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性论与规范论

作 者:

作者简介:
崔宜明 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所。(邮编 200062)

原文出处: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版

内容提要:

德性论的基本问题是:应当做一个什么样的人?规范论的基本问题是:一个人应当做什么以及应当怎样做?前者把道德落实于人的内在品质,后者把道德落实于人的外在行为。德性论关注的是人的内在品质,以人的道德品质作为道德评价的中心,是实质主义的;规范论关注的是人的外在行为,它不再强调人的内在品质,而以行为是否符合普遍的规范形式作为道德评价的中心,是形式主义的。社会的道德评价体系从德性论到规范论的转型,其积极的意义是肯定了个人在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这一领域内的自我决定的权利,即肯定了个人的自由和自主,而将普遍性的规范限制在共同的社会生活领域,也就是人的外在行为的领域。但是,由于规范论仅仅关注对个人外在行为的约束和限制,而在关于个人追求自我完善方面保持沉默,就容易导致个人追求自我完善这一要求的丧失,而这也就意味着人本身的丧失。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3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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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说的德性论和规范论,既指两种不同的道德评价体系形态,也指两种不同的伦理学理论形态。在人类社会进入理性的文明时代以后,所谓道德,也就具有了理性自觉的特征,从而与巫术禁忌相区别。就是说,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所认同的道德要求、道德原则、道德理想等等,总是通过某种伦理学理论被建立起来的;同时,在特定时代和特定社会不同的伦理学理论中,总有某种伦理学理论成为主流意识形态,也就是成为被广泛认同的道德评价体系。总之,与巫术禁忌等自发的“社会规范”相比,道德之为道德,首先就在于其理性的自觉,所以,本文所谈论的“德性论”和“规范论”,就指称着在现实生活中被实践着的伦理学理论。

      其次,所谓德性论和规范论,是指两种道德评价体系的形态和伦理学理论形态,而不仅仅是两种道德评价的体系和伦理学理论体系。实际上,属于德性论阵营的,不仅有中国古代的道德评价体系及其伦理学理论,也有古希腊的、古印度的道德评价体系及其伦理学理论;不仅包括各个古代世俗社会的道德评价体系及其伦理学理论,而且包括各种高级宗教的道德评价体系及其伦理学理论:如基督教、佛教等等。属于规范论阵营的,有西方近代社会中出现的功利论和道义论等等,当然,它们同时也就是不同的道德评价体系。本文讨论的是道德评价体系的形态和伦理学理论的形态。

      第三,所谓德性论和规范论,在笔者看来,实际上就是人类社会不同历史时代的两种道德评价体系的形态和伦理学的理论形态。德性论是人类社会进入文明时代以后直到实现现代化以前的道德评价体系形态和伦理学的理论形态;规范论则是实现现代化的过程中产生的道德评价体系和伦理学的理论形态。当然,后者并不是唯一的现代的道德评价体系和伦理学的理论形态,例如,属于现代伦理学理论形态的还有生命哲学的道德理论等等。但是,生命哲学的道德理论等等从来没有成为过主流的意识形态,所以也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之内。

      中国正在现代化的道路上迅猛前进,中国社会正在急剧地转型之中,中国社会的伦理关系和道德形态正在发生深刻地变革。所以,准确地把握德性论和规范论的理论形态差异,对于我们认识“现代化”的历史要求,对于我们建设中国社会的现代道德文明,对于我们完成振兴中华民族的历史伟业,都具有一定的意义。

      一、德性论与规范论基本问题的差异

      德性论也称美德论,其典型代表在中国古代是儒家的伦理学说,在西方是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说。所谓德性,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道德品质、道德情操;所谓德性论,就是主张道德评价的根据是一个人的内在的道德品质,而反过来,一个有道德的人,就是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道德情操的人。这听上去似乎是理所当然、乃至天经地义的,由于我国的道德传统乃至于所有的前现代社会的道德传统都是一种德性论的传统,所以我们也许会把道德和德性完全等同起来,把德性论当作是唯一的道德理论。其实,在德性论之外,还有规范论。

      在德性论这儿,道德的基本问题是:应当做一个什么样的人?而在规范论那儿,道德的基本问题是:一个人应当做什么以及应当怎样做?区别在于,一个把道德落实于人的内在品质,一个把道德落实于人的外在行为。也许我们会说,这个区别难道还有什么要紧吗?人的内在品质和人的外在行为总是联系在一起的,外在行为总是内在品质的表现,内在品质总是外在行为的习化。是的,这是一个普通的道德常识,而常识总有其颠扑不破的一面;但是,作为道德理论,这一区别却非常重要,它区分开来了道德评价体系的两种形态。

      对于规范论来说,它评价的只是人的行为,而无论人的品质。作为现代社会的道德形态,规范论的观念基础是:做一个什么样的人是每个人自己的事情,每个人都有权决定自己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任何其他人、包括社会本身都没有权利干涉个人的这一权利;与此相应,伦理学也就没有必要去关注和研究人的内在道德品质,更不应当、也没有权利为所有人提供某种共同的、普遍的道德品质的模式。但是,无论一个人成为什么样的人,他的外在行为都必须符合社会的普遍道德规范,都具有道德上的“正当”,而伦理学的任务就是研究:一个人应当做什么以及应当怎样做,即从社会生活的现实出发,研究和提出针对人的行为的普遍道德规范。

      而对于德性论来说,它主要是评价人的品质,对于人的行为的评价是根据对于人的品质的评价派生出来的;也就是说,德性论的观念基础是:道德之为道德,主要在于一个人的内在品质——只是具有了某种内在的品质,才是一个道德的人,只有道德的人才能有道德的行为。德性论所关心的问题是一个人应当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其中心主题是人的自我实现,也就是一个人根据一定的目的,如何实现自我完善。从理论上讲,德性论的中心主题有目的和方法两个方面:首先是追问和回答人的内在目的是什么,然后才是根据这一内在目的实现自我完善的方法。一个人实践自我完善的修养方法在自身所实现了的人的内在目的,就表现为道德品质。

      比如,孔子认为人的本性是仁,充分地实现仁的本性就是人的内在目的,如何充分地实现仁的本性有其方法,一个人实践这一修养方法在自身中所实现了的仁,就是他的道德品质。再比如,亚里土多德认为人的本性是理性,充分地实现理性的本性是人的内在目的,如何充分地实现理性的本性有其方法,一个人实践这一修养方法在自身中所实现了的理性,就是他的道德品质。当然,与孔子不一样的是,亚里土多德还认为幸福也是人的内在目的,如何获得幸福有其方法,这就是根据理性的要求去做,但是,幸福还需要外在的条件,这就不是修养方法所能解决的了,这是中西古代德性论的重大不同所在。但是,亚里土多德最终还是认为,最高的幸福还是从事哲学活动,以至理性的充分实现不仅是人所能得到的最高幸福,甚至是神所享有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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