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史的生成中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作 者:
李兵 

作者简介:
云南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 云南 昆明 650091 李兵(1963-),男,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哲学系教授,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博士生 ,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

原文出处:
云南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人的全面发展”问题的提出,理论地表达了当代中国社会“个人”出场这一具有历 史进步性的客观事实。“人的全面发展”应当合理地理解为人的本质在人的对象性活动 中复归和展开的过程。作为一个批判性的维度,它为人类的历史发展敞开了可能性的空 间,并引导当代中国人和中国社会在“人的全面发展”的现实和理想的辩证统一中做出 正确的选择。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3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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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A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691(2003)04-0016-05

      “人的全面发展”诚如一些学者所指出的那样,是一个谈论得多理解得少的思想。这 是因为,它本身是一个内涵深刻而丰富、需要深厚理论背景方能理解的。由于缺乏必要 的理解和思考,人们在面对这个命题的时候,总是陷入一种悖论性的困境中:要么将“ 人的全面发展”视为一个理想性的价值目标,看成只有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才能实现 的理想;要么将其具体化为现实中人应当具有的科学精神、人文素养、政治自觉和法律 意识等。前者因其离人们的现实生活太远,使人感到可望而不可及,失去了作为关乎人 的根本生存意义和价值的理论学说所应有的规范和导向作用;后者因其离人们的现实生 活太近,或本身就是现实的人理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使其丧失了理论与现实应有 的间距和张力,而显得平淡乏味。总之,“人的全面发展”变成了人们时刻挂在嘴边但 却毫无真实内涵的空洞口号。其实,“人的全面发展”在党的面向21世纪的纲领性文件 中被提出来,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价值:它既是对当代中国人生存状况的理论确 认,又是对当代中国人发展方向的理论引导;它既把人的全面发展诉诸于人的本质的历 史地生成和展开的过程,又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反观人的现实生存状况和发展状况的理 想性尺度。

      一、历史与逻辑:个人的出场

      “人的全面发展”,首先理论地表达了当代中国社会这样一个历史进步的现实,这就 是个人的出场。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进程确立起来的个人,在当代中国不仅成 为一种社会现实,而且第一次在理论上得到了确认。

      “人的全面发展”从理论渊源上讲,出自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这样两句经典论述。一是 在被称为“共产主义出生证”的《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写下的那句名言,即 “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P273)二是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论述人的存在的三大历史形态时的一段话,“建立在个人全面发 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2](P104 )需要注意的是,马克思和恩格斯使用的词汇是“每个人”或“个人”而非一般意义上 的“人”[3]。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那里,“个人的全面发展”是与共产主义联系在一 起的。我们还可以引述以下论断作为佐证:共产主义是“个人的联合体”,是“联合起 来的个人”,是“自由人的联合体”,换言之,“共产主义所造成的存在状况,正是这 样一种现实基础,它使一切不依赖个人的存在状况不可能发生,因为这种存在状况只不 过是各个人之间迄今为止的交往的产物”[1](P122)。又说:“在真正的共同体(指共产 主义——引者注)的条件下,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 ”[1](P119)马克思恩格斯的上述论述表明,真正意义上的人的全面发展是“个人”或 “每个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理想社会形态和社会关系的“共产主义”只能是全面发展 的“个人”所建立起来的“联合体”。换言之,实现共产主义或人的解放(本身是一回 事)的前提是确立起具有独立性的个人。

      这里引述马克思恩格斯的论断是为了说明,笼统地谈论“人的全面发展”而不注意澄 清这里的“人”是特指的“个人”,是“导致“人的全面发展”这一命题的深刻寓意和 内涵被误读、被曲解的重要原因之一。笔者认为,“人的全面发展”这一命题的提出, 其重要意义之一,就在于第一次在党的理论上确认了“个人”存在的客观事实,从而为 党和国家当前与今后从事的事业和各项工作找到了一个重要而现实的支点。

      众所周知,在我们过去的理论话语中,“个人”往往是被忽略的。在传统马克思主义 哲学教科书中,惟一出现的“个人”是“历史人物”,而普通的个人只是构成“人民群 众”这个总体性概念而无独立存在价值的片段或环节。造成这种情况的有历史和逻辑这 两方面的原因,它们本身又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个人”受到历史和逻辑的双重“ 遮蔽”,成为现实中隐而不显、理论上讳莫如深的东西。

      从历史方面讲,对中国社会来说,“个人”的“出场”是最近一些年,至多是改革开 放以后,才逐步出现的重要“事件”。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中国社会由于漫长的自然经 济历史所造成的本来就“发育”不全的个人,再次被“抛入”某个狭隘的组织或群体里 ,陷入深深的“人的依附关系”状态中,现实存在的是包括国家在内的各种社会组织, 个人除了具有某种工具的价值和用来构成作为整体的“人民群众”概念外,根本不具有 独立存在的意义。群体存在的价值不仅远远高于个人存在的价值,而且也是个人赖以存 在的基本物质生活条件。“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 “个人”如果脱离了一定的“群体”或“组织”,便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基础。放弃个人 的独立性是赢得人的现实性的惟一选择。于是,作为历史活动主体的“个人”就消逝在 了历史的视野之中。

      从理论方面讲,“社会至上”曾经是社会主义在价值观上用来区别资本主义“个人至 上”的重要标志。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我们更多强调的是两种社会制度和两种价值 观的根本对立,忽视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共性和阶段性。在理论上侧重于阐述马克思 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发展五种形态更替的学说,而有意无意地回避了马克思关于人类存在 方式三大历史形态的学说,使得在现实生活中本来就隐而不显的“个人”进一步受到理 论的排挤和遮蔽,于是,谈论个人的全面发展,不仅缺乏现实的根据,因为根本就不存 在现实的“个人”,而且在理论上也成为充满危险的禁区,因为强调个人的发展就是宣 扬个人主义,而个人主义属于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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