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在电脑键盘上敲出这个题目的时候,令我惊讶的是我的电脑字库中竟然没有“雷锋”这个词。这不由得使我心生感慨。40年前,当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提出“向雷锋同志学习”的号召后,雷锋,这个响亮的名字伴随着那些激情燃烧的岁月,深深地镌刻在一代中国人的心里。40年过去了,我们的国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随着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由此带来了经济、政治、思想道德等领域许许多多的变化,雷锋这个名字在很多人的心中特别是一些青少年的心目中,变得模糊起来。许多青少年对某些“明星档案”了如指掌,但对雷锋这个曾经影响了整整一代中国人的名字却很陌生。这不能不令我们深思,也向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就是在当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雷锋精神还有没有生命力?雷锋精神的生命力究竟在什么地方? 雷锋精神是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代所形成的一种为人民、为国家、为集体的伟大的奉献精神,它既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优良道德传统,又继承和弘扬了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所形成的革命道德传统,并结合新的时代要求,体现了对社会主义事业的执著追求和坚定信念,体现了对这一事业的无私的奉献精神。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些人曾经以我国要从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为理由,对雷锋精神提出了种种责难,如雷锋的奉献精神不符合按劳分配的原则、雷锋的节俭精神不符合市场经济消费的要求、雷锋的螺丝钉精神不符合发挥个人主动性的提倡等等。这些责难都没有理解雷锋精神的本质,没有理解雷锋精神的真正意义。 雷锋精神作为一个特定历史时期的时代精神的体现,既打下了那个时代的深深烙印,同时也具有超越时代的恒久的精神特质,这种恒久的精神价值就是它的生命力之所在。它并不是计划经济时代特有的产物,我们甚至可以说,计划经济是不可能计划出“雷锋精神”的。“雷锋精神”既是一种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崇高理想,也是一种默默无闻的平凡行动;它既是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的高尚情操,也是立足本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岗位奉献精神;它既适应于计划经济的时期,也同样适应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时期。它是贯穿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长远历史时期的一种精神力量,是时代精神的一种体现,有着无比强大的生命力。 第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弘扬雷锋精神并不是矛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是追求效益的经济,是注重利益的经济等等。但我们也应当看到,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是为了更好地发挥人们在发展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是为了中华民族的振兴、为了更快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经济。由于利益的驱动、特别是个人利益的驱动,市场经济往往容易诱发一些人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的发展,以致造成种种不讲道德、不要廉耻、损害他人权益、违法犯罪的事情。因此,加强依法治国,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是十分重要的。但是,尽管也要加强法律教育,但法律的主要功能还是对一切违反法律者的惩罚和处理,只有道德才是从思想上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从根本上消除违反法律的动机。 雷锋精神是时代精神的体现,雷锋是新时期的道德楷模,雷锋精神能够激励、启迪人们的心灵,能够教育人们形成羞耻荣辱的观念,以违法犯罪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正因为如此,雷锋精神有助于防止和抵御市场经济的消极方面的种种诱惑,进一步培育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第二,实行按劳分配与提倡雷锋精神是能够统一的。按劳分配和奉献精神,是在不同领域中所实施的不同原则,它们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在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的分配原则是以按劳分配为主的多种分配形式相结合的分配原则。一方面,从按劳分配的原则来说,就是有劳有酬、按劳付酬、多劳多得,不劳动者不得食。在经济活动中,是必须“斤斤计较”的,这是我们必须遵守的经济规律。另一方面,个人与社会是一种双向互动的辩证关系,社会为每个人提供生存和发展的物质、精神资源,个人也要为社会尽义务,进行劳动、创造和贡献。同时,在当前的社会中,人们除了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以外,还有人和人的其他关系和各种活动,如同志关系、朋友关系、家庭关系、亲子关系、夫妻关系、师生关系等等,在这些关系中,我们不但不应当实行按劳分配,而且要极力防止按劳分配原则扩大到这些关系中来。谁都可以设想,如果把按劳分配的原则,引申到这些关系中,我们的社会将会发生什么样的情况。 就是在经济活动中,在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时,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我们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通过这部分人的榜样激励作用,通过他们对未富裕起来的人的扶持,先富帮后富,最终走向共同富裕。从一定意义上说,这种先富帮后富,就体现了对他人的奉献精神。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这一点显得尤为重要。 第三,雷锋精神体现了道德的先进性与广泛性要求的统一。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种种原因,道德必须也应当是分层次的,不论是分三个层次也好、四个层次也好,崇高的共产主义的道德,永远是我们应当提倡的。更重要的是,共产主义的道德,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不同层次道德的最高层次,是所有其他层次的最终目的和努力方向。我们固然不可过高要求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的人,而且,我们也认为,对广大人民群众来说,首先是能够遵守最低的道德要求,也就是现在一些人所说的道德的底线,只要人人都能够遵守这个道德的底线,我们的社会,就会减少违法犯罪的现象。但是,我们决不能只停留在这样的一个水平,如果人人都只是守住道德的底线,也就是说不违反法律,那么人和人之间也就只剩下斤斤计较、两两计较了,这样一来,要想守住道德的底线,也就不可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