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寿潜与晚清新政

作 者:

作者简介:
茅家琦 吴春梅 南京大学历史所

原文出处:
历史教学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1995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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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创办铁路 推动立宪

      在晚清十年新政时期,汤寿潜是一位十分活跃的人物。他的主要活动是创办铁路与推动立宪。

      早在1898年,英商怡和洋行与盛宣怀签订了《苏杭甬铁路草约》,强迫接受它的借款,修筑苏州--杭州--宁波的铁路。但一直没有签订正式的合同。后盛致函英商声明,如六个月内不勘路订正式合同,草约作废,但英商一直没有回答。随着收回路权运动的高涨,1905年汤寿潜和张元济等人发动旅沪浙江同乡,倡议集股自办全浙铁路,并成立商办全浙铁路公司,公举汤寿潜为总理,刘锦藻为副理。8月,清廷发布上谕,同意全浙商办铁路公司成立,并允准“所有前与英商订立苏杭甬草合同,著责成盛宣怀,赶紧磋商,务期收回自办,毋得藉口延宕。”①同时授汤寿潜四品卿衔,以示奖励。英方闻知苏杭甬铁路遵旨自办后,藉口草合同进行要挟,英驻华大使向清外务部纠缠,恫吓说:“浙江绅民无理之举动颇有险碍”,“中政府如仍袖手旁观,深恐两国纠葛,华英利益,均受巨亏。”②江浙绅民则坚持废约自办,展开了轰轰烈烈的保路运动。

      保路运动的焦点在于废除苏杭甬铁路草合同,坚持民间筹款自办。保路运动中,汤寿潜率同绅商,积极主动。1906年7月汤寿潜在给外务部、商部的函件中,指出苏杭甬铁路草议应作废的五点理由:

      “苏杭甬铁路草议非契约,一应废。议浙路而不一问浙之官民,二应废。议从速而久不办,三应废。光绪二十九年,浙人拟自办,先勘江墅入手。盛大匣函促该商,限六个月,不办,此路作废。该商又默许废议,四应废。该商冀民法而就国际,不顾与盛议,既无原议,安有接议?五应废。”③

      在对待浙路问题上,清廷商部与外务部态度不一致。1906年商部奏请清廷批准苏杭甬铁路章程,外务部却屈服于英国的压力,认为苏杭甬铁路草合同“势难作废”。指出折中办法:将借款与造路分为两事,路由浙人自造,款向英国借入。1907年11月清廷批准了外务部借款和造路分为两事的方案,向英国借款150万镑,并聘英人担任总工程师。

      对于清政府的强迫借款,汤寿潜撰《论浙路勒借外债之弊》,公开抨击,并指出强迫借款对立宪与实业的不良影响:

      “苏杭甬借款一事,实足以败宪政之初基,而危国本;灰营业之众心,而穷国计;阻侨民归国投资之热诚,而离国人之心。朝廷如虑此举之大失人心,必宜速将主持借用外债之外部尚书,立予谴责,使其拒绝外人之要求,以慰天下之人望。不然,怨毒所丛,危亡随之。”④江浙各地纷纷成立了国民拒款会。各团体还致电汤寿潜,表示全力支持。浙江旅宁同乡在给汤寿潜的电文表示:“拒款极表同情,旅宁已开会,电部协争,喧传汪得九五扣,实可愤恨,虽毁庐不足蔽辜。此间拟集股协助,望公坚持到底。”⑤邬纲和汤绪甚至以身殉路。邬纲是浙江铁路学堂的学生,听到强迫借款的消息后,“连日不食,槌胸夜哭。十七日呕血以殉。”⑥汤绪是浙路工程师,“受聘浙路,风雨勤劳,不辞辛苦。今因借款事急,不可挽回,愤病归里,绝食五日而死。”⑦1907年11月汤寿潜在浙路股东特别大会上致词时说:“邬、汤之殉,妇孺咸戚。绍之饼师,杭之挑夫,沪之名伶,义愤所激,附股若竞。绅商类多闳达,夫岂相让?潜等陋劣,过荷垂信,吾浙夙以好义闻,撄此戟刺,宜奋发不能已。”⑧在给嘉兴中学的谢电中,汤寿潜表示:“殉路已两人,杭且有挑夫二、三千求附股,人心如此,浙或不亡,潜惟死以报。”⑨

