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论如何“改变”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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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 北京 100732

原文出处:
哲学动态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3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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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862(2003)09-0003-04

      尽管价值现象在日常生活中普遍存在,尽管价值是人们生活、实践、创造的一个基本 维度,人类关于具体价值(如善、美、功利、正义、自由等)的理论探讨也悠长久远,但 是,哲学意义上的一般价值论却只有短短100多年的历史。人们公认,自19世纪末20世 纪初德国哲学家洛采、文德尔班等人将价值问题(而不是实在问题)视为哲学的首要问题 ,并试图以价值论为中心重构哲学始,一般价值论在哲学中的地位才日渐确立。在现代 社会价值问题凸显、价值冲突日益普遍且尖锐化的同时,随着新康德主义(弗莱堡学派) 、实用主义、现象学、以及科学人本主义的兴起,价值论在哲学中的地位不断凸显,有 人甚至断言,当代哲学(特别是西方哲学)已经或正在出现“价值论转向”。

      价值作为“世界对于人的意义”、“客体对于主体的意义”,是以“人的内在尺度” 或“主体的尺度”为根据的关系质。与以“对象、客体的外在尺度”为根据的、作为“ 人对世界的把握”的事实或真理相比-价值具有深刻的“异质性”,即它是以人和人的 生活实践为中心、以人的主体地位和作用为实质的,体现了主体(人)自身的本性和目的 ,体现了主体(人)活动的方向性和目的性,体现了主体(人)对自身活动的自我调控。从主体(人)的价值维度理解、“改造”或“重构”哲学,将促使哲学重新反思自身,导致 哲学发生全方位、革命性的变化,映射出一种全新的哲学形态。略而言之,这可从如下 一些方面加以探讨:

      首先,哲学的这种自我反思与批判、“改造”与“重构”,导致了一种新哲学观的出 现:哲学不仅仅是“科学的世界观”,也是一种人学或价值观,是它们之间有机统一的 “整全哲学观”。

      走出人类思想史早期的混沌状态,摆脱中世纪神学的羁绊,随着文艺复兴之后近代实 验科学的兴起,特别是科学的里程碑式的突破——伽俐略、牛顿力学的巨大成功,科学 成为一切学术的范式,知识至上、理性主义、客观主义在思维王国中的地位得以确立。 哲学相应地出现了具有浓厚科学色彩的、以科学为范式的“认识论转向”(以及后来的 “语言学转向”),“科学的世界观”、“知识哲学观”遂成为哲学观的经典形态。然 而,这种“拟科学”的实证性、客观性、普遍有效性追求,使哲学沦为以追求知识为目 标的“科学认识论”。它既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哲学之“智慧之学”的美誉,更丧失了 其社会反思、批判与治疗的功能。特别是因为其中人的“退场”(有人甚至认为它是“ 人学空场”),哲学几乎背离了其本性、迷失了其方向:它的目的不是具体的历史的活 生生的人及其幸福,不是人的价值、自由、以及理想世界的创造,而是要科学地描述、 说明和解释世界;即使在科学地描述、说明和解释世界之时,主要强调的也是物对人的 决定或制约作用,至于人的主体性(包括价值评价、选择、建构和创造)因素则在相当程 度上被忽视了;……

      当“拟科学”的哲学在学术上的合法性面临内外交困(如观察的客观性受到质疑、归纳 问题尚待解决、整体主义和历史主义哲学观重新抬头)之时,又受到了现实社会的无情 挤压和冲击:对短期利益的近视追逐,导致人与自然的高度对峙和严重冲突;商品经济 对人与社会的扭曲和异化,使“人为物役”、“人对人是狼”、“他人即是地狱”成为 普遍的事实;自动化、快节奏的异化社会、未经思考的人生,导致了人的焦虑和生存意 义的失落……特别是,伴随现代科技与市场经济的突飞猛进,全球化时代的来临,所有 这些社会冲突、价值困惑、文化危机愈来愈普遍化,愈来愈难以控制和解决。抛弃这种困境,呼唤一种深层次、全方位、综合性的价值反思与批判。抛弃“科学的世界观”、 “知识哲学观”,在以人为本、人是目的的前提下,自觉反思人与自然、人与社会、身 与心的关系,重建其内在统一学说,就成为时代精神的必然选择。这必然要求哲学将破 裂的自然观、社会观、人生观、价值观重新整合起来,建构一种综合性的有机统一的“ 整全哲学观”。

      其次,在“整全哲学观”的视野中,哲学理论的基本结构重新成为反思的对象,自然 观与历史观,存在论、认识论与价值论相互割裂的旧格局将被打破,而得以重新整合。

      当然,这不过是哲学本来面目的回归。回首哲学史,哲学作为一种“大智慧”,从来 都围绕着两个维度——“是”、事实维度与“应该”、价值维度——而展开。“是”、 事实维度指向“是什么”、以及“如何是”;“应该”、价值维度则指向“应如何”、 “怎么办”。这两个维度具有迥然不同的特征与功能:前者给予我们关于世界的总体印 象,告诉我们关于对象和自身的事实情况,告诉我们“变革”对象的可能性和方法;后 者告诉我们依据什么而行动,是否应该、以及应该如何去行动。哲学围绕这两个维度的 反思与批判而展开,并不是哲学家们无中生有,而是由现实生活、实践的需要所决定的 。例如说,在生活、实践过程中,事实要素是我们活动的外在依据,价值要素是我们活 动的内在动力和目的。如果割裂它们之间的关系,或者可能导致对对象或客观规律的蔑 视,导致唯意志论或神学唯心论,或者可能失去行动的激情、动力与方向。因此,哲学 不仅仅只是求解世界之谜的“自然智慧”,而且内在地是指导社会改造、指点人生迷津 的“实践智慧”、“生活智慧”。在这种一体化的哲学智慧中,并不存在所谓自然观与 历史观的人为割裂,所谓“哲学原理”与各“分支学科”(如伦理学、美学、科技社会 学等)的人为割裂,所谓“哲学原理”与哲学史的并列与割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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