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兴的政治道德

作 者:
肖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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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团结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1995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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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辛亥革命时期,黄兴对政治道德的注重,是同盟会一代人中比较突出的。黄兴既有对道德规范的提倡,又有对道德的自我修养和实践。

      据说,黄兴曾对人说,他在从事革命之初,就注意到太平天国领导集团中互争权势、自相残杀,以致功败垂成的历史教训。因此,黄兴在同盟会期间,就很顾全大局,特别是维护孙中山的领袖地位,不在细故上纠缠,以避免影响团结和革命的前途。一九○七年为国旗图式问题,黄兴和孙中山发生冲突,事实上是相互配合与适应的问题。他一度打算退出同盟会,而其领导的“华兴会”是同盟会中一个最大的“山头”,但他最后还是顾全大局。黄兴在致胡汉民信中说:“名不必自我成,功不必自我立,其次也功成而不居。先生保定须执着第一次起义之旗?然余今为党与大局,已勉强从先生意耳。”胡汉民等都十分赞赏黄兴提出的道德标准。

      同年,孙中山遭到章太炎等人不合事实的攻击,甚至章等人主张改选黄兴为同盟会总理。黄兴却为维护同盟会的团结,而作重大努力,他致信主持同盟会总部工作的刘揆一表示:“革命为党众生死问题,而非个人名位问题,孙总理德高望重,诸君如求革命得有成功,乞勿误会,而倾心拥护,且免陷兴于不义。”后来,章太炎、陶成章等继续加强对孙中山的攻击,黄兴致书孙中山表示:“桀犬吠尧,不足诬也。我公当亦能海量涵之。至东京事,陶等虽悍,弟当以身力拒之,毋以为念”。

      二次革命失败后,黄兴和孙中山先后流亡日本,两人对政治形势、革命方略和失败教训诸问题,发生了一系列一时难于解决的分歧,很难继续合作。但黄兴仍力顾大局,避免和孙中山发生过于严重的冲突,黄兴向孙中山表示:“弟如有机会,当尽我责任为之,可断言与先生之进行决无妨碍。”不久,黄兴远走美国,从事宣传工作。

      黄兴的基本政治道德标准是不争权利。在民国初年政局混乱、权利之争十分严重的局势下,黄兴一再以身作则,力图挽回消极的政界风尚。南京临时政府结束后,关于新的内阁人选问题,南北双方有所争执,特别是在内阁总理和陆军总长任职上,争执比较激烈。同盟会方面基于对袁世凯的不信任,在袁任总统已成事实的前提下,主张应由同盟会方面出任总理及陆军总长。但黄兴“素怀归隐之志”,意欲与孙中山同时进退,作为在野人士,为国服务,以不争权利表率天下。当时,谣言四起,对黄兴多所攻击,而黄兴未予争辩。孙中山为此复信给章太炎说:“以先生之明,犹谓克(即克强,黄兴字——笔者)欲谋总理,冤枉如此,谁与为辩,则不知清帝未宣布退位之前,季新、少川曾私约克仍掌陆军或参谋,而克拒之曰:奈何仍以是污我。文屡与言,亦期期不可。展堂等自爱其乡,欲求克归粤一镇民军,亦不允。其厌事如此,乌有为总理之心事,更安有为求总理而变乱大计,强无为有,如来书所云者。”后来,出于维护南方军队的需要以及同盟会方面对袁世凯的戒备,在唐绍仪新组内阁之后,黄兴出任了临时性的南京留守职务。不久,政界风波又起,黄兴在留守任上遭到了严重的财政困难,同时,反对派诬称其有割据东南的野心。黄兴本拟三个月完成留守职务,“处处力求收束,并无积极思想”。于是,他决心洁身明志,并表示:“统一政府既经成立,断不可于南京一隅,长留此特立之机关,以破国家统一之制,致令南北人士互相猜疑,外患内忧因以乘隙而起,甚非兴爱国之本心也。”于六月十四日通电解职。在他回乡的路上赋诗道:卅九年知四十非,大风歌好不如归。惊人事业随流水,爱我园林想落晖。入夜鱼龙都寂寂,故山猿鹤林依依。苍茫独立无端感,时有清风振我衣。表现了他“视富贵如浮云”的飘逸境界。同时,黄兴针对当时政界竞逐权利的不良倾向,大力提倡政党的道德心。他告诫国民党人说:“第一,重道德心。一党有一党之道德,道德不完,则希望即不能达。权利心重,义务心即消亡于不觉。我辈今日当提倡人人除权利心,以国家为前提。党德既高,则希望可达。然党德者,又不仅本党应有之,无论何党亦当保而有之也。”他对当时政党间的无原则冲突,强调指出:“凡他党之所主张,不可为无意识之反对,只当以国利民福为前提,平心静气。为稳健之批评,以待国民之抉择。盖政党必具此党德,方能光辉发达,成极伟大之政党,否则亦终归失败而已”。

      袁世凯帝制自为,使讨袁运动又高涨起来,面临这种形势,黄兴立即重新奋起,讨伐袁世凯。鉴于民初的教训,对讨袁后的前景,不免忧心忡忡地指出:“自袁贼乱国以来,一般士夫以权利相尚,即民党之铮铮者亦侈言之,恶德相沿,成为习气。若不改革,国必大乱,不可底止。兴屡与国人相勖,见义而不谋利,明道而不计功。兴所以不急急求归者,亦在此也。”这里,民党之铮铮者,当指孙中山。因为,在中华革命党的组织工作中,孙中山明确规定了革命成功后,革命党人在政权中的独占地位,规定首义党员为元勋公民,得一切参政、执政之优先权利。这为黄兴所不赞成。他对不争权利的政治道德规范,不仅大声疾呼,还以身作则。幸好,孙中山的中华革命党因运动失败,无所成就,不得不发布宣言,放弃一党独占政权的要求。谭人凤致电黄兴说,“近者中山来沪宣言,廓然大公”,要求黄兴“主张划一,门户洞开”,与孙中山合作。黄兴立即复电表示:“兴屡通函电,共起讨贼。并党界亦消灭,何门户之可言?特披腹心,即希鉴察”。

      黄兴归国后,一方面提倡民党的团结,赞成不党之说,一方面呼吁政界“不为利动,不为威劫”。他回顾民初的教训说“自民国成立以来,报馆、国会同为代表民意之机关,在国中非常尊重,不可不就往事以勉将来。昔日之国会、报馆,因随世界潮流,为有党之结合,不免互相误会,舍政见而为私争,不商榷大计而攻击个人。今往事已矣,重振旗鼓,脱专制之束缚,以建共和民国,当一本良心之主张,以谋国是,尽舍私见而谋国政,此实第一要义也。”他自己对于政治上的权位十分淡泊,既不接受总统高等顾问的聘任,也不答应湖南人请他回乡从政的要求,他表示:“仆此次归国,见各国国力发展之基础,皆立根于实业与教育。故吾人所贡献于国家者,正不必垂绅拄笏,然后可以谋民福。譬如经营一良好教育之学校,得十百佳子弟以磋磨之,使成令器;或于一市一乡间刻苦经营,俾蔚成一自治之模范,皆足以告无愧于国家,何必定欲做大官、负大任,然后自愉哉?”不久,黄兴因病去世,可谓善始善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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