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活动不仅是一种经济活动,也是一种社会活动。尤其在“后发型”国家,现代企业制度的移入既需要以建立“理性化制度”为依托,又需要以“非理性化制度”做保障,否则,企业行为很难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同。日本企业正是在与既定社会的互动中,慢慢开始对传统文化资源进行挖掘和利用,使之发生创造性的转移,并与移入的“理性化制度”相衔接,进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企业管理文化,为自身的成长和发展开拓了广阔的社会空间,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一 众所周知,日本企业的情况不像欧美国家那样是依靠社会自发变迁的结晶,而是在已经有了现代企业范例的情况下人为移入的产物。 在步入工业社会以前,日本是一个典型的传统农业社会,毫无现代企业可言。直到幕府末期,“家”与“村落”仍然是日本“大部分人生活的全部世界”。19世纪中叶,在欧美诸国工业化的强劲足音传到日本以后,这个典型的传统农业社会受到震动,有识之士敏锐地意识到欧美“有力之大国”的威力。日本政府认为,工业是欧美国家“雄飞的物质基础”。日本要实现社会的根本性转变,惟一的途径就是发展工业,而这一目标的最终实现者是企业。于是,决意将日本“从过去的封建形态变革为新时代要求的新形态”。日本政府通过“理性化制度”的移入,迅速建立起具有现代意义的企业制度。 然而,尽管其移入“理性化制度”的速度很快,但是,并没有随之产生现代企业制度应有的效益。原因在于:①当时日本企业家不具备欧美企业家那样崇高的社会地位。日本原是一个根深蒂固的“阶层体制国家”,由来已久的“贱商”意识凝结在人们价值观念的深层。②日本企业制度的建立没有经历欧美国家那样一个自然演进的漫长过程。为了加强资本的原始积累,日本企业带着更强烈的逐利目的,无道德的经营、产品粗制滥造、假冒伪劣产品弥漫市场。涩泽荣一形容当时的情况是:“只要自己能赚钱就好,管它社会、旁人如何,如果没有社会和法律的制裁,他们甚至就沦于强取豪夺的残酷状态”。③日本企业“理性化制度”的确立并没有得到“非理性化制度”的支撑。传统的欧美和日本社会都是等级制度发达的社会,但是欧美国家,资产阶级革命摧毁了等级制度,把个人从等级制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在按契约原则缔结起来的企业组织中,个人不依附于企业本身,企业内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契约制度下的平等关系,同时也成为人们新的价值观念。而在日本,企业制度的移入则缺少这种新的价值观念作依托。因此,日本企业内的管理几近野蛮和残酷,如许多企业实行女工制和童工制,不仅工资低,而且工作环境十分恶劣。 日本企业的这种状况招致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感,使企业自身的发展面临着重要困境,也引起了富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的警醒。许多企业如涩泽荣一、五代友厚等正是带着提升企业家人格的强烈愿望而投身于实业界。为使企业行为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同,他们在与既定社会的互动中,慢慢开始对传统文化资源进行挖掘和利用,并使之发生创造性的转移,与移入的“理性化制度”相衔接,进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企业管理文化。 二 所谓“企业管理文化”,是人们在企业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思想意识观念,一种思维方式,它是经过长期的实践形成的。日本企业管理文化形成的最大特点在于确立新的“义利观”,使之成为企业管理文化的核心。 在占统治地位的日本传统文化中,“义”与“利”一直被置于对立的两极,它严重地制约着社会公众对企业的态度,也影响着企业自身的管理行为。于是,日本企业家从“义利观”入手,对传统的“义利观”经历了重新审视和挖掘,进而得出结论,“义”与“利”并非是对立的,以“义”获“利”正是现代企业区别于传统工商业的关键所在。现代企业不追求不义之利,只求有道之利,并由此提出了“经济与道德合一”的经营理念。这一理念体现在企业管理方面,就是要用“义”来协调企业内部关系,借以强化“命运共同体”的企业意识。这一理念既糅合了现代管理思想,又继承了日本优秀的传统思想,进而为日本企业管理文化的形成提供了新的道德观念基础,成为企业管理文化的核心,由此衍生出日本管理文化的其它特点。 首先,强调“家内和合”,弱化雇用意识,建立命运共同体。未来学家奈斯比特曾赞扬圣地亚哥一个公司经理的主张,即“本公司的未来是要通过人人成为资本家的办法消灭工人、经理和企业之间的差别”,目的是建立牢固的共同体。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日本企业界有识之士也认为,尽管现代企业实行的是雇用制度,但传统文化中所具有的道德观、秩序观为企业“提供了全部活动的思想基础”。如果在企业内部过分强调所有者与从业人员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只将工人作为提高收益的工具来使用,而不关注工人的利益,其结果必然造成“企业老板不信任职工,职工不信任老板”的现象。因此,他们认为在企业内部应形成一种“家内和合”的大家庭气氛,把雇用关系转化为一种“亲情”关系。正是在这种经营理念的指导下,日本企业普遍实行“终身雇用制”和“年功序列工资制”,一般情况下不随意解雇员工。这是企业对员工勤奋工作的承诺,而员工的努力奉献则是对这一承诺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