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午战争是康有为近代化观的转折点,它使康有为用新的角度重新审视了中国此前的近代化。在中日对比的基础上,康有为提出了变政的主张,他融中学西学、民主民本为一体,创立了一种新的近代化观。这一思想缩短了中国与世界进步潮流的差距,有利于中国的近代化,但它也有着先天的不足,妨碍着改革的深化。 一、甲午战前的近代化思想 甲午战争之前,康有为的近代化思想有三个方面: 第一,发展近代国防、经济和教育。由于鸦片战争后中国外交屡屡失利,康有为十分重视引进和建设近代工业、交通和军事设施,尤其强调铁路对于国计民生的重要意义,指出:一可便利各地人员往来,有利于政治统一;二能收回为洋人所夺的利权;三可方便南粮北运,杜绝漕运之弊;四为便利调兵,有利于国防;五可加强南北方的经济文化交流,“广见闻,通语言,一风气,商贾飞屯而泉流,农工变业而交益”;六可使有余补不足,有助于减少饥荒,发展生产。他认为,发展近代经济和国防是国家民族自立于世界的根基,“兵之众,器之奇,格致之精,农商之密,道路邮传之速,卒械之精炼”就是西方称雄世界的重要原因①。中国欲富强,也必须重视于此。 第二,以“变成法、通下情、慎左右”为主的政治改革。康有为在一上书中指出,如果仅仅进行经济、教育、军事等方面的改革,而不进行相应的政治改革,并不能使中国独立富强。他说:“今天下非不稍变旧法也,洋差商局学堂之设,开矿公司之事,电线机器轮船铁舰之用,不睹其利,反以蔽奸”,其原因就在于“上体太尊而下情不达”。这是造成政治腐败的重要原因,因为“太尊则易蔽,易蔽则奸生,办事不核实,以粉饰为工,疾苦不上闻,以摧抑为理”,犹如人患食道癌,“饮食不下,导气血不上达,则身命可危”。如何解决呢?“在通之而已”。沟通的办法,“在霁威严之尊,去堂陛之隔,使臣下人人得尽其言于前,天下人人得献其才于上”,如此必能够法立而国治。康有为把民主归结为“通”,虽然在工具理性的层次触及到了民主的重要内容,表现出中西思想的某种相通之处,但它并不符合由近代天赋人权思想所表达的民主本意。他的思想所体现的,是中国自古就有的民为邦本的思想。这种民本思想承认民对于国的重要性,即所谓“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然而民的这种地位是以君权的存在为前提,民的作用也在于确保君权和君主的利益,这就走到了近代民主思想的反面,表明他的民主思想还没有走出孟子民本论的传统窠臼。 第三,用自主平等思想改造中国的国民性。康有为在学习西方近代学术思想的同时,开始介绍自主平等的人格思想。他根据天赋人权观,在《人类公理》和《实理公法全书》等著作中指出,平等自立是人们与生俱来、不可剥夺、不可转让的基本权利。他认为,世界上存在着两种法则,一为“公法”,即自然界和人类社会运行的客观规律;一为“人立之法”,即现实社会中由人所制订的各种法规。判断人立之法是否正确,要看它是否符合公法,有益于人道。而最符合公法和有益于人道的法就是自由平等博爱。他还认为人生来便应享有充分的平等自主权利,自由主宰自己的命运,自由发展自己的潜力。认为人生来而具有爱恶二质,发扬其爱质,则有益于人,纵容其恶质,则有损于人。中国数千年来之陷于据乱,近代之沦于败亡,皆因人们不明此大道,而将自身的责任让委于他人,遂造成一桀纣猖狂、暴君得志的世界。这种对人的平等自主个性的强调突破了宗法社会的家族本位观,接触到近代化的实质。但在政治思想方面,康有为当时却只提出了“通下情,慎左右”之类属于古代改革方策的主张。 二、甲午战后以变政为宗的新主张 中国在甲午战争中的惨败对康有为是很大的刺激,他感到,与中国的近代化同时起步的小国日本打败了老大的中国,其原因与中日两国之不同的改革方针不无关系。 康有为对比了中日两国不同的近代文化道路。他说:“日本蕞尔三岛,土地人民不能当中国十之一”,在明治维新前与中国的情况相似,无强兵良将,无制造良工,无近代学校,无通商贸易。但日本政府知时从变,破弃千年自尊自愚之习,排却群臣阻挠大计之说,毅然“改纪其政”,因而在数十年间,文明大辟,政法大备,一跃而为强国。②而中国的改革之所以成效不大,关键就在于缺少政治体制的变革。康有为反思了中国此前的近代化,指出,“近者设立海军使馆、招商局、同文馆、制造局、水师堂洋操船厂”等等,但由于政治体制一仍其旧,这些新政措施不但未收富强实效,反而“徒靡巨款,无救危败”,所以他断言“根本不净,百事皆非”③。根据这一分析,康有为提出了“变政”的改革主张。所谓变政,是指以君民共主政体取代君主专制政体。康有为指出,中国的改革既不能象顽固派那样,将西方文化看作低等文化而深闭固拒,也不能像洋务派那样,将中西文化看作彼此截然对立的体系,只主张学习西方器物,变中国之“用”,不主张学习西方制度,变中国之“体”。 康有为认为,变政的核心就是实行君与民分享权力,君权与民权并存共荣的“君民共主”制,这种制度是最理想的政治形式。为了论证其合理性,康有为化合中西,一方面从儒家思想中为民主寻根,一方面以西方思想改造中国古已有之的民本论。他依据孔孟的思想指出,国家并非帝王的私产,而是“天下之人公共同有之器”。国家的起源在于“民聚,则谋公共安全之事”,由于不能“人人自为公共之事”,人民遂“公举人任之”。所以君主的作用就是“代众民任此公共保全安乐之事”,而不是把国家据为私有财产。据此他认为,国家的基本精神就是主权在民,君与民分享权力,即所谓“民为主而君为客,民为主而君为仆”。因而据乱、升平、太平三世的划分,只在于民情民智的不同,而君主由民公举,为人民代理人这一点则始终如一。如果君主不为民谋利,而是残民害民,就失去了领导国家的资格,成为独夫民贼,人人可放之杀之。如“厉王暴虐,民得放流之于彘;幽王暗昏,戎乃杀之”,英国杀国王查理,法国杀路易十六等等④。在康有为看来,民主思想是人类智慧的共同财富,它不但存在于西方,造就了华盛顿一类伟人,而且存在于中国,造就了三代的太平盛世和尧舜那样的有道贤君。追根溯源,君民共主之制甚至起源于中国。由此,康有为以近代民主思想重新解释了“通下情”,并以之作为变政的理论依据。通下情本来是中国封建时代的一种施政方式,其目的是使皇帝尽可能准确详尽地了解各地的情况,以供决策时的参考,皇帝决策时依然乾纲独断,与民主无关。康有为则认为,通下情不但起着集议的作用,而且是中国自古就有的民众表达意志,行使民主权利的一种形式。他说:“尝推先王之志,非徒集思广益,通达民情;实以通忧共患,结合民志”,如此则能使天地相交,国泰民安,君民一体,“同忧乐而忘公私,情谊交孚,中国一家,休戚与共”从而解决了体制尊隔,民情不通的弊端。康有为认为,中国近代之落后,就是因为人们不了解不遵循这个道理,致使“天地不交则否”⑤,因而康有为在甲午战后的上书中所提出的变政措施多围绕通下情而展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