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构道德知行测度理论

作 者:

作者简介:
周俊波(1960-),男,江苏沭阳人,淮阴师范学院政治系党总支书记,副教授。(江苏 淮安 223001)

原文出处:
广西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道德知行统一是道德建设的追求目标,科学客观地评价道德知行状况是实现道德知行统一目标的重要保证。应用道德知行测度理论测量道德认知、道德行为状况,能够使测度值更科学、更趋于真值,有利于提高德育绩效,更好地实现道德知行统一的目标。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3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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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德结构通常“是知(道德认知)、情(道德情感)、意(道德意志)的统一体”[1]。一般“把‘意志’过程分为‘意志’和‘行为’两种成分”[2],那么道德结构“便成为知、情、意、行的统一体”[3]。道德认知是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形成的根据,是一定社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转化为个体道德行为的基础。离开一定的道德认知,就很难形成道德。道德行为是人们在道德认知、情感、意志的支配和调节下,在实践活动中履行道德原则和规范的实际行动,是道德形成过程的归宿。因此,道德认知与道德行为是衡量道德水平的两个重要指标。如果能给出道德认知、道德行为的测度值,从一定程度上就能反映道德水平,同时也能较客观地对这两个重要指标进行比较、分析,得出知、行脱节程度。这对于解决当前道德知、行脱节现象具有现实意义。

      (一)拟构道德知行测度理论的可行性。马克思主义认为,世界上没有无质的量,也没有无量的质,任何事物都是质与量的有机统一体。著名的教育测量学者桑代克断言,凡是存在的东西都会有数量,凡是有数量的东西都可以测量。笔者认为,引入道德知行测度理论是可行的。

      第一,道德是社会存在的反映,有其内在的规定性,这为研究道德知行测度提供了基础。“道德是以善恶来评价、依靠社会舆论和内心信念来实现的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及其相应的心理意识和行为活动的总和”[4]。它“是社会关系的产物,是社会存在的反映”[5],随着不同的阶级、不同社会的要求而发展变化。社会存在的反映,其内容就具有特定规定性,有质和量的存在,其道德认知和道德行为就有特定的内涵,有质也有量。这就为建立道德知行测度理论提供了基础。

      第二,人的道德认知、道德行为具有表象性和指向性,为道德知行量化提供了方便。人的道德认知是社会存在的反映,这种反映固然具有隐蔽性和内涵性,但同时又具有表象性和可知性。人的道德认知大量反映在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中,无时无刻不外化在言行上,这就提供了可感知和可测定的指向材料。可以采用访谈、实验、问卷等方法进行量化统计。人的道德行为与道德认知相比,更直观,并可统计。譬如,社会公德中的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守纪律等内容,表现在行为上都是可测的。可以采用观察、实验、问卷等方法进行量化统计。

      第三,多年来,道德教育实践为道德知行量化奠定了基础。人们在道德教育实践中对道德认知、道德行为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积累了丰富的有利于道德知行量化的工作经验,探索出大量的统计分析方法。这些都为道德知行测度理论的构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四,数学、统计学和计算机科学的发展,为道德知行测度理论的建立提供了方法和工具。随着现代自然科学尤其是一些适合研究社会历史现象的数学分类的发展,社会科学中的一些复杂问题在定性化基础上朝着精细化、定量化方向发展,在某种程度上使道德教育的量化评价由可能性变成了可行性和现实性。同时,由于计算机的普及推广,大大提高了统计分析的效率和精度。

      (二)道德知行测度理论的拟构。对道德知行的存在状态的测量、推测所得出的结果,笔者冠之为道德知行测度。对道德知行的存在状态的测量、统计理论,称之为道德知行测度理论。在道德知行测度理论构建中,主要对道德认知测度、道德行为测度展开研究分析。在道德知行测度理论中,引用数学中的集合概念和相关方法。

      1.道德认知测度。用数量关系测量道德认知主体对特定的道德内容的认知程度,其结果称之为道德认知测度。根据此定义,设特定的道德内容所组成的集合为S,被道德主体已认知的特定的道德内容所组成的集合为A,则,见图1。设S中的任一元素为X[,t],A中的任一元素为Y[,ij],道德认知测度为K[,n],如果被测的道德主体的个数为n,则

      

      要论证数学模型(Ⅰ)的合理性,只需要论证x[,1]、y[,ij]具有可采集性,且所采集元素无多余和遗漏,数学模型(Ⅰ)能客观反映道德认知主体对特定的道德内容的认知程度。由于x[,t]是特定道德内容中的任一元素,Y[,ij]是特定道德内容中已被道德主体认知的内容中的任一元素,它们显然具备可采集性,且无多余和遗漏。数学模型(Ⅰ)中的是代表A中的所有元素,A中的所有元素个数除以N,即得到N个道德认知主体的平均认知水平值,而是代表S中的所有元素,故N个道德认知主体的平均认知水平值与S中的所有元素的数量比,就是反映道德认知主体对特定的道德内容的认知程度,故数学模型(Ⅰ)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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