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伦理”与“文明冲突”

作 者:

作者简介:
汤一介(1927-),男,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文化书院院长。(北京 100871)

原文出处: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1993年9月在美国芝加哥世界宗教大会上发表的《走向全球伦理宣言》,希望能在不同文化传统中找到某些维护世界和平的伦理原则,找到“一种最低限度的基本共识”。这是一个值得认真讨论的非常重大的课题。对此本文提出四点看法:寻求伦理观念上的“最低限度的共识”很有意义,因为人类在伦理问题上必定有其共同的方面,必定存在可以为不同文化传统的民族与国家共同接受的伦理准则;寻求“全球伦理”需从各个民族文化传统中吸取资源,在尊重各民族文化传统的伦理价值的基础上,发掘和利用有利于构建全球伦理的思想和观点;寻求“全球伦理”必须关注当今人类存在的重大问题,如“和平与发展”问题、政治问题、社会问题、经济问题、环境问题等;“和而不同”应是寻求“全球伦理”的原则,此原则不仅对消除不同国家与民族间的矛盾、冲突、战争有正面的积极意义,而且亦是推动各国家、各民族文化健康发展的动力之一。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3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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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3年夏季号美国《外交事务》(Foreign Affairs)发表了塞缪尔·亨廷顿的《文明的冲突?》一文,在文中他说:“我认为新世界的冲突根源,将不再侧重意识形态或经济,而文化将是截然分隔人类和引起冲突的主要根源。”这就是说,亨廷顿教授认为新世界的形势将由于文化的不同继续以“冲突”为主旋律。同年9月在美国芝加哥召开的世界宗教大会发表了一份《走向全球伦理宣言》,《宣言》说:“和平正远离我们而去……这个星球正在遭受毁灭……邻人们正生活在恐惧之中……女人同男人正在彼此隔膜……孩子们正在死去!”《宣言》呼吁“我们要放弃以暴力作为解决分歧的手段……去创造一个正义与和平的世界”。《宣言》和亨廷顿的立场显然不同,但都可以说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前世界的形势。文化虽然不是当前引起“冲突”的惟一原因,但“9·11”事件后,它无疑是引起“冲突”的重要原因之一。就这点说,亨廷顿提出“文明冲突”问题,是有其一定意义的。《宣言》指出“和平正远离我们而去”当然也不是耸人听闻的话语,而是当今人类社会面临的现实。问题是,我们如何避免冲突和由冲突引起的战争、甚至发展成世界范围的大战,亨廷顿的“文明的冲突”和《伦理宣言》可以说表现了两种不同的立场和观点。亨廷顿的理论是立足于维护美国(西方)的霸权地位[1],而《伦理宣言》则是希望能在不同文化传统中找到某些维护世界和平的伦理原则。《宣言》中的《全球伦理的原则》说:“我们认为,在各种宗教之间已经有一种共同之处,它可以成为一种全球伦理的基础——这是关于一些有约束力的价值观、不可或缺的标准以及根本的道德态度的一种最低限度的基本共识。”《宣言》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这就是我们应该努力在不同文化之间找到“一种最低限度的基本共识”,也就是说如果能在不同文化传统的民族中找到“一种最低限度的基本共识”,这种“共识”就能成为对不同文化传统的民族“有约束力的价值观”。《宣言》还说:“没有新的全球伦理,便没有新的全球秩序。”可见《宣言》对建立“全球伦理”的重视。但是如何建立全球伦理以避免战争、争取和平呢?这是需要我们认真讨论的问题。

      一、寻求伦理观念上的“最低限度的共识”

      在寻求“全球伦理”的讨论中,学者们提出应该注意寻求某些伦理观念上的“最低限度的共识”,并把它叫作“底线伦理”。我认为,找寻不同民族文化在伦理观念上的“最低限度的共识”是很有意义的,而且我们必须承认,同为人类,他们在伦理问题上必定有其共同的方面。例如,在多次有关“伦理”问题的讨论会中,不同国家的学者都承认“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可以为不同文化传统的民族和国家所共同接受的伦理准则,并且认为这是“道德金律”。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正是孔子提出来的作人的基本要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之所以能作为“道德金律”,就因为在这个观念中包含着“自己”与“别人”的对等关系,不能把自己的要求强加于人,更不能把不希望加之于自己的加之于别人。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孔子提出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无疑是可以为全人类接受的伦理观念。那么是不是说除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之外,不可能再有什么伦理观念上的“共识”了呢?我认为也不是的。例如我们可不可以把“尊重他人”,也作为伦理观念中的最低限度的共识呢?当然对于如何“尊重他人”也会发生不同民族文化传统理解上的(或者是具体形式上的)差异。这就需要我们在对话和商谈中相互理解而达到某种“共识”。这就是说,取得伦理观念上的最低限度的共识,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因而需要我们把问题展开来讨论了。对一些看起来可以或者已经取得某种“共识”的伦理观念,也会因文化的差异而出现分歧,那么我们是不是就无法在伦理观念上取得“共识”呢?如果这样,那么我们寻求“全球伦理”就没有意义了。因此,我想要求在伦理观念上取得某种“共识”需要克服思想上的两种不好的倾向。一是文化上的霸权主义。“全球伦理”应该是以承认和接受多元文化为前提,必须充分理解和尊重人类各种文明、各民族、各群体、甚至每个人的多样性和差异性,故而要反对文化上的霸权主义。一是文化上的相对主义。我们必须看到,在各种文明和不同民族文化传统中本来就存在着某种伦理观念上的一致性,同样存在着对这些观念解释上的一致性,也就是说,大家必须承认在某些伦理观念上有某种客观标准,为此我们要反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文化上的相对主义。

