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经济伦理思想蕴藏在他的哲学、政治经济学著作当中。马克思的经济学研究,既不像李嘉图等人在假设资本主义制度永恒合理性的基础上进行财富与价值的抽象研究,从而摈弃了经济学的人类关怀,也不像西斯蒙第过多地“从伦理价值上的人类主体进行理论投射”[1],从而限定了经济学本身理论范畴的深入剖析,如果说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是在他生活的时代背景下对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形态以及其他各种社会经济形态所有经济现象和本质的分析,是对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的深刻考察的话,那么,由此得出的所有理论成果,诸如剩余价值理论、劳动价值理论、产权理论、资本积累理论、资本流通理论、经济危机理论和未来社会所有制理论等等,都蕴藏着经济伦理学的实质内容。 在马克思的经济学著述当中,包含着大量的经济伦理范畴的演绎,对经济主体伦理命运的关怀,对资本主义伦理关系的分析、批判,以及对未来社会经济伦理制度和经济伦理关系的描画,因而可以断言,马克思的经济学无可辩驳地具有经济伦理学的性质。我们知道,经济学作为一门学问原本具有伦理学科的性质。亚当·斯密作为古典经济学中最重要的思想家,曾经首先把经济学与伦理学分离,同时他又把二者融合在一起,建立了一个具有丰富经济伦理内容的经济学的体系。如果说他在古典经济学开创时期奠定了经济伦理学基础的话,那么马克思则是在古典经济学之后,站在一个新的更高的基点上对于经济与伦理的关系做出了深刻阐释,并奠定了真正的经济伦理学的思想基础。马克思是资产阶级经济伦理思想基础和理论范畴的终结者和批判者,同时也是无产阶级经济伦理思想的奠基者。 一、马克思的经济伦理思想的历史视角 马克思对于经济伦理研究,可以说经历了以下的视角变化: 一是以他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巴黎笔记》、《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等著作为代表,超出经济学的一种哲学理性透视。在这一阶段马克思受黑格尔建立在哲学本体论上的理性价值观的影响,也受费尔巴哈的类本质和异化观的影响,但是又超出他们,立足在唯物论与辩证法的基础上对经济现象和社会现象做出解释,他把理论的重点放在扬弃劳动异化、消灭私有制、复归人的本质之共产主义理想的生存状态上,可以说在这一阶段马克思采用的是经济人类学的方法。 二是从《伦敦笔记》到《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和《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时期,在这一阶段他采取的是经济学语境下的伦理透视,马克思在经济运动过程、各种经济关系和经济范畴的分析过程中,始终以伦理的审视目光,揭示出生产关系以及各种经济范畴背后的伦理关系和实质。在这里经济学与伦理学的结合完全不是拼图式的,而是有机的统一。 三是在《资本论》写作前后,马克思的经济学研究更加体现整合的视角,即哲学、经济学、伦理学、社会学、政治学的相互渗透的综合研究。 需要澄清的是,上述所谓三种视角的变化:其一,并不代表马克思思想本身的质的变化,有关两个马克思或者断裂的马克思或者飞跃的马克思的观点之所以不能成立,就是在经济伦理学的领域,无论是青年马克思还是晚年马克思,始终没有放弃对资产阶级经济伦理关系的批判和对无产阶级伦理命运的关怀,无论是早期的偏重于哲学的人本主义的话语,还是后来的严整的经济学论述,都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其所包含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深刻矛盾,从而揭示了这一矛盾引起的伦理关系的后果和不同阶级的不同的伦理命运;揭示了经济范畴及其运行与伦理道德的内在关系;得出了一以贯之的结论。其二,所谓视角的变化发展,并不是有或无的问题,而是更加完善和深刻的问题,它与马克思在不同时期关注的问题以及自己的研究偏好、兴趣和领域密切相关。事实上,马克思从确定唯物史观之时就一直注重综合分析的方法,在他的思想体系中,哲学、经济学和社会历史现实的批判是一个完整的、始终没有分离的整体。其三,这三种视角体现的终极关怀都是无产阶级的解放,共同的理论目的都是批判资产阶级伦理关系的虚伪性和弘扬共产主义理想。 二、马克思经济伦理思想的理论价值 经济学与伦理学即使在斯密做了明确的分野之时,也显示出它们如影随形的一面。