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及其意义的人学解读:合理性的视界

作 者:

作者简介:
中国人民大学 哲学系,北京 100872 袁祖社(1963-),男,陕西咸阳人,陕西师范大学副教授,哲学博士,现为中国人民大 学哲学系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从事西方哲学、人学和价值论研究。

原文出处:
教学与研究

内容提要:

要真正地还“真理”本质中的意蕴深远的人性内容以本来面目,就必须从根本上“超 越”传统的真理观。实现这一超越的关键在于确立一种“合理性”的即辩证的、历史的 、实践的、主体性的、价值性的思维方式。其中最为核心的,是马克思为我们所确立并 贯穿其学说始终的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在“合理性”思维的视界之内,所谓真理,是 指人类理性对其掌握对象世界的方式以及对人类自身从事的全部对象性活动及其结果所 具有的合理性本质所作出并给予的一种主体性承诺。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3 年 07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B0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2826(2003)03-0027-06

      真理及其意义判别问题一直是哲学理论中的一个难点所在,近年来,国内理论界本着 科学、求实、创新的态度,运用一种涵摄、融贯实践思维与价值思维于一体的分析范型 ,立足现实,比照、借鉴西方哲学理论的最新研究成果,对以往所接受、理解和阐释的 真理进行了多角度、多侧面的深刻省思、辨察和审视。在辩证坚持并着重强调真理的客 观属性(客观真理)的基础上,大胆提出并初步探讨了真理的主观性(主观真理)、真理的 社会性(社会真理)、真理的常识性(常识真理)、真理的生活性(生活真理)等原属真理本 身所内蕴着的生动的、丰富的属性和内容,力图切实“突破真理论的传统狭隘视界”, 全面显现被遮蔽已久但实质上是真理原本秉赋着的深邃的“人性本质”。所有这一切的 努力与尝试,在笔者看来,都有一个明显的意图,那就是:当代中国学者力图通过有关 语义与理论背景转换,运用一套准“后现代性”的话语系统,旨在全景凸现并最终确立 一种真理观问题上的“合理性”视界,从而使“真理”真正地贴近人、切入人的“真的 现实”,融入人的“真的生活世界”之中。这其实也正是真理的生命、灵魂所系,至高 使命所在。

      一

      回眸20世纪哲学的演进历程,不难发现,和所有真正的哲学问题一样,真理问题在现 代科学和人文背景之中,依然“闪烁着诗意的光辉”,仍然是各哲学流派所争论并困惑 不已的问题,因而仍具有着常新的意义。鉴于本论题选题背景及论域所限,本文不拟对 现当代西方哲学真理做过多涉及与评说,只限于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真理观问题上的一些 争论观点做一些爬梳、整理工作,并在此基础上试图提出粗浅的一己之见。

      应当说,在真理观问题这一领域,理论界历来是“硝烟弥漫”,纷争不断,可谓问题 最多,分歧也最大。从真理的定义到检验标准、从基本概念到理论建构等都有不同意见 ,对经典作家的论述存有不同理解。这其中,问题比较集中,交锋也尤为激烈的当属真 理的客观性问题。

      究竟什么是真理?几千年来,不同的时代、不同的个人虽然已经给予了很多的说法,但 概括起来,有价值但又不等价的真理学说,无非是以下几种:真理神秘说、真理信仰说 、真理一致说(“融贯论”)、真理有效说、真理相对说(“相对主义的指示论”)和真理 符合说。每一种学说中可能包括有其他学说的影子,同时,每一种学说也可能是其中几 种学说的综合。在真理这个基本问题上,即使是哲学史上的天才人物,往往也说不清楚 或干脆不说清楚,因为一旦说清楚就立即会招致批判甚至是自我批判,这是理论演进的 必然逻辑特征。

      国内目前通行的对“真理”概念的通常解释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 同谬误相对,真理——谬误的区别在于是否正确地反映着客观实际”。[1](P141)关于 “真理”的这种解释,首先是表明,“真理”的问题不是认识的对象自身如何的问题, 而是人们的认识(表象和思想)与认识的对象的关系如何的问题,即:“真理”的问题不 是“存在论”问题,而是“认识论”问题。这种把真理看作是纯粹客观的观点实际上是 一种“误读”,在理论上是经不起推敲的。其原因在于:

      1.从真理的范畴看,它是与谬误相对立的认识范畴。一般是指认识主体对存在于人之 外,并且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的正确反映。因此,真理总是与人的认识相关 的。存在于人的认识之外的自在的客观事物,既无所谓真理,也无所谓谬误。因而离开 了人,离开了人的意识,离开了人的认识能力,就根本谈不上真理,也谈不上谬误。

      2.从真理的属性看,它具有客观的属性,即它反映的内容具有客观实在性,必须与客 观相符合。所谓客观的,就是与主观的相反,它表示在人类的意识之外和不依赖人类意 识而存在的东西。真理既然是主体对客体世界的正确认识,本身就是人类的一种意识, 并不在人类的意识之外,更不是不依赖于人类意识而独立存在的东西。把真理看成客观 的,其最重要的依据就是认为真理是“人的表象中的不依赖于主体、不依赖于人、不依 赖于人类的客观内容”。然而,作为人的表象,恰恰又必须依赖于主体、依赖于人、依 赖于人类,天下决不可能找到不依赖于人的“人的表象”。所以,真理具有客观属性, 不等同于“真理是客观的”。

      3.从客观真理的内涵看,“客观真理”是指客观世界的真道理,或者是指正确反映客 观世界真实的理论。离开了人,离开了人的意识,客观世界就不存在什么是真道理,什 么是假道理,也不会自动地制造或产生出什么真理或假理论。

      4.从真理和规律的关系看,真理是客观规律在人头脑中的正确反映,规律性则是客观 事物所固有的运动法则,是离开人、离开人的意识和表象而独立存在的东西。客观规律 在人的头脑中得到正确的映现,才是真理,不在人的头脑中映现,或是没有得到正确的 映现,就不是真理。例如,“地球绕太阳转”,这是客观规律。这是任何人都无法改变 的客观真实。在人类出现之前,这个规律就存在;即使在人类出现之后,在相当长的时 间里,人们并没有认识这个规律,因而没有掌握这个客观规律,但地球并不因此就不绕 太阳转了,或者按照“地心说”的构想运动了。这表明,规律和真理只要是作为出发点 ,本身就是认识的结果。排除人的认识活动,作为认识出发点的“规律”或“真理”, 只能从上帝的启示中去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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