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本文较为全面系统地论述了左宗棠整饬吏治的具体做法:惩贪倡廉,赏罚分明;制定《要言》,注重教育;严于律己,做出表率;不徇私情,秉公执事。 关键词 左宗棠 整饬吏治 勤政爱民 左宗棠在中国近代史上是一位颇为复杂而又有影响的人物。他的一生大半是在戎马倥偬中度过的,他挥师西征,收复新疆的胜利常为人们所称颂,他残酷镇压陕甘回民起义的劣迹,也为后人所鞭挞;他不顾年老力衰,坐镇福州,最后病死于抗法斗争前线的爱国精神,更为史学家撰文颂扬;而他整饬吏治,振兴政风,从严律亲,亲躬践行的行为,却为人很少知晓。这里,笔者想就此谈点粗陋之见。 1840年,英国侵略者用炮舰打开清政府闭关锁国的大门之后,中国社会从此开始进入衰败的时代。至道咸年间,官场的恶浊,吏治的腐败,已成为封建衰世的不治之症。社会弊政已到了“痼疾已深,急难救药”的地步。 生活在统治集团的上层、身居重臣之位的左宗棠,对于官场的黑暗和社会腐败的情况,不能说不了解。他认为,如不迅速而有效地扭转这种腐败的政风,则势必使国内已经十分尖锐的阶级矛盾更为激化,最终要酿成“激民为乱”的大祸,以至摧毁清廷封建统治的根基。因此,他对整饬吏治极为重视。他说:“天下之乱,由于吏治不修”①,“惟吏治不修,故贼民四起”②;“戡乱之道,在修军政,尤在饬吏治。军政者,弭乱之已形;吏治者,弭乱之未形也。”③左宗棠认识到吏治腐败是农民揭竿而起的主要原因,所以他把整顿吏治看成是“弭乱之未形”。 左宗棠整饬吏治的做法是: 惩贪倡廉,赏罚分明。左宗棠对为官清廉者,不仅拔擢重用,还慷慨地以自己的薪俸贴补其贫寒的生活。比如,他的得力副手刘典,曾任帮办甘肃新疆军务之职。刘平时“自奉俭约”,居处“环堵萧然,一如寒素”。这位清廉的官员为西征军筹饷运粮,编验、组织后援部队,日夜操劳,忠于职守,终因积劳成疾,病死军中,家中老幼无以为养。左宗棠得悉后痛悼不已,毅然拿出自己的六千两俸银交给刘典家属,赡其87岁的老母和抚养其子女。又如,知州州长官成定康办事公道,生活清贫,工作勤恳,染疾在身,左宗棠给他写信劝慰道:“该守积劳成疾,实深挂念。血性男子遇事不肯放过,不肯随人,固是本色。然当百忙之中,亦须稍存暇豫之意。庶心神和适,不知竭蹶。古人云:‘爱其身,以有待也。’又云:‘能事不受迫促’。乃为入粗入细经纶好手。愿贤者百尺竿头,再加进步!”④成定康病愈后,左宗棠对他拔擢任用,委以重任。 而对那些贪脏枉法者,左宗棠则深恶痛绝,严惩不贷。左氏在任闽浙总督时,曾命福建巡抚徐树人将贪吏周式濂、周大健等加以劾办,并严肃地指出:“国家好好地方,好好百姓,尽为若辈搅坏,殊深发指!”⑤当徐犹豫不决、难下决心时,左宗棠严责其对贪吏心慈手软,认为“一家哭何如一路哭!”⑥不要因怜惜一人犯罪,而使国家蒙受重大损失!左氏在任陕甘总督期间,西北政风尤为败坏。为了纪纲法正,取信于民,左宗棠果断地处罚了一批营私舞弊、贪赃枉法的官员。他将冒销赈粮的甘肃总兵周东兴于军前正法枪毙;甘州乔良庭、李太和因造谣惑众,阻纳官粮而被杖毙。特别是处理甘肃徽县知县杨国光营私舞弊一案更令人拍案叫好。杨国光在任内目无法纪,贪污受贿,肆意鱼肉人民,由于作恶多端,案情被揭发,左宗棠在批复甘肃布政使崇保调查杨案的报告中写道:“杨令国光前在署徽县任内,一意营私,声名狼藉。业经本爵大臣阁部堂札饬撤任查办”⑦并对为杨“设词开脱”说情的顶头上司董文焕、陈炳基等人予以“记大过”、“永停差遣”的处分,批评他们“无非为贪猾之令,曲意保全”,敦促“勒令实查杨署令劣迹具覆,如有一字含糊,定惟该道是问!”⑧左宗棠严惩杨国光一案,深得民心,听之无不拍手称快。左宗棠挥师西征,写信给部将张曜光说:“阿奇木伯克(批一城的最高行政长官--引者)等鱼肉缠民,假权作势,亟应收回魁柄,惠此一方。”⑨新疆收复后,左氏指示部将刘锦棠对南疆旧设的伯克、台吉,凡“不职者随时革换”,“严禁其假公事需索平民财物”。库车上层分子阿卜都拉肆意勒索当地群众,被就地正法,同时将其同党纳思尔等7人,立毙杖下。身为封疆大史的左宗棠除弊兴政,决心大,手不软,刀子快,敢碰硬,这种有胆有识的气魄和快刀斩乱麻的果敢行为,在晚清满、汉官员中是无以伦比的。 制定《要言》,注重教育。对于贪官污吏,给以必要的处罚是完全正确的,但惩处不是最终目的。要使政风好转,政治清明,还必须对官员们进行日常思想教育。为此,左宗棠选辑了前人关于专论吏治的文章18篇,于1872年在兰州精心编成《学治要言》一书,分发给各级官员阅读,作为他们廉洁尽职的标准。此书的内容可概括为:第一,为官必须“爱民”。“官必爱民,乃为尽职”,“地方官职在牧民,民之事即己之事也”;第二,为官必须清廉。当官的“必自守严正安重,无偏好,无轻言妄动,使人得而玩之。日用物件,悉照民间平买,无贪小利,短折累民”,“食用须酌定章程,丰俭适中,他物宁自节省,无好侈靡,奢而不足,必致妄取于人,所得甚小,而所失甚大”;第三,做官要勤于治事。“当官三字:曰清、曰慎、曰勤。尝与同官论三事次第,皆曰以清为本,余则谓非勤不能”;第四,为官要慎于用人。“用人弊不一端,撮要言之,则曰上下壅隔而已”,“宽以待百姓,严以取吏役,治体之大凡也”;第五,当官的必须熟悉国家法令、法律。“《大清律例》一书,乃国家之大经大法”,“合行通饬所属各厅州县,嗣后于办公之暇,将《大清律例》及《洗冤录》二书,各日反复披阅,深思熟读。”⑩左宗棠认为,各级官员只要按照以上“准则”处理日常公务,政风就能得以好转,就会取信民心。诚然,在腐败的封建官制下,这些“条目”是无法捆住那些目无法纪贪赃枉法者的手脚的,但应该承认,这些为官“准则”的颁布对于改良吏治,缓和社会矛盾是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