斯密在研究社会分工、供求原理、市场条件和财富增长的规律时,并未忘记设定人类经济活动的人性前提,并未忘记对经济行为中的利益关系进行分析与评价,并未忘记人类经济行为的终极目的。这位格拉斯哥大学的道德哲学教授牢记苏格拉底那句著名的箴言:“一个人应该怎样活着?”这不仅是伦理学发人深省的核心问题,也是经济学无法回避的重要问题。斯密之后,经济学沿着两条路径发展,一条是李嘉图及其弟子的“工程学”方法的经济学[2]。另一条是穆勒等人倡导的功利主义经济学或福利主义经济学。它们在20世纪的经济学家的著述中又被称为实证经济学与规范经济学[3]。在前一种路径中,经济学与伦理学的分野扩大了经济理论对深层规范分析的回避,以及在对人类行为的实际描述中对伦理考虑的忽视,而在后一种路径中,也常由于先验规范的不可操作性或不可证伪性,使得经济学出现贫困化现象。然而,即使是这种分野,其意义也是相对的,由于马歇尔以来的经济学家对于所谓经济学“工程学”方面的过分重视,标志着经济学陷入狭窄的伦理观念的开始[4],这种狭窄的伦理观就是经济学家一直情有独钟而伦理学家一直不能释怀的“经济人”的基本假设,如果说19世纪德国的“国民经济学历史学派”(代表人物有:F·李斯特、威廉·罗雪尔、布鲁诺·希尔德布兰德和马克斯·韦伯等)从经济作为文化的角度批判“经济人”理论,意味着经济伦理在学科建立方面的滥觞,那么其实这种经济伦理思想在资本主义迅猛发展的现实过程中并没有多少可以开拓的空间;伴随着资本主义所有制形式的建立与发展,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伦理关系始终有一个秘而不宣的前提,即私有制的天然合理性,马克思深刻洞察了这一点,他说:“国民经济学从私有财产这个事实出发。但是,它却不给我们说明这个事实。”[5]历史学派、西斯蒙第以及某些社会主义者与正统的资产阶级经济学的区别并不在于承认不承认这个前提,而在于相比之下,后者的经济学理论建立在经济人的自利行为的假设之上。实证经济学的发展之所以能回避伦理学的问题,其中重要的原因就是由于这种对人的假设,即至少在经济活动中人类行为被近似地看做自利最大化。当其受到福利经济学思想的攻讦时,他们也只是在经济人的问题上修修补补,为经济人理论建立更理性的更宽泛的人性的基础。例如,1981年,乔治·施蒂格勒在其题为《经济学抑或伦理学》的唐纳讲座中就曾经明确地为自利行为辩护,他说:“我们生活在一个信息灵通的理性社会当中,在这样的社会里,人们非常明智地进行活动以寻求其自身的利益。”[6]施蒂格勒进一步预测道:“如果对人们在其个人私利和普遍声称所信奉的伦理价值观发生冲突时的行为方式进行全面系统的测试,会得到怎样的结果。许多时候,实际上是大多数时候,追求私利的理论(正如我对斯密所进行的阐释)会获得胜利。”[7]在所谓加里·贝克尔革命、詹姆斯·M.布坎南和道格拉斯·G.诺思等人倡导的新经济学运动中,经济人除保持自利和理性的行为假设之外,其特征又获得许多规定性。1987年,新当选为美国心理学协会主席的罗伯·帕劳弗以“自利”(self-interest)作为其就职演讲的主题,呼吁要恢复对它的应有的尊重:“我扮演一个自豪地、泰然自若地倡导自利的角色。我们无需为此而感到歉意。虽然它有其阴暗的方面,自利(常常是作为个人主义来指称的,但被误解为自私自利)已经产生了一种巨大的影响。……自利是一种虽不完美却富有成果的模式,有助于科学地理解人类的行为和他们所建立的诸制度的运行、去理解他们所拥护的价值观,甚至去理解人们扩展帮助他人的方式的社会准则。”[8]只有理解了这一狭窄的隐蔽的伦理假设,才能理解现代以来经济学偏好“工程学”研究的特征,而这种过分地强调经济学的精确化和数量化的学科发展趋势,致使经济学陷入困境,并最终引起自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经济学与伦理学再度紧密结合的学科研究新趋向。阿马蒂亚·森指出:“尽管忽略了伦理方法,经济学照样能获得相当丰硕的成果,更未必使经济学失败,但经济行为和经济学的更强的说服力在于对经济行为中的社会相互依赖关系的更深刻的思考。”[9]德国学者彼得·科斯洛夫斯基更明确地指出:“经济不仅仅是由经济规则来控制的,而是由人来决定的,……经济上的期望、社会规范、文化的调节和道德上的善良表象的总和一直在起作用。因此,这种总和在经济行为和经济理论中,也必须得到考虑并反映到经济行为的道德特性上来。”[10]彼得·科斯洛夫斯基又说:“对经济理论和道德理论之间的界限根本不能做严格的界定,因为一般的行为与这两种理论必定都有联系。”[11]事实也正如此,对任何一种经济行为的完整评价和理论分析都离不开对其进行应该不应该的确认,都需要做价值论证;同样,任何一种伦理道德观点的表述和伦理道德理论的阐释都离不开对人的逐利行为的深层观察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