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世纪中叶上海租界社会风尚与民间生活伦理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长莉 中国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

原文出处:
学术月刊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1995 年 07 期

关 键 词:

字号:

      一、问题的提出:民间生活伦理

      儒家世俗伦理与近代资本主义的关系是当今学术界关注的一个课题。所谓世俗伦理或称民间伦理,乃对人们的日常行为具有心理约束力的伦理观念。触发这一讨论契机的是对韦伯关于宗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理论的再思考。但是,立足于中国近代历史的实际进程来看,仅以韦伯的方法来讨论中国的民间伦理问题,起码有二个局限:第一,中国作为一个后发型近代化国家,走向近代化首先是一个社会综合变动的过程,有其自身的关键问题和生长点,仅以经济伦理的视角观察民间伦理与近代化的关系,是过于狭窄的。第二,在对中国民间生活具有一定制约和影响作用的世俗伦理中,除儒教外,还并存着大量非儒教的因素,如佛教、道教以及民间的生活经验、处世信条等等。而中国在开始与西方接触时,正值正统儒教对民间生活的约束力衰微之际,因此,即使我们把这些因素都归入广义的儒教伦理中,也需要对其中的不同因素的实际情形区别看待。

      有鉴于此,需要向两方面深化研究:一是基于中国民间伦理的特性,建立针对这些特性的理论分析模式;二是对中国近代化过程中民间伦理的实际变化情形,作更多的经验性研究,以奠定进一步理论分析的实证基础。就第一点而言,日本著名思想史家沟口雄三作了一些开拓性的工作,他把广义的中国儒教按其不同的层次、对象、范畴划分为十个方面,其中把“民间伦理”,即渗透于民间生活中的文化观念、群体意识作为一个方面,并将其分解为三个层面,一是由为政阶层注入的,来自上方的“教化伦理”;二是平民为了维持自身生活需要的,来自下方的“生活伦理”;三是表现在社会职业观念上的“职业伦理”。①这种划分为我们梳理、分解中国民间伦理这一庞杂的观念形态,提供了一种有效的分析工具。特别是对“生活伦理”的区分,于考察中国近代早期在为政的上层缺乏变化正统儒教控制松驰的情况下,民间伦理所发生的变化,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就借用这一理论,将19世纪中期的上海租界社会,这一中西文明接触初期,文化融汇面最大,民间社会变化最大,民间伦理的变化与冲突表现最集中、最具代表性的社区,作为个案,对这一时期出现的几种比较突出的社会风尚——人们的一种群体性的行为选择——所反映出来的民间伦理的变化,作一考察,以期在经验性研究方面作些探索。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指的现实中的民间生活伦理,不是全然与正统儒教分开的,由于儒学本源的入世世俗性质,一些儒学原义本就与民间的生活经验相重合,或者已融于人们的生活伦理之中了,只是由于后来统治阶层对某些内容的特意提倡,才使得在一些观念上正统教化伦理与民间生活伦理显分二途。

      二、社会风尚与民间生活伦理

      自汉代实行“独尊儒术”以后,直至清代,儒家伦理一直被历代统治者奉为正统教化伦理,这种以家族主义和小农经济为基础,有利于维护官僚专制制度下的社会等级秩序的道德伦理体系,在官僚士大夫阶层的提倡和教化下,渗入民间的社会生活之中,居于主导地位。与此同时,在民间的实际生活中,还存在着来自人们生活需要和生活经验不同于正统教化伦理的民间生活伦理。尽管它们往往受到排斥,或居于末流,但却一直在人们的实际生活中发挥着一定影响。特别是在社会变动政治统治松驰、正统教化伦理的控制力和影响力随之减弱的时候,民间生活伦理就会活跃起来,焕发出生命力。

      19世纪中期的清朝社会正是处于这样一个时期。在西方侵略的背景下,一方面是太平天国等大规模的民众反抗运动使清政府政治控制无力,一方面是官僚士大夫阶层的腐败减弱了道德形象和教化功能。上海处于太平天国运动中心地带,又是最早一批开放通商口岸,在通商后二三十年间形成的上海租界社会,这种正统教化伦理对民间影响的衰微尤为严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这里是一个快速发展起来的华洋混居的移民社会。除了约两千外国侨民之外,中国居民基本上是从上海城内及江、浙、闽、粤、鄂、湘等其他地区迁来的移民。这些人或由于躲避战乱,或为了谋求生计,离乡背井而来。他们脱离了原来相对固定和封闭的乡村社会,进入这个人们彼此陌生、流动性很大的商业社会里,使正统伦理对于人们的约束力大为松驰,导致人们互助互惠的实际效用大减。

      其次,租界地区由外国人行使行政管辖权,原来官方对于民间的教化渠道及惩戒机制被基本阻断,使正统教化伦理的社会强制力大大削弱。

      最后,租界的社会活动中心,已不是传统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或传统城镇封闭性的小工商经济,而是以对外贸易为核心的开放性的商业活动,基于前者的儒家教化伦理,已不再能对新的社会环境发挥像以前那样全面有效的功用。

      相形之下,人们为适应新的生活环境,更多地受来自于实际生活经验的“生活伦理”支配,采取更为实际有效的行为方式,因而导致民间生活伦理空前活跃,其影响力大为上升,出现了一些与正统教化伦理明显相悖的社会风尚。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争趋从商之风、奢靡之风和“欺诈奸伪”之风。

      正统教化伦理对商人是执贬低和贱视态度的。一方面,认为商人“不劳而食”、“与民争利”、“唯利是图”、“重利轻义”、“无商不奸”,因此是道德低下的;另一方面,将商人列于士、农、工、商四民之末,认为商业的过度发展会妨害农本,并会造成财富集中,危害社会安定,所以历代统治者标举“重农抑商”、“崇本抑末”为国策,视商人的发展为社会之害,对商人行排斥政策。这种正统“抑商”、“贱商”观念,午百年来通过政策实施和教化而深入民间,影响着人们的择业观念。一本明清时期广泛流传于下层民间的童蒙读物《四言杂字》中,关于择业的顺序即是:“人生世间,耕读当先”,然后才是“生意买卖”。另一本童蒙读物《教儿经》中,首先也是教人读书求仕,其次是“不会读书把田种”,即务农,然后才是从商,所谓“无田无地学买卖”。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