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0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293/Z(2003)03-0063-07 一 早在两千多年前的中国春秋时期,齐国政治家管子就提出了以人为本的原则:“夫霸 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本理则国固。”[1]管子的这一宣示表明,他把以人为本看做 是建立和巩固霸王之业的根本原则。按照这条原则,霸主侯王必须把人看做是建立和巩 固霸主之业的根本和基础。这表现了管子对人的作用和价值的重视与肯定。然而,这种 重视与肯定烙上了明显的工具性标记;因为在管子的心目中,霸主侯王的霸王之业才是 目的,而人是实现这一目的的手段。在当代,以人为本也越来越成为国家和社会各级管 理事务中所普遍认同的原则。一切管理行为只有以人为本,才能实现人的价值、表现人 的尊严、全面体现人性关怀、充分发扬人文精神,才能使事业兴旺、国家富强、社会繁 荣,从而保证人民能够和谐幸福地生活、自由全面地发展。毫无疑问,今天人们强调以 人为本,扬弃了其单纯的片面的工具性规定,而把目的和手段的相关性、统一性包含于 其中。 但是,从哲学理论的层次上说,以人为本不只是管理事务,管理行为应该遵循的原则 ,也不能仅仅从手段和目的的关系角度来看待以人为本,尤其不能从超人主宰的立场来 理解以人为本(从超人主宰的立场来理解以人为本,就必然把社会分成两部分,其中一 部分凌驾于社会之上)。一般地说,以人为本是贯穿于人的世界的一个根本原则。在人 的世界中,人不是附属于某个凌驾于人的世界之上的超人主宰的附庸,不是超人的主宰 用来实现自己目的的工具。人本身就是人的世界的根本、主体;同时,以人为本还意味 着人本身是人的根本,人就是人的最高本质,因而人本身就是人格的主体。这表明,以 人为本既体现了人与人的世界的同一,又体现了人与人自身的同一。因此,以人为本不 应该被理解为某个凌驾于人的世界或外在于人的世界的超人主宰的对象意识,而应该被 理解为作为类存在物的人自我反思、自我觉醒所达到的自我意识。这种自我意识也就是 人关于自己是自己作为人的人格主体的主体意识,是人关于自己的独立人格的自觉理念 。 马克思说:“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2](P1)因此,“国家的职能和活 动是人的职能……国家的职能等等只不过是人的社会特质的存在和活动的方式”[3](P2 70);“社会本身即处于社会关系中的人本身”[4](P226)。马克思认为“人的根本就是 人本身”,“人是人的最高本质”,[2](P9)从最普遍、最一般的意义上,指明了人与 人的世界的内在的同一性以及人与自身的内在同一性。可以说,这是对以人为本的最根 本的规定和最彻底的说明。 二 人在世界上不只是一种单纯的存在,而是一种人化了的、“作为人的人”的存在。这 就是说,仅仅存在还不是人的存在,“作为人的人”的存在是要使存在人化,这才是“ 正常状态”的人。人为“正常状态”即人在人的世界、在社会中的存在状态。人的世界 、社会是“正常状态”的人的正常生存条件。这种正常生存条件不是单纯由自然造成的 ,而是通过人自己有意识的活动来生产和创造的。正是通过这种有意识的生产和创造活 动,才使自然界的存在人化,才有了人的世界、社会,人才具有了正常的生存条件,从 而也才使人自己的存在人化,获得了“作为人的人”的意义,成为“正常状态”的人。 恩格斯说:“人的生存条件,并不是他一从狭义的动物中分化出来就现成具有的,这些 条件只是通过以后的历史的发展才能造成。人是惟一能够由劳动而摆脱纯粹的动物状态 的动物——他的正常状态是和他的意识相适应的而且要由他们自己创造出来的。”[5]( P535-536) 从人学的观点看,人的存在不是单纯被给予的自在存在,人的存在的意义也不仅仅是 因为他的存在。“作为人的人”的存在是自主、自觉、自为的生存,惟此才具有人的存 在的意义。毫无疑问,人和动物一样,必须依赖自然界才能生存。但是,单靠自然界还 不能造成和提供人的正常生存条件。这种正常生存条件只能由人自己通过自主、自觉、 自为的活动(劳动)创造出来并通过活动(劳动)的历史发展而造成。社会就是人通过自己 的自主、自觉、自为的活动(劳动)及其历史发展,而创造和造成的人的世界(即人的正 常生存条件)。这种正常生存条件使人的存在成为社会性存在,成为人的世界中的主体 性存在。只有在人的世界、在社会的正常生存条件下以及在创造这种正常生存条件的自 主、自觉、自为的活动(劳动)中,人才赋予了自己的存在以人的存在的意义,从而真正 成为人的存在。 当然,人的世界、社会,人的正常生存条件,不是人凭空地生产和创造出来的。从本 原上说,人作为直接从自然界分化出来的自然存在物,必然而且必须有自己赖以生活的 自然界。人只有以赖以生活的自然界为对象,才能进行生产和创造。自然界是人进行生 产和创造,从而保证人能够持续地生存和发展的绝对必要的物质前提、物质基础。但是 ,单有自然界也不能自然地造成人的正常生存条件,不能自然地产生人的世界、社会; 一个处于纯粹自然状态的人还不是“正常状态”的人。人必须通过自己有意识的自主、 自觉、自为的活动(劳动),在遵循自然界的客观规律和客观条件的前提下,按人的方式 能动地改造自然界,使自然界的存在人化,才能造成人的正常生存条件,生产和创造出 人的世界、社会,并使人本身摆脱纯粹的自然状态、使自己的存在人化,成为在人的世 界、在社会中生存的“正常状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