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恩格斯与马克思哲学思想的差异

——从《终结》和《提纲》的比较看

作 者:

作者简介:
俞吾金,复旦大学哲学系教授 200433

原文出处:
江苏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1888年,恩格斯出版了哲学著作《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以 下简称《终结》),并把马克思写于1845年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 》)改名为《马克思论费尔巴哈》(以下简称《论》)附于书后。本文认为,在《终结》 和《提纲》的哲学思想之间存在着重要的差异:一是哲学研究应当从实践出发,还是从 自然界出发;二是实践概念应该首要地被理解为本体论概念,还是认识论概念;三是马 克思哲学究竟把“现实的人”作为核心问题,还是把“纯粹思想”作为核心问题。本文 强调,在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中,不应该回避这些差异,而应该认真地对待它们。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3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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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以来,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领域中存在着一个禁区,即难以深入地讨论马克 思和恩格斯哲学思想之间存在的差异。其实,就马克思个人来说,他青年时期的思想与 成熟时期的思想之间也存在着差异,更何况马克思和恩格斯是两个人,他们在学术研究 上也有不同的侧重点,所以在哲学思想上存在着差异是十分自然的。后人发现并研究这 种差异正是为了更深入地理解并把握马克思哲学的本真精神。

      最先意识到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哲学思想上的差异的是西方马克思主义者。比如,卢卡 奇在《历史与阶级意识》(1923)中就从以下两个方面阐明了恩格斯与马克思哲学思想的 差异:一方面,卢卡奇批评了恩格斯关于自然辩证法的思想,认为这一思想撇开人的活 动去讨论所谓自然的自身运动,不过是谢林和黑格尔的自然哲学思想的一种残余。卢卡 奇认为,按照马克思的观点,自然是一个社会范畴,是以人的实践活动为媒介的。因而 自然辩证法是不存在的,惟一存在的是社会历史辩证法。我们知道,马克思和恩格斯在 自然观方面的差异后来在萨特的论文《科学和辩证法》(1961)和施密特的著作《马克思 的自然概念》(1962)中得到了进一步的论述。另一方面,卢卡奇也不同意恩格斯在《路 德维希·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把实践仅仅理解为“实验和工业”,在他 看来,马克思首先把实践理解为革命斗争,理解为对现存世界的批判和改造。卢卡奇虽 然说得不是很明确,但他实际上暗示,恩格斯受到了当时的实证主义思潮的影响,他主 要从科学性和技术主义的角度来理解并阐释马克思的哲学思想,从而已经暗含着后来被 第二国际的理论家推向极端的“科学的马克思主义”的萌芽。尽管晚年卢卡奇在《社会 存在本体论》(1971)中重新肯定了恩格斯关于自然辩证法的思想,但马克思和恩格斯之 间在一系列哲学问题上的差异是无法否认的。

      为了更清晰地认识这些差异,我们找到了下面这个新的切入点:

      凡是熟悉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的人都知道,1888年,恩格斯出版了他在哲学研究方 面的代表性著作——《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以下简称《终结 》),并在书后附上了马克思写于1845年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 ),但恩格斯对《提纲》的文字做了一些改动,并把这个附录称之为《马克思论费尔巴 哈》(以下简称《论》)。平心而论,在恩格斯做过改动的《论》和马克思的原文《提纲 》之间并不存在着实质性的差别,然而,我们在研究中发现,在恩格斯的《终结》和马 克思的《提纲》所叙述的哲学思想之间却存在着一些重要的差异,值得引起我们的思考 。我们认为,这些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从实践出发,还是从自然界出发

      在《提纲》中,马克思这样写道:“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 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 ”(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6页,第54页, 第55页,第56页,第56页,第57页,第55页,第56页,第57页。)这段重要的论述启示 我们,社会实践是全部社会生活的基础和核心,任何社会现象,包括具有神秘主义倾向 的理论文本在内,都可以通过对人们的社会实践的理解得到合理的说明。也正是在这个 意义上,马克思阐述了自己的实践唯物主义的立场与以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学说之间的本 质差别:“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 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 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 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6页,第54页,第55页,第56页,第56页,第57页,第55 页,第56页,第57页。)也就是说,旧唯物主义的出发点是“从客体或者直观的形式” 出发去理解整个外部世界(包括全部社会现象),而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则主张“从主 体方面”、从“实践”出发去理解这一切。正是出发点上的差异构成了马克思与旧唯物 主义的哲学思想之间的本质差别。

      在《终结》的序言中,虽然恩格斯把《提纲》称之为“包含着新世纪观的天才萌芽的 第一个文件”(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13 页,第223页,第224页,第224-225页,第247页,第240页,第225页,第225-226页, 第226页,第236页,第257页。),但我们发现,恩格斯叙述哲学基本问题的出发点仍然 与马克思的出发点之间存在着重要的差异。在《终结》的第二部分中,恩格斯开宗明义 地写道:“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 ”(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13页,第223页 ,第224页,第224-225页,第247页,第240页,第225页,第225-226页,第226页,第2 36页,第257页。)有人也许会辩解说:恩格斯这里谈论的哲学基本问题并没有把马克思 哲学蕴含在内。但这种辩解显然是站不住脚的,因为恩格斯认为,“全部哲学”都是以 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作为基本问题的,显然,在“全部哲学”这个术语中不可能不包含着 马克思的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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