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对存在的把握既涉及事物的内在规定,也关联着事物对人所具有的意义;二者分别对 应于“是什么”以及“意味着什么”的追问。以事物的规定为指向,“是什么”的追问 已超越了本然或自在之域。自在或本然之物是尚未进入知、行过程的存在形态,对自在 之物,我们除了肯定其为“有”之外,无法提出进一步的问题(注:自在之物或本然之 物在宽泛意义上指独立于人之外的存在,这里的自在既表征着不依存于人,也意味着存 在于人的知行过程之外或尚未进入认识和实践的领域。上述意义上的自在之物不同于康 德论域中作为认识界限或壁障的物自体。)。从逻辑上看,问题的提出总是蕴含着对所 问对象的某种知,如柏拉图在《美诺》篇中所指出的,对完全无知的对象,我们无法提 出认识上的问题(注:参见Menon80e-82d,The Collected Dialogue of Plato,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61,p363-367);同样,“是什么”的追问也意味着确 认事物具有某种或某些规定(“是什么”这一问题的提出即旨在具体地澄明事物所具有 的性质),而这种确认本身又以事物已进入知行之域为前提。 广而言之,“是什么”、“意味着什么”尽管提问的内容各不相同,但所涉及的却是 同一种不同于本然形态的存在;当人提出上述问题时,他所置身其间或面对的存在,已 取得人化的形态。王夫之在谈到“天下”时,曾对此作了阐释:“天下,谓事物之与我 相感,而我应之受之,以成乎吉凶得失者。”(注:《周易内传》卷六,《船山全书》 第1册,岳麓书社,1996,第589页。)宽泛而言,天下是涵盖万物的存在,但它并非超 然于人,而是人生活于其间的世界;在天下与人之间,存在着相感而相应的关系,这种 感应(相互作用)的过程既可以展示正面的意义(吉),也可表现出负面的意义(凶)。正是 通过与人的相感相应,天下由“天之天”成为“人之天。”(注:《诗广传·大雅》, 《船山全书》第3册,岳麓书社,1996,第463页。)在这种存在形态中,人本身无法从 存在关系中略去:“以我为人而乃有物,则亦以我为人而乃有天地。”(注:《周易传 传》卷三,《船山全书》第一册,岳麓书社,1996,第904页。)对天下的如上理解无疑 已注意到,对人而言,具有现实品格的存在,是取得人化形态(以“人之天”的形态呈 现)的存在(注:这里也许可以对“现实”与“真实”作一区分:对人而言,本然的存在 可以是真实的,但却不一定具有现实的品格。在此,现实品格或现实性是就存在对人的 知行过程的实际制约意义而言。)。 马克思进一步将对象的现实性与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联系起来:“随着对象性的现 实在社会中对人来说到处成为人的本质力量的现实,成为人的现实,因而成为人自己的 本质力量的现实,一切对象对他说来也就成为他自身的对象化,成为确证和实现他的个 性的对象,成为他的对象,而这就是说,对象成了他自身。”(注:马克思:《1844年 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85,第82页。)质言之,对象的现实性,与对象取 得人化形态(对象成为人自身的对象化)呈现为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而这一过程的实际 内涵,则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在这里,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或外化无疑具有了 本体论的意义:它既改变了人自身的存在形态,也改变了对象世界的存在形态。以感性 的实践活动为基础,人化的过程在赋予对象世界以现实性品格的同时,也使“是什么” 、“意味着什么”等追问成为可能。 以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为背景考察对象,则不难看到,“是什么”与“意味着什么 ”并非彼此悬隔。按其实质,人化的存在同时也是具体的存在,这种具体性的涵义之一 在于,对象不仅包含着“是什么”的问题所指向的规定和性质,而且也以“意味着什么 ”所追问的规定为其题中之义。从日常的存在看,水是常见的对象,当我们问水“是什 么”时,我们试图澄明的,主要是水的化学构成,而“H[,2]O”(二个氢原子以及一个 氧原子)则是对上述问题的回答。这一回答固然揭示了水在事实层面的性质,但它并没 有包括其全部内涵。对水的更具体的把握,还涉及“意味着什么”的问题;以后者为视 域,可以进一步获得“水是生存的条件”、“水可以用于灌溉”、“水可以降温”等认 识,而维持生存、灌溉、降温等,同时从不同的方面展示了水所具有的功能和属性。水 由“H[,2]O”(二个氢原子,一个氧原子)构成,无疑属事实,但在这种单纯的事实形态 下,事物往往呈现抽象的性质:它略去了事物所涉及的多重关系及关系所赋予事物的多 重规定,而仅仅展示了事物自我同一的、单一的形态,从而使之片面化、抽象化。以“ 人之天”为存在的方式,事物不仅以物理规定或化学规定的形态存在,而且与人相关并 内含着对人的不同意义;就其涉及人的需要而言,这种关系及意义无疑具有价值的性质 ,后者并不是外在或主观的附加;作为人化存在的属性,价值关系及价值属性同样具有 现实的品格。在现实存在中,事物在物理、化学等事实层面的规定与价值规定并非彼此 悬隔;事物本身的具体性、真实性,也在于二者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