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看待儒家家庭伦理在当今的作用

作 者:
陈瑛 

作者简介:
陈瑛 中国社会科学院。

原文出处:
高校理论战线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3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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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年来,传统的家庭婚姻关系正经受着阵阵冲击,过去认为是天经地义的孝养父母,对于现在的许多子女竟然成了难以履行的义务;原来比较稳定的婚姻关系正在变得脆弱起来,离婚现象大量出现;至于兄弟反目,手足阋墙的,更是随处可见。面对着这种种情况,有些人忧心忡忡,人们在问,这是怎么了,为什么会出现这些现象?用什么办法才能够改变这种状况,让人们回归“其乐也融融”的旧时家庭?也有些人深深地怀念起儒家的家庭伦理,赞扬说它反映了“人们天生的、自然的每个人具有的道德情感”,“代表了人类的真情、亲情”,希望它能再一次地发挥魔力,以挽回婚姻家庭道德关系上的失落,唤起人们之间的家庭亲情。这些思想感情和愿望企盼当然可以理解,但是,我们还想问问,儒家的家庭伦理究竟是什么,它的真理性因素究竟有多少?对于日渐淡漠的家庭亲情,儒家伦理能够承担起来挽救的历史责任吗?对此,我们应该进一步作些理性思考。

      诚然,儒家最重视家庭,历代圣哲讲了很多关于家庭和家庭伦理的道理。在其经典性的著作《礼记·大学》中有“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认为家庭是社会的基础,并且提出了著名的“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公式。在他们看来,既然国家应该以德治理,因而家庭伦理也是最重要的,它不但决定着家庭的兴旺与败落,而且还关系着国家的前途及命运。儒家不仅强调了家庭伦理道德的重要性,更重要的是,他们还提出了一个系统完整的家庭伦理道德规范体系,如“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妻有别”之类,也有人表述为“父慈子孝,兄友弟悌,夫妻和顺”等等。无疑,儒家的家庭伦理在我国历史上居有重要地位,曾经发挥过巨大的作用。但是:

      第一,儒家的家庭伦理并不是先天就有的,在原始社会里,在一夫一妻制出现以前的几万年里,我们的先民曾经“知其母而不知其父”,那时还没有现代意义上的家庭,也谈不到现代意义上的血缘亲情,更没有后来所谓的家庭伦理。当时“孝养”老人的办法,甚至是灾荒时期把他们吃掉。外国有这样的记载,中国也有这样的传说。

      第二,儒家的家庭伦理没有普遍性,例如在西方许多国家里,就没有儒家伦理观念,尽管那里也有血缘关系和家庭亲情。儒家的家庭伦理只是中国这样特殊的“古代东方制”的社会制度的产物,它的影响范围也不过是在朝鲜、日本、越南等中国周边地区。即使在它的流行时期和范围之内,血缘关系和家庭亲情与儒家的家庭伦理也是两回事,维持和发扬血缘关系和家庭亲情,并不一定非得需要儒家伦理。

      第三,儒家的家庭伦理也不是永恒的,它只是存在于中国的商、周之后至明清时期。辛亥革命之后,特别是到了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它就日趋衰落,一蹶不振。它的权威也是有限的,例如,在中国封建时代,尽管讲孝讲悌,但父子相残,兄弟仇杀的事也屡见不鲜。这种事民间有,朝廷上更多,几乎每个朝代都不例外。

      由此可见,人们的家庭伦理道德观念,不论是人类的血缘家庭亲情,还是维护这种亲情的儒家家庭伦理,都不是绝对的、一成不变的。事实证明,对于人们的道德观念,包括家庭伦理来说,还有比人类先天的关系、比血缘亲情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社会经济关系。还是恩格斯的话对:“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人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获得自己的伦理观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2版,第3卷,435、434页)我们可以从人们的社会关系,首先是从他们的经济关系中,找到其道德观念,包括道德感情和道德规范的最终根源,并以这种关系为主线,勾勒出人类的血缘亲情和家庭道德发展的真实历程。我们知道,正是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才从原始人群的群婚制家庭,走到了一夫一妻制家庭,只有在这种家庭形式中,才能产生出相应的家庭道德观念:家庭道德关系——血缘亲情,以及维护这种关系的一系列道德规范。随着私有制的发展,家庭道德关系也发生着巨大的变化:一方面是这种家庭亲情愈加淡薄,人们为了争夺私利,不再顾及亲情,在斗争中,有时甚至不惜采用一切残忍手段;另一方面,维护这种家庭血缘亲情的努力不断增强,与此相关的道德规范日益严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道德观念,特别是家庭道德观念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在这个阶段,很多人“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同上书,第1卷,275页)以往社会存在着的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都破坏了,人类的天然感情几乎已经不复存在,甚至连家庭道德规范的约束力也减弱了。

      对于人类的道德观念,尤其是家庭伦理,社会经济关系具有最终的决定作用,那么,是不是说别的因素,例如,人们的血缘关系、家庭亲情就不起作用了呢?是不是人们的社会关系直接决定着人们的道德观念?那又未必。许多人片面地、简单地理解社会经济关系的决定作用,把它看作是直接的、唯一起作用的因素,他们不懂得恩格斯所说的“归根到底”这层意思。忘记了正是恩格斯本人曾经谈到“人与人之间的、特别是两性之间的感情关系,是自从有人类以来就存在的”(同上书,第4卷,2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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