天下”③,“皇帝和国家没有分别,我是皇帝,所以我就是国家”。他还说,“君主总揽大权,把国家和人民做他一个人的私产,供他一个人快乐,人民受苦他总不理会。人民到了不能忍受的时候,便一天觉悟一天,知道君主专制是无道,人民应该要反抗,反抗就是革命,……便发生了民权革命。民权革命是谁同谁争呢?就是人民同皇帝争。”④孙中山提倡的民权革命就是革封建专制的命,铲除造成中国民贫国弱,屡遭侵略的祸根。

      孙中山生活的时代,正是中国封建专制制度发展到顶峰,也正是进入最腐朽并走向衰亡的阶段,人民处于完全无权的水深火热之中。他愤怒谴责满清封建专制制度“庸奴误国,荼毒苍生,一蹶不兴”⑤,“政治不修,纲纪败坏,朝廷则鬻爵卖官,公行贿赂,官府则剥民刮地,暴过虎狼,盗贼横行,饥馑交集,哀鸿遍野,民不聊生”⑥,“集会有禁,文字成狱,偶语弃市,是人民之集会自由、出版自由、思想自由已剥夺净尽”⑦。满清专制统治不仅造成中国落后,还对外妥协投降,把中国的主权拱手让人。中法战争中,“中国军队正在镇南关谅山大捷,法军几乎全军覆没,后来中国还是求和”。孙中山指出:“中国之所以开这个先例(作者注:即战胜求和不败而败),是由于满清政府太糊涂。”“再推到前一点失地,是伊犁流域,霍罕和黑龙江以北诸地,就是日前俄国远东政府所在的地方,中国都拱手让去外人”⑧。因此,这样的政府非推翻不可。孙中山提倡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民族革命,是立足于民权的,他说过,民族革命和民权革命是“二而一,一而二”的事情,“就算汉人为君主,也不得不革命”⑨。

      孙中山的奋斗目标是要建立同封建专制制度完全不同的民国,他认为民国应是公天下。他说:“民国和帝国是不同的,帝国是皇帝的一人专制,民国由全国人民作主,帝国是家天下,民国是公天下。好比做生意,帝国是东家生产,民国是公司生产;公司生产赚了钱,股东都有份,东家生产赚了钱,只有一个人享受。”在孙中山的思想中,人民才是国家、社会的主人,是有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的。他说:“民国是大家都有份的,我们是中华民国的人民,便是中华民国的主人翁,再不和清朝一样,要做官吏的奴隶。”⑩“提倡人民权利,便是公天下的道理。公天下和家天下的道理是不同的。天下为公,人人的权利都是很平的;到了家天下,人人的权利便有不平”(11)。很明显,孙中山奋争的民国,国家主权不为少数人所垄断,而属于人民。他说:“夫中华民国者,人民之国也。君主专制时代,大权独揽于一人,今则主权属于国民之全体,是四万万人即今之皇帝也。”(12)“国民为一国之主,为统治权之所出。”(13)孙中山把民权主义作为三民主义的核心,就是要做到“人民管理政事”(14),国家重大事情要人民来决定和管理。

      孙中山吸取欧美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的民主思想,提倡自由、平等、博爱。1906年的《军政府宣言》中说:“我等今日与前代殊,于驱逐鞑虏,恢复中华之外,国体民生尚与民变革,虽经纬万端,要其一贯之精神则为自由、平等、博爱。”(15)但孙中山认识到这些权利是“附属于民权之上的”的,“因为有了民权,平等自由方能够存在,如果没有民权,平等自由不过是一种空名词。”(16)这就是说人民掌握国家政权是核心,是根本,有了这个根本性权利,人民才可能在政治地位上平等。孙中山还说:“天生人类本来也是不平等的,到了人类专制发达以后,专制帝王尤其变本加利,弄到结果,比较天生的更是不平等了。……因为这种人为的不平等,在特殊阶级的人,过于暴虐无道,被压迫的人民,无地自容,所以发生革命风潮,来打不平等”(17)。“这种三民主义可以一贯起来;一贯的道理,都是打不平等的。革命军的责任,是要把不平的世界打成平等的。”(18)

      孙中山是立足于中国的实际向西方寻找救国真理的先进人物。因此,他晚年的民权思想大大超过了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范围。他考察了欧美资本主义的政治得失,指出欧美“还不能达到民权的充分目的”,“所以外国的民权办法,不能做我们的标准,不足为我们的导师。”(19)他指出如欧美的选举权就有财产的限制,因此剥夺了许多人的选举权。他原来是主张效法欧美的议会民主制度的。1906年《中国同盟会革命方略》宣告说:“今者由平民革命以建民国政府,凡为国民皆平等以参政权。大总统由国民公举。议会由国民公举之议员组成。制定中华民国宪法,人人共守。”(20)到1924年,孙中山作三民主义演讲时,指出了欧洲代议制的弊端。他说“现在的代议士,都变成了‘猪仔议员’。有钱就卖力,分赃贫利,为全国人民所不齿”。“把国事都付托到一般猪仔议员,让他们去胡作非为,国家前途是很危险的。”“我们国民党提倡三民主义来改造中国,所以主张的民权,是和欧美的民权不同”(21)。他认为,“近世各国所谓民权制度,往往为资产阶级所私有,适成为压迫平民之工具。若国民党之民权主义,则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数人所得而私也。”(22)孙中山鲜明地反对资产阶级少数人专政,他的民权主张就是建立平民政府,这个平民不仅包括一切参加反帝反封建的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也包括了工人、农民等劳动人民在内,他们都是政权的主人。这是孙中山晚年民权思想的一个重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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