      二、寻求“全球伦理”要从各个民族文化传统中吸取资源

      寻求伦理观念上的“最低限度的共识”在建设“全球伦理”中是非常重要的,这对当今人类社会来说就有了一个共同的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不同文化传统的民族和国家就可以在此基础上进行对话。我们知道,不同文化传统的民族,特别是有很长历史的民族,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已经形成了非常坚固的基本伦理观念。这些基本伦理观念正是这个民族的精神所在,也是这个民族生存发展的基本保证。因此,对不同民族文化说,人们找到的伦理观念上的“最低限度的共识”,都是和各个民族的整体伦理思想相联系的,和它的终极伦理观念相联系的。而且就不同民族的伦理思想说,我们都会发现其中存在着有益于解决当今人类社会问题的资源。如果我们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作为当前社会可以共同接受的最低限度伦理观念上的“共识”,那么这个伦理观念上的“最低限度的共识”对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儒家说正是和它的“仁学”(樊迟问仁,子曰:爱人)相联系的;对西方基督教说则是和它的“博爱”相联系的;对印度佛教说则是和它的“慈悲”观念相联系的。在这三种不同文化传统的伦理体系的理念中,显然有着深刻的差异,例如儒家的“爱人”包含着“亲亲”观念;基督教的“博爱”包含着“平等”的观念;佛教的“慈悲”中包含着“涅槃”的观念。因此,它们的不同是显而易见的,问题是我们如何对待这种不同。照我看,这三种不同文化传统的伦理观念虽然不同,但并不是互相排斥的,甚至在“爱人”(仁)、“博爱”和“慈悲”中又存在着某种深刻的互相“认同”的方面,这就是都以不同方式表达人的“爱心”。所以寻求“全球伦理”不是要排斥或否认不同民族文化传统的伦理价值,而是应在尊重各民族文化传统的伦理价值的基础上发掘和利用不同民族文化传统中的伦理思想的内在资源。因此,越是深入发掘和利用不同民族文化传统中的伦理思想的深层资源,对建立“全球伦理”越有意义。

      这里我们以孔子的“仁学”为例来说明各个民族的传统文化都可以为当今寻求的“全球伦理”提供有意义的资源。孔子把“仁”解释为“爱人”,这是基于“亲亲”思想(《中庸》引孔子的话:“仁者,人也,亲亲为大。”《论语·学而》:“有子曰:……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爱人”并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是从爱自己的亲人出发的,但是为“仁”不能停止于此,而必须“推己及人”,因而要“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郭店竹简·语丛一》中说:“亲而笃之,爱也;爱父,其继之爱人,仁也。”)。要作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并不容易,得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忠恕之道”作为“为仁”的准则。如果要把“仁”推广到整个社会,这就是孔子说的:“克己复礼曰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入乎!”在“克己复礼”的解释方面,人们往往把“克己”与“复礼”解释为平行的两个相对的方面,我认为这是不合孔子思想的,或者并不是最好的解释。所谓“克己复礼曰仁”是说,在“克己”基础上的“复礼”才叫作“仁”。“仁”是人自身的内在本质,“克己”是要靠人的自觉;“礼”是规范人的行为的外在的礼仪制度等,它的作用是为了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礼之用,和为贵”。要人们遵守礼仪制度必须是自觉的才有意义,才符合“仁”的要求,所以孔子说:“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对“仁”和“礼”的关系,孔子有非常明确的说法:“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因此,我们可以说,孔子认为“克己”(求仁)是要靠自己的内在要求。有了“求仁”的内在要求(“我欲仁,斯仁至矣”),并把它实现于日常社会生活之中,这样社会就和谐安宁了。我认为,孔子的“仁学”作为一种有意义的伦理思想可以在以下三个方面对建设“全球伦理”作出贡献:(一)人们的道德问题必须建立在对自我有个要求的基础上,这就是孔子要求的“克己”。在对自我有个要求的基础上形成的伦理规范才有实际意义;(二)道德的建立有一个基本出发点(儒家认为应该由“亲亲”出发),由此基本的道德要求生发出来的伦理思想体系必定要包含某些普遍性原则(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有了普遍性的伦理原则,其伦理体系才会对社会生活发生重大作用;(三)建立一套伦理思想体系是为了社会的安宁和个人的幸福,除此之外应该没有其他目的,这就是孔子所向往的“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了。我想,如果我们对儒家伦理学说作出适应当今人类社会要求的解释,我认为对建立“全球伦理”会有很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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