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的人性理论及其在制度设计中的运用

作 者:

作者简介:
复旦大学 社科部,上海 200437 孙立梅(1977-),女,山东东营人,复旦大学社会科学基础部硕士研究生。

原文出处:
石油大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人性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一个不可忽视的组成部分,也是我们进行体制改革 的理论前提之一。不同的制度模式往往隐含着不同的人性假定。只有按照马克思主义的 观点科学客观地分析人性的复杂性、变动性和社会历史性,并在制度设计过程中充分考 虑到这些因素的作用,才能够顺利推进当前的体制改革。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3 年 03 期

关 键 词:

字号:

      [中图分类号]D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951(2002)05-0039-(04)

      人是推动历史前进、社会发展的主体。邓小平说过,“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办好,社会 主义和改革开放能不能坚持,经济能不能快一点发展起来,国家能不能长治久安,从一 定意义上说,关键在人”[1](P380)。仅仅依靠社会体制的转变,或者单纯引进国外先 进的技术设备和资金是不足以实现我国社会的转型与快速发展的。只有人的思维方式、 思想观念发生变革,成为具有现代化精神气质和风貌的人,才能使我国彻底摆脱传统体 制遗留下来的弊端,推动社会更快地向前发展,也只有实现了人的现代化,我国才能算 是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化”。所以我国的体制改革与人性的完善应该是相互促进 的,在制度设计中应充分考虑人性的因素。关于人性,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已经有了详尽 的论述,现在的问题是如何把这一理论与社会实际相联系。

      一

      人的问题虽然早在人类文明的开端就已提出,但并非每个社会都承认有普遍的人性存 在。在古希腊,只有城邦国家中享有自由特权的公民才被视为人,奴隶、异族人则是“ 非人”或“野蛮人”。直到近代,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社会运作方式逐渐转变为以市场 经济为基础的社会运作方式,才为普遍“人性”的理论提供了经济基础。在商品交换中 ,人们“是作为人彼此发生关系的;他们都意识到他们共同的种属”。[2](P195)交换 得以实现隐含了这样一个前提:交换双方都把对方当作自己的同类,认为对方和自己一 样有权力支配各自的产品。商品交换关系的普遍化、社会化就使认识人的共同性、普遍 性成为可能。近代资产阶级启蒙者把发现了普遍的“人”作为重要的理论贡献,在他们 看来,人具有普遍的共同的、固定不变的人性,人们之间在生活空间和时间上的差别所 造成的人性差别是微不足道的。正如西方马克思主义者阿尔都塞所指出的,以往的资产 阶级哲学,其全部领域和阐述“都建立在人性(或人的本质)这个总问题的基础上。这个 总问题在几个世纪里曾经是个不证自明的原则,任何人都想不到对它提出怀疑,虽然这 个总问题在其内部不断有所调整”。[3](P261)这些其实都体现了承认人人平等自由的 市场经济时代的精神。

      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有对他人人性的基本假定,并据此行事。所谓人性假定就是人们 对客观存在的人性特点的认识和把握。人们有意无意地根据对他人人性的假定预测自己 采取某一行动时他人可能的行为反应,然后根据这一预测选择和调节自己的行动。就宏 观层面而言,人性假定在制度设计中也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社会理论者们几乎总是以 对人性的假定作为自己理论的基点。例如早期的空想社会主义者莫尔所著的《乌托邦》 一书,书中所设想的实现财产公有,进行有计划地生产和分配,人们自觉地各尽所能、 各取所需的社会就是建立在对人性的这样一种假定上:如果给予适当的条件,人性总会 向着好的方向发展,所以,有了丰富的产品就无须担心有人所求超出自己所需。比较而 言,另一位早期空想社会主义者康帕内拉对人性的理解就比莫尔深刻,他认为人性中有 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而人性中的贪欲是无法消除的,只有依靠监督才能对人的欲望 加以控制,保证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

      我国的改革也是在人性假定的基础上进行的。如果不考虑人性这一变量在不同社会环 境下的表现,各项新政策的推行就会要冒很大的风险。一种社会制度的建立和维系需要 有民众观念上的认可,“一旦社会失去了超验纽带的维系,或者说当它不能继续为它的 品格构造、工作和文化提供某种终极意义时,这个制度本身就会发生动荡”。[4](P45) 而人们的思想观念又是与人性密切相关的,因此社会制度的设计必须从对人性的科学假 定出发,这样才能使之获得更为强大的生命力。

      马克思说过:“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他是一切社 会关系的总和。”[5](P18)尽管以前的哲学家都力图建立完备的人性学说,但由于思维 方式上的抽象性,最终都陷入了抽象的人性论。人的本质属性存在于人为满足自身需要 而与对象发生现实关系的活动中。只有立足于人的现实的对象性活动,才能把握现实的 人。人性本身并非不言自明的东西,而是需要从人的对象性需要、人性结构的历史性变 迁等多方面予以说明的。

      社会在人的不断扩大的需要推动下向前发展,人性又在社会的发展中日益丰富、完善 。人性不可避免地要受到社会结构、社会制度的制约。因此,对人性的假定虽然是制度 设计的前提条件之一,但是特定社会的现实的制度又会反过来影响这一社会中的具体人 性。毛泽东说过:“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 过内因而起作用。”[6](P302)内因提供了个体变化的多种可能性,但环境决定了个体 变化最可能的实现方式。因此,人体内虽然潜存着多种先天禀赋和才能,但是,究竟什 么样的潜能可以变为现实,以什么样的方式变为现实,却是由社会结构、社会制度决定 的。

      制度作为一个社会的行为规范,赋予人的能力以现实内容上的规定,在不同的社会制 度中人性的不同侧面会被突出、强化。例如对物质生活资料的需要,尽管每个人的物质 需要受生理器官的限定,但在不同的制度下人们就会对物质需要抱以不同的态度,可以 是纵欲主义的,也可以是禁欲主义的。在生产力水平较低的阶段,由于物质的匮乏,只 有少数人的物质欲望可以得到充分的满足。这些人为了维护自己的特殊利益,总是倡导 禁欲精神,把人的注意力引向遥远的未来甚至来世,或者强调个人的内在修养,力图以 人性中的精神性来压制物质性。在资本主义社会,人们为了获取更多的金钱,“每个人 都千方百计在别人身上唤起某种新的需要,以便迫使他作出新的牺牲,使他处于一种新 的依赖地位,诱使他追求新的享受方式,从而陷入经济上的破产”[2](P244)。这种社 会制度必然会将人导向纵欲主义。正因为社会制度对人性的这种选择作用,所以先进的 社会制度对于改善人的需要结构,提高人的素质,发展人的能力,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而陈旧落后的制度则不利于人的需要结构的改善,阻遏人的能力的发挥和发展。因而 社会制度的设计应考虑如何引导人性向健康的方向发展,并为人性的健康发展留下广阔 的空间。如何在制度设计时充分考虑到人性因素,并使新的制度更有利于人性的完善与 发展是我国的体制改革中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而且,由于人们之间在社会生产 关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每个群体所凸现出来的人性特征也会不同,一项制度不可能使 所有的群体都受益,有时甚至会出现不同群体的利益发生矛盾的情况,这时的制度设计 就要求从宏观的大局需要出发,认清历史前进的方向。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