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韦伯的思想在我国学术界持续地受到广泛的重视。学者们从不同角度对韦伯的思想展开了分析和讨论。笔者认为,韦伯的经济伦理思想在他关于资本主义起源和发展的讨论中,更是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深入分析韦伯的理性经济伦理思想,对于省察中国传统道德的理性缺失,建立符合中国市场经济建设所需要的理性经济伦理,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一、 韦伯经济伦理思想的理性内核 韦伯认为,欧洲社会从中世纪到近代资本主义的转型,伴随着社会伦理传统的转变,这一转变的核心就是世界的“理性化”。导致理性的资本主义产生的因素,既有理性的企业组织、理性的会计制度、理性的技术、理性的法律,更有理性的经济伦理。理性的新教伦理与西欧资本主义的产生有着内在的关联。正是理性的新教伦理塑造了现代资本主义精神,并进而导致现代资本主义的产生与发展。新型企业家的伦理品质在资本主义精神渗透到经济生活的过程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一)理性的功利主义。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韦伯大量引述了美国早期著名科学家、政治家本杰明·富兰克林对一些青年企业家所讲的带有训诫性的话,如“时间就是金钱”、“信用就是金钱”等。韦伯认为,富兰克林所宣扬的不仅仅是一些发迹的方法,更是一种奇特的伦理,是一种精神气质。富兰克林所主张的诚实、勤奋、节俭、守时等道德观念都带有功利主义色彩,这些美德“只是因为对个人有实际的用处,才得以成其为美德;假如能同样达到预期目的,仅仅换个外表也就够了。”[1](P37)韦伯认为,这是极端的功利主义的必然结论。资本主义精神正是带有这种功利主义色彩的,但它又包含了比功利主义更多、更丰富的内容。韦伯指出,资本主义精神与幸福主义或享乐主义不同,它不是出于纯粹利己的动机,而是把获利看作人生的最终目的和追求至善的过程本身。这是资本主义精神的核心内容。 韦伯认为,资本主义以获利为目的的观念,正是个人对天职负责的体现,是资产阶级经济伦理中最具代表性的东西。资本主义精神和前资本主义精神之间的区别并不在于赚钱欲望的发展程度上,而在于这种欲望是否受到伦理精神和理性的严格限制。资本主义精神表现在:合乎理性的使用资本和按照资本主义方式合乎理性地组织劳动成了决定经济活动的主导力量。所以,韦伯经济伦理中的功利主义思想实质上是一种“理性功利主义”。 (二)理性的职业观。韦伯认为,路德的“职业”概念揭示了所有新教教派的核心教理,即履行职业的劳动才是上帝应许的唯一生存方式,是个人道德活动所能采取的最高形式,是人的天职。但是,路德鄙视物质利益,要人们绝对顺从上帝的意志,绝对地安于现状,在其思想中找不到关于改造世界的理性的经济伦理原则。到了加尔文宗教改革时期,这种传统主义有了新的突破。加尔文教要求它的信徒必须在世俗活动中证明自己的信仰,并且要通过人自身的能力和主动性去合乎理性地、合法地获利。世俗生活必须是一种理性化的生活。一种职业是否有用,也就是能否博得上帝的青睐,主要的衡量尺度是道德标准,换句话说,必须根据它为社会所提供的财富的多寡来衡量。不过,另一条而且是最重要的标准乃是私人获利的程度。因为个人获利也是上帝的安排,个人从事职业就必须为上帝而辛劳致富。 韦伯认为,理性的职业观强调在职业中献身于劳动,“这一观念从纯粹幸福论所强调的个人利益这一角度来看完全是非理性的,但它却一直是,并且至今仍然是我们资本主义文化的最有特征的因素之一。” [1](P57)这种职业观正是社会生活理性化的产物。 (三)理性的世俗禁欲主义。韦伯认为,清教的最主要的特点就是在强调它的职业观的同时,也强调世俗禁欲主义。“仅当财富诱使人无所事事,沉溺于罪恶的人生享乐之时,它在道德上方是邪恶的,仅当人为了日后的穷奢极欲,高枕无忧的生活而追求财富时,它才是不正当的。但是,倘若财富意味着人履行其职业责任,则它不仅在道德上是正当的,而且是应该的,必须的。” [1](P127)这种禁欲主义没有导致对世俗生活的彻底否定,而是使之更加规则化、理性化。正是这种充满理性禁欲主义的经济伦理为资本主义企业家们进一步致富和资本主义的经济发展创造了许多有利条件。“禁欲主义的节俭必然要导致资本的积累。强加在财富消费上的种种限制使资本用于生产性投资成为可能,从而也就自然地增加了财富。” [1](P135) 韦伯认为,新教教派在提倡禁欲主义精神的同时,也把商业经济中的“博爱”作为自己的伦理价值观,讲求契约关系与商业信誉。这种禁欲主义在其发展过程中能够适应社会发展的日趋理性化的需要,因为它宣扬一种普遍性的社会道德。普遍性的社会道德无疑是有利于社会关系的理性化发展的,它与经济的理性化发展方向相一致,因而也就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韦伯在探讨资本主义的产生与发展的内在动力时,强调资产阶级的理性经济伦理的决定性作用。他说:“虽然经济理性主义的发展部分地依赖理性的技术和理性的法律,但与此同时,采取某些类型的实际的理性的行为却要取决于人的能力和气质。如果这些理性行为的类型受到精神障碍的妨害,那么理性的经济行为的发展趋势必会遭到严重的、内在的阻止。各种神秘的和宗教的力量,以及以它们为基础的关于责任的伦理观念,在以往一直都对行为发生着至关重要的和决定性的影响。”[1](P14)“近代资本主义扩张的动力首先并不是用于资本主义活动的资本额的来源问题,更重要的是资本主义精神的发展问题。”[1](P49)韦伯的观点本质上是过分夸大精神因素作用的唯心主义观点,也是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挑战。贺麟先生认为,韦伯“太偏重新教对于近代资本主义的决定力量,几乎有替新教作宣传的嫌疑。他把近代资本主义的发达,完全归功(也可以说是归罪)于马丁·路德及加尔文等少数宗教家,未免太抹煞了许多大发明家、实业大王、科学家、政治家、思想家等对于资本主义的贡献。”[2](P42)尽管如此,韦伯的经济伦理学说广泛而深入地探讨了一个民族的精神气质与该民族的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内在联系。在韦伯看来,一种经济制度的产生,既需要物质条件,也需要精神条件。西方资本主义的产生正是在精神和物质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发生的,精神条件是不可或缺的。总之,韦伯经济伦理思想的实质是理性精神,其核心是一种理性的功利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