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的本质和本体

作 者:

作者简介:
南昌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江西 南昌,330000。

原文出处:
学术研究

内容提要:

本文从创造价值论的构想出发,集中探讨了价值的本质与本体问题。价值即意味着人 们生活和实践的目的性,意味着人对自身生存需要、愿望和理想的追求;意味着人们从 事实践活动的合目的性结果;也意味着与人们的目的相一致的实践活动和手段的必要性 。价值的本体也就是人自身。就价值出自人类认识和理解到的包括人自身及其活动在内 的世界万事万物的意义而言,它必须以人的意识或精神的活动作为前提,价值本身即是 人的意识或理解的产物;就价值在于符合人的活动目的而言,人即是最终目的,具有至 高无上的价值。讨论价值的本体,必须区分本体和主体两个概念。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3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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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价值的本质

      什么是哲学的“价值一般”呢?就我的理解,哲学研究的“价值一般”即是对人类生活 各个特殊领域(包括各学科领域)的具体价值的一种抽象。这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价值 的本质。此种“价值一般”只能从人的存在、活动与其目的的一致性上去把握。“价值 ”即生活在现实社会中的人根据其理想或目的对世界万物、自身存在及其活动和结果进 行评价的产物,同时也意味着人对世界和人生意义的理解。

      马克思认为,人的实践活动都有自觉的目的。他曾将人类的生活称作“生产性生活” 或“创造生活的生活”。马克思说:“在社会历史领域中进行活动的,人全是具有意识 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没有自觉的 意图,没有预期的目的的。”(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43页。)人的劳动 即“使物质适应于某种目的的活动”。(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25页。) 人类的实践不仅有明确的对象和方向,而且其过程也是受目的控制的。价值就派生于人 类有意识有目的的创造性活动之中。价值作为主体对自身存在、活动以及活动对象和结 果的理解或评价,它所体现和追求的,即在于人的存在、活动与其预期目的的一致。价 值即产生并始终存在于人的活动与目的的统一性之中。

      第一,价值首先意味着人们生活和实践的目的性,意味着人对自身生存需要、愿望和 理想的追求。正是目的的提出,才表明人的自觉意识,真正体现人的实践活动的自觉性 。正是目的的建立才为人的一切生活和实践规定了动机,指明了方向。在此,目的性就 转化为价值观念,规定着人的一切生活和实践的价值取向。人们在其社会实践中,究竟 关心什么问题?要考察什么对象?达到什么目的?都是根据其价值取向来进行选择的。他 们之所以要去认识某一事物,是因为他们认为认识该事物是有价值的;他们之所以要改 造某个对象,也是因为他们认为改造该对象是有价值的。这既体现了人们活动的目的性 ,也体现了人们的价值观,是目的性与价值观的统一。就价值的派生而言,它最初只是 一种观念的存在,一种主观目的的设定,但正是追求目的的这种自觉性才真正体现了人 的精神的本质和力量,为人们的价值创造活动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人们对一个理想 目的的信仰和追求,往往可以化作活动的激情和意志,激发起他们为实现伟大目的而奋 斗的决心和毅力。

      第二,价值即意味着人们从事实践活动的合目的性结果,意味着他们活动的结果与其 需要、预期和追求相一致或相符合。目的的提出,最初虽然只是一种主观的设定,但它 并不就此止步,人们并不以提出目的本身为满足。就目的的设定而言,仅仅只是一种主 观的指向性,它的另一头则联系着对象性或现实性。任何目的都有其特定的对象,总要 追求某种特定的现实,特定的结果。目的如果失去其对象性,它就不成其为目的。目的 在开始提出时虽然是观念的东西,但它追求的却是对象的现实化,要过渡到客观性。目 的的此种由观念到现实的过程,就是其实现过程,或者叫观念的现实化、客观化过程。 该过程也就是人们通过自身的实践活动将自在的“异己之物”变成“为我之物”,将“ 异己的力量”变成“为我的力量”,将无价值之物变成有价值之物,将有价值之物变成 更有价值之物的过程。这也就是价值的创造和增殖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目的又作为 一种结果而出现。此时,它一方面否定了自己在刚刚提出时只是作为一种观念的单纯主 观性,另一方面又否定了客观对象的自在客观性。在此,价值作为一种合目的的创造物 ,本身又体现为动机与效果、主观与客观的统一。

      第三,价值也意味着与目的相一致的实践活动和手段。康德早就说过:“志于一个特 定目的人也志于他力量能得到的为达这个目的所不可少的工具”。(注:《道德形而上 学探本》,商务印书馆,第31、43页。)黑格尔也曾指出:“目的通过手段与客观性相 结合,并在客观性中与自身相结合”。(注:《逻辑学》下卷,商务印书馆,第431页。 )这都是说,主观目的为实现自身,就必须通过人的对象性实践活动,运用一定的手段 ,去改造客观现实才能达到。目的在其观念的现实化过程中,人的实践活动及手段都是 不可缺少的环节。实践活动就是人们运用手段或工具实现目的的对象性活动。这里所谓 手段,广义地说,包括实现目的的一切工具以及运用工具的方式、方法、程序和步骤等 。手段也是合目的的创造物,本来就是产生于目的、从属于目的、服务于目的的。而且 ,在人们实践活动的一定阶段,手段本身也就是目的。如果离开目的,手段既不能产生 ,也没有意义。人的实践活动和手段的价值都是从其目的中获得的,是由目的所赋予的 。反之,人的实践活动,以及手段的创造和使用,又是人们在对象性实践活动中实现目 的所必须的,它们都是目的由观念过渡到现实的桥梁,是决定目的能否实现的现实条件 。在这一意义上,目的同样也是人的实践活动和运用特定手段或工具的结果。为此,我 们决不能以为只有目的才具有崇高的价值,才是值得追求的高尚的东西,而把手段看成 是卑贱的,无价值的东西。无论我们的理想多么美好,目的多么高尚,也无论我们追求 理想的态度有多么虔诚,愿望是如何强烈,决心是如何坚定,倘若没有实现目的的实际 行动和适当的手段,最好的理想永远也只能是一个虚无缥缈的彼岸世界,目的也永远无 法达到,当然也就不可能实现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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