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以诚信为重点的市场经济道德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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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理论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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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3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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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提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辅相成。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本文根据这一重要指导思想和原则,就以诚信为重点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德建设中的若干问题进行探索,以期更好地实施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

      诚信:市场经济关系的必然要求

      在一些人的心目中,不择手段赚钱似乎成为市场经济中的常规,即所谓“无商不奸”。于是,我们需要回答的一个理论问题是:诚信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伦理理念和准则,是人们主观意愿的产物,是道德高尚者的追求,还是根植于客观经济关系中的必然要求?

      道德说到底是人与人之间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的产物,特别是利益关系的产物。一定的经济制度和关系需要建立什么样的道德规范,不是取决于人们的主观意愿,而是取决于经济运动的客观要求。正如恩格斯所说:人们是“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获得自己的伦理观念”的。道德“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经济状况的产物”(《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435页、434页,人民出版社,1995)。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存在决定意识。市场经济伦理的客观依据,也必须在其存在的市场关系中去寻找。

      什么是市场关系?用马克思的话说:“市场是流通领域本身的总表现”(《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9卷,309页)。而“流通是商品生产所有者全部相互关系的总和”(《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3卷,188页)。归根到底,市场关系也是一种人与人的关系,只是它被物与物之间复杂而曲折的关系所掩盖了。列宁说得很清楚:“凡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看到物与物之间的关系(商品交换商品)的地方,马克思都揭示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商品交换表现着各个生产者之间通过市场发生的联系。货币意味着这一联系愈来愈密切,把各个生产者的全部经济生活不可分割地联结成一个整体。资本意味着这一联系进一步发展:人的劳动力变成了商品。”(《列宁选集》,第2卷,312页,人民出版社,1995)这就是说,从最简单的商品交换到复杂的市场关系(以货币为媒介),再到资本关系,都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形成一种社会关系链条和一定的生产关系。这种“交换的经济关系”,正是道德发生的客观基础,或者说道德是根植于是这种关系而又规范这种关系的精神力量,而不是外在于经济而独立存在的力量。

      那么,市场关系最本质的东西是什么?就是等价交换原则或称等价交换规律。“各种按其价值交换,即等价物的交换”,进一步延伸,到商品经济的高级形态,“货币转化为资本,必须根据商品交换的内在规律来加以说明,因此,等价物应该是起点。”(《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6卷Ⅰ,38页;第23卷,188~189页)对于市场关系的这一特征,列宁讲得简洁、明确:“商品生产是一种社会关系体系,在这种社会关系体系中,各个生产者制造各种不同的产品(社会分工),而所有这些产品在交换中彼此相等。”(《列宁选集》,第2卷,428页,人民出版社,1995)这种商品交换中彼此相等的原则或称之为等价交换规律,乃是建立在这种关系上并保证这种关系健康发展的市场经济伦理的直接起点和核心内容。

      由此我们可以明白,以社会分工为基础的商品交换,其基本原则为等价交换,交换双方都以信用作为守约条件,构成相互信任的经济关系。假如有一方不守信用,等价交换关系就会遭到破坏,而不等价的交换是不可能维持下去的。随着交换关系的复杂化,日益扩展的市场关系便逐步构建起彼此相联、互为制约的信用关系链条,维系着错综复杂的市场交换关系和正常的市场秩序。可见,从最初的交换到扩大了的市场关系,都是以诚信为基本原则的。没有诚信伦理,就没有平等的交换,没有市场秩序,经济活动就难以健康发展。而且,市场经济愈发达,就愈需要诚信伦理来规范。这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性要求,也代表了市场道德发展的总趋势,即使发达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也是如此。马克思就是这样辩证地分析市场关系的:在市场运行中固然会发生偏离等价交换的现象,但是,“总的说来,在整个资本主义生产中,一般规律作为一种占统治地位的趋势,始终只是一种极其错综复杂和近似的方式,作为从不断波动中得出来的、但永远不能确定的平均情况来发生作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181页,人民出版社,1995)

      比如市场经济中最复杂的部门就是由一般商品交换发展而来的借贷关系、金融经济,然而恰恰这种关系被称之为信用经济,或称“信用”。马克思说:“信用是资本主义方式本身所创造的一种形式。”信用货币就“属于社会生产过程的较高阶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6卷Ⅲ,576页、第13卷,106页)。用现在的话说,金融是发达市场经济的核心。它之所以称之为信用经济,就在于它必须以守信为基本原则。它的初始是由日渐发达的市场关系派生出的借贷关系,而借贷则必须以双方恪守诚信为前提,失去信用,也就毁坏了金融的道义基础,从而也就葬送了它自身。可见,以简单商品交换为起点的诚信的观念已经融入发达的经济关系之中,或者说,成为经济关系中的一个要素。进而可以理解为:作为经济部门的信用,已成为借贷活动的总称。其朴素的观念就是“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借贷资本运动形式,是信用的基本形式。信用主要有:(1)以延期付款和预收货款的方式买卖商品的商业信用;(2)银行将集中起来的闲散货币资本和社会游资,贷放给工商业的银行信用;(3)公司、商店及银行对个人消费者提供的分期付款售货及消费贷款的消费信用。金融出现的危机,一般称之为信用危机,可见,诚信是它的灵魂。当代的电子商务、电子货币、电子结算等,更需要诚信,没有诚信便会造成恶性欺诈,其后果不堪设想。就连投机性很强的期货交易,也同样强调诚信,要求诚实履行契约,最后货真价实地实现交割。基于上述分析,可以说市场经济必然是信用经济,市场经济愈发达愈要强化诚信伦理。这是市场经济的一个本质规定,并构成市场、信用、诚信之经济与伦理相互交织的链条。我们必须从这个客观的根基上认识诚信伦理与市场经济的内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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