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中的诚信思想管窥

作 者:

作者简介:
唐贤秋,(1965-),男,湖南宁安人,广西民族学院政法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01级博士生(广西 南宁 530006); 李秀芳,(1967-),女,陕西榆林师范学校讲师。(陕西 榆林 719000)

原文出处:
行政论坛

内容提要:

《尚书》中的诚信思想主要通过“信”、“允”、“孚”、“忱”“谌”等词语表现出来,并贯穿在两条主线之中。同时,《尚书》中的诚信思想主要集中在政治层面上,并且是与天命观念联系在一起的。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3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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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尚书》是我国最早的一部历史文献。它记载了我国上至传说中的帝尧、下至秦穆公,而主要是夏、商、周三代时期的重要活动和政治言论。它对于我们了解先秦历史和社会风貌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同时,《尚书》还是儒家经典之一,它所包含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的思想,成为春秋以来的儒家思想的重要渊源。因此,《尚书》一直被奉为中国文化的元典。作为中国文化的元典,《尚书》中是否存在着作为道德范畴之一的“诚信”思想?如果有,它又体现在那些方面?为了探讨这一问题,我们以留存至今的伏生所传《今文尚书》为蓝本,而不涉及梅赜的伪《古文尚书》。通观《尚书》28篇,它确实不曾出现一次有关“诚信”这一道德概念,也没有提出过关于“诚信”的确切命题。尽管如此,《尚书》中体现出来的“诚信”思想却是不容置疑的。在《尚书》中,“诚”字仅出现一次,“五载一巡守,群后四朝。敷奏以言,明诚以功,车服以庸”。(《尧典》)[1]是说舜每五年出巡一次,朝见群臣,明确地考察他们的功绩,用车马衣服作为奖赏来表彰他们的功劳。这里的“诚”宇,便包含了一种“诚实,忠诚”之意。在《尚书》中,“信”字出现了7次。分别见于:

      “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尔无不信,朕不食言。”(《汤誓》)[1]

      “古我先王,亦惟图任旧人共政。……今汝聒聒,起信险肤,予弗知乃所讼。”(《盘庚上》)[1]

      “今商王受惟妇言是用,……乃惟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长,是信是使,是以为大夫卿士。”(《牧誓》)[1]

      周公曰:“呜呼!自殷王中宗及高宗及祖甲及我周文王,兹四人迪哲。……此厥不听,人乃或诗张为幻,曰小人怨汝詈汝,则信之……”(《无逸》)[1]

      “天不可信,我道惟宁王德延,天不庸释于文王受命”。(《君奭》)[1]

      王若曰:“……昔君文武丕平,富不务咎,底至齐信,用昭明于天下。”(《顾命》)[1]

      “民兴胥渐,泯泯棼棼,罔中于信,以覆诅盟。”(《吕刑》)[1]

      《尚书》中出现的这些“信”字,除了《盘庚》篇中的“起信险肤”,该“信”字通“伸”之外,其余均表示为“相信”、“信任”和“诚信”之意。《汤誓》中出现的“尔无不信,朕不食言”,应该说是我国现存古典文献中出现的第一个“信”字,解释为“相信”,即商汤希望人们相信他的话。《牧誓》篇中“是崇是长,是信是使”,这里的“信”表示“信任”。《无逸》篇中“则信之”与《君奭》篇中“天不可信”,均表示为“相信”之意。《顾命》篇中“底至齐信”和《吕刑》篇中“罔中于信”,表达的是“诚信”之意。前者的意思是说先君文王和武王政务公平,赏罚分明,致力于推行中正和诚信之道。后者的意思是说,苗民相互欺诈,社会混乱,失去诚信。

      除了用“信”字表达“诚信”思想之外,《尚书》还使用“允”来表达“诚信”的意思。如《尚书》描写帝尧时,说他“允攻克让,光披四表,格于上下”。(《尧典》)[1]其中“允”字,乃是“诚信”的意思。我国最早的甲骨文就有关于“允”字的记载。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说:“允,信也。从儿,吕声。”罗振玉说:“卜辞‘允’象人回顾之形,殆言行相顾之意。”李圃说:“甲骨文‘允’,……象人诚敬之形。赵诚说:“允,……象人鞠躬低头,双手向后下垂,以表示恭敬、诚信的样子。[2](P39-40)象这种用“允”字表达“诚信”意思的句子,在《尚书》中达十多处。此外,《尚书》还使用“孚”、“忱”、“湛”、“直”等词语来表达“诚信”之意。用如此多的词语来反复表达“诚信”思想,这在其他典籍中是不多见的。

      二

      概括起来,《尚书》中的“诚信”思想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讲诚信,是先哲贤人具备和追求的一种品质与美德。这是《尚书》中的“诚信”思想所贯穿的第一条主线。《尚书》在描写三代以前的原始社会风貌时,用赞美的语调歌颂了尧舜禹讲“诚信”的美德。作为原始部落的一位首领,尧非常注重自己的德行,恪守诚信。他“允恭克让,光披四表,格于上下”。尧帝时代也正是中国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过渡的时期,国家已经出现了萌芽,他在治理国家方面,也是坚持“诚信”原则,“允厘百工,庶绩咸熙”(《尧典》)[1]舜也是如此,舜在继承尧作了首领之后,不仅本人恭敬诚信,“以孝”(《尧典》)[1]而且他考察百官,“明诚以功”,要求他们生产依时,安抚远近臣民与百姓,并希望他们“悼德允元”(《舜典》)[1]崇尚厚德,信任善类。舜在派遣皋陶去蛮夷做官时,一再叮嘱他“惟明克允”(《舜典》)[1]明察案情,处理事情诚信公正。舜在命龙为纳言官时,希望他如实传达下面的意见,诚实守信,“惟允”(《舜典》)[1]。在尧舜的直接垂范下,大臣们无不以讲诚信为荣。皋陶不仅明确要求自己“允迪厥德,谟明弼谐”,(《皋陶谟》)[1]即诚实地履行先王美德,做到决策英明,群臣和谐。他还提出用“九德”来作为检验人的行为标准。所谓“九德”,就是“宽而栗,柔而立,愿而恭,乱而敬,扰而毅,直而温,简而廉,刚而塞,强而义”(《皋陶谟》)[1]即宽宏而坚实,柔顺而卓立,谨慎而恭敬,多才而认真,和顺而刚毅,正直而温和,简易而方正,刚正而充实,坚强而又合宜。皋陶说:“彰厥有常吉哉!”(《皋陶谟》)[1]发扬并保持这些美德,就会办事顺利。由于百官大臣纷纷效仿尧舜,“惟几惟康”,呈现出“庶尹允谐”,(《皋陶谟》)[1]即百官大臣相互信任和谐的局面。社会也呈现出一片和乐景象,“百姓昭明,协和万邦,黎民于变时雍”。(《尧典》)[1]正如《礼记》所言:“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任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礼运》)[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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