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0-0;B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071(2003)05-0187-04 近年来,哲学界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本体论(或曰“传统本体论”、“传统西方哲学 ”)的关系,一度成为讨论的热点和焦点问题。随着有学者对二者关系所作的“研究述 评”,似乎讨论已告结束,如果再重提旧话,显得有些不合时宜。不过笔者以为,对待 涉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质和对整个西方哲学的评价这样重大且悬而未决的问题,绝不 是一场讨论就能解决的。恰在此时,笔者在《现代哲学》2002年第1期上看到了杨学功 一篇颇具影响力的文章——《传统本体论哲学的终结和马克思哲学变革的实质》(以下 简称《实质》)。就观点而言,《实质》一文的确鲜明且有独到之处,令人耳目一新。 但反复看后,总感觉文中还是存在着一些疑问,不仅支撑其基本观点的支柱性术语缺乏 科学性,而且基本观点也值得进一步商榷。 一、关于《实质》一文的基本观点 在《实质》一文的开头部分,作者首先表明了自己的基本观点:“与把马克思哲学归 结为一种本体论哲学的看法相反,本文的基本观点是:马克思哲学正是通过对传统本体 论哲学的批判,而实现其在哲学史上——确切地说,西方哲学从近代向现代的转折点上 ——的革命性变革的。”这里,作者有两个问题值得深思: 第一,这一基本观点的前提,是不承认马克思哲学属于一种本体论哲学,同时也就否 认了马克思哲学作为一种哲学仍然继续关注和研究本体问题。但实际上,马克思哲学有 着自己独特的本体论思想,只不过研究的视角和方式不同而已,因而实现了思维方式上 的根本变革。 丰子义教授在《马克思本体论思想的方法论》[1]一文中认为,马克思关于本体论问题 有四个方法论观点:一是马克思“从‘关系’的观点看待本体问题”。一方面,他“将 关注的重点聚焦于自然界对于人类生存与发展的价值与意义上,进而‘把人们的全部注 意力集中在自己身上’”;另一方面,马克思从关系的角度谈论本体问题,所强调的自 然界优先就是关系中的优先、地位上的优先。二是从“活动、过程的观点看待本体问题 ”。由于马克思将本体问题的对象从抽象的物质世界转向现实世界和人类世界,实际上 就把哲学关注的重点转向现实的人类实践活动,从而在本体论上正确地回答了“物质及 其客观实在性问题”(即实践活动并没有否定物质的客观实在性,相反物质的客观实在 性只有在实践中才能被确证)和“现实世界的统一问题”(即自然与社会统一于人类的实 践活动)。三是“从生成论的角度来研究本体问题”。与预成论相反,马克思认为,无 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都不是既定不变的,而是在人的实践过程中生成的,是在历 史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四是“从人的观点看待本体问题”。马克思在他的一系列著作中 ,为了阐述唯物论与人的关系,曾先后将自己的哲学称为“实践人道主义”、“新唯物 主义”、“实践的唯物主义”。笔者十分赞同丰子义教授的观点,他阐明了马克思哲学 与“传统本体论哲学”之间并不是完全隔绝的关系,对我们如何理解马克思的本体论很 有启迪。 第二,“马克思哲学正是通过对‘传统本体论哲学’(即整个传统西方哲学)的批判, 而实现其在哲学史上的革命性变革的”的论断值得进一步推敲。 在马克思的文献中,我们并没有发现马克思对他以前的一切哲学采取全盘否定,甚至 “拒斥”的态度,即使是主要批判过的黑格尔、费尔巴哈哲学,也是采取了“扬弃”的 态度,吸收其“合理内核”,从而创立了全新的“实践唯物主义”。更何况,在马克思 那里,根本没有什么“传统本体论”的概念和意识,又何谈去“批判”和“拒斥”?对 此,作者杨学功似乎也发现了自己观点上的漏洞,在另外一篇文章中加以弥补并解释说 :“马克思对传统本体论哲学的批判,集中而直接地是以批判黑格尔哲学的形式表现出 来的”,黑格尔哲学是“传统本体论哲学的集大成者”[2]。即便如此,这种说法仍然 缺乏说服力,给人以偏概全、以点代面的感觉。其实,“传统本体论”不过是现代西方 学者所用的一个术语,我们拿来运用时还应加以慎重考虑。因为一个新术语或一种新学 说是否科学,不仅要以事实为根据,同时也要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二、关于《实质》一文中概念的“创新” 在《实质》一文的第一部分,作者“为了使本文的观点和论证的展开有一个较为合适 的思想环境”,不吝笔墨地谈了在其他文章中已反复谈过的“ontology的译名之争”。 这里,暂且不管学术界多年来对译名问题有多少争论,仅从作者所持的观点和最后抉择 中,的确使笔者感到有如下一些“突兀”和“费解”。 1.作者赞成放弃“本体论”而改用“存在论”的理由之一,是“日本学者早在20世纪3 0年代后,就逐渐放弃‘本体论’而采用‘存在论’一词,大约从50年代至今便几乎完 全用‘存在论’代之,‘本体论’这一术语已经消失”。这不能不给人一种印象:日本 学者用“本体论”,我们也跟着用;日本学者放弃,我们也跟着放弃,这未免有一种亦 步亦趋之感。这里,笔者绝无捍卫“本体论”概念之意,只是考虑作者在作出抉择之前 是否想到这样一个问题,用一个不确定的概念取代一个使用多年的概念,在替换之后又 加以“抢救”,给它“赋予新的”含义,是否极易引起读者对文章可信度的怀疑。作者 赞成放弃“本体论”而改用“存在论”的理由之二,是我国“陈康先生在20世纪40年代 就提出过异议”。不知作者是否进一步想过,为什么学术界当时没有采纳陈康先生的看 法?想必是有道理的。那么,现在将“本体论”更名或替换为“存在论”是否具有创新 意义呢?笔者认为也不然。因为关于存在问题的探索一直可以追溯到古希腊,但对这个 问题引起普遍重视的却是近代西方哲学。既然如此,“存在论”很容易使人想到亚里士 多德的“第一哲学”,即研究“作为存在的存在”的学问。况且,马克思以前的许多哲 学家都曾使用过“存在”这一术语,如黑格尔等;甚至马克思在他的著作中,也使用过 “社会存在”这样的术语。而马克思之后的海德格尔也把自己的新哲学称之为“基础存 在论”。由此可见,在西方哲学史上,关于存在的理论是一脉相承的,笼统地说,上述 关于存在的理论都可以称为存在论。既然如此,我们作这种概念替换时更应慎之又慎, 否则极易在对西方哲学发展脉络的理解上引起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