      汤寿潜得到江浙广大绅民的强烈支持,坚持保路斗争。1909年向清廷提出废约、拒款、撤回英工程司的要求。1911年汤寿潜又与江苏铁路公司商定:江浙两路公司一致行动,撤消沪杭甬铁路局。在江浙人民坚持不懈的斗争下,1911年2月,沪杭甬铁路借款合同终于被废。浙江保路运动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在保路运动中,汤寿潜无可争议地成为浙江保路运动的领袖。保路运动的胜利,与汤寿潜的努力有不可分割的联系。保路运动一开始,汤寿潜就认为,废约与否有赖于工程的进展情况。为招募足够的资金,公司采取集股和购股两种方式,大股每股至百元,小股每股仅五元。这样,招募对象就由富商巨股扩展到一般大众。到1906年9月,已筹款到421万元。保路拒款运动更进一步推动了招股工作的进行,到1907年10月,各地认集股款已达2300万元。

      招股工作的顺利进行推动了工程的进展。1907年3月,沪杭甬铁路沪嘉段通车,8月,沪杭铁路江墅段通车。1909年8月13日,沪杭铁路全线竣工。据邮传部考核,平均每里工费不过1.8万元,仍及沪宁路的三分之一。邮传部考核后认为,沪杭铁路居全国商办铁路之冠。这不仅在于其工费低、质量高,亦在于其修建的长度。截至1911年,全国已修筑的商办铁路共401里,而沪杭铁路就达311里。

      沪杭铁路的修成,汤寿潜起了重大的作用。1909年6月25日《民呼日报》对汤寿潜及刘锦藻的作用做了一个评价:

      “奏办不及四稔,杭嘉三百余里,倏涌现风驰电掣之汽车,翳谁之力?不爱薪金,不支公费,芒鞋徒步,忽杭忽沪赃物勿论矣。前年分潮猛烈,外人之强硬,部臣之狡猾,与夫众议之沸腾,咽呜叱咤,瞬息万状,诚出生入死时也。汤以刚劲,刘以镇静,历七月,艰险不少懈,亦不少馁,卒至股东非股东、浙人非浙人、挹血沥汗、认集巨款。”⑩日人支南珏一郎亦将沪铁路的修筑归功于汤寿潜,说:

      “群谋所以自筑之方,各省闻风兴起,公司林立,然其间良莠不齐,有名无实者,及败于经理之手者,时或有之,而夙著成效,日见蒸蒸,浙路实据其首。争回借款之局,而成为完全商办,其结构实较他处为难,赖汤寿潜之力成。”(11)

      汤寿潜不仅投身于保路运动,还积极参与立宪活动,成为东南地与张謇齐名的立宪派首领,时人称之为“张汤”。

      预备立宪是新政时期清政府的一次重要活动。汤寿潜的活动主要集中在敦促清廷速开国会,建立责任内阁方面。预备立宪上谕下达后不久,汤寿潜和郑孝胥等人两次电请清廷,要求速开国会。为推动清廷立宪,1906年12月汤寿潜与郑孝胥、张謇联合旅沪江浙闽绅二百余人,在上海成立了东南地区最大的立宪团体--预备立宪公会,并与张謇被举为副会长。1908年清廷的九年预备立宪期限公布后,汤寿潜等人认为,九年预备,期限太长。在5月29日预备立宪公会致宪政编查馆要求速开国会的电文中,汤寿潜增加了十分深刻的八个字:“时不我待,敌不我待”。他与郑孝胥、孟昭常等人以立宪公会名义致电清廷,要求“以两年为限”,正式召开国会。并与张謇等人,以预备立宪公会名义电邀全国各省立宪团体,采取统一步调,赴京请愿,以敦促清廷早日召开国会。在《代理浙人国会请愿书》中,汤寿潜以欧美和日本因立宪而富强的历史事实,指出速开国会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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