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人作为人存在,它是以一种什么样的方式存在?人的存在方式问题,对于人的存在来说 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这不仅在于,惟有从人的存在的方式出发,才能将人这个特殊的 存在物与人之外的其它存在物从根本上区分开来,更为重要的是,唯有从人的存在方式 出发,才能对人这个特殊存在物的存在进行把握与解读。 人作为一个独立的存在物,无疑具有自己独特的特点,这种独特的特点是它作为一个 独立存在物的基础、前提与根据。然而,人作为一个独立的存在物,究竟有哪些独特的 特点?反思人对自身认识的发展史,就会发现,它给我们留下了许多不尽相同的答案。 伟大的“斯芬克斯之谜”的谜底提供给我们的是如下答案:人是一种早上四条腿走路, 中午两条腿走路,傍晚三条腿走路的存在物。普罗泰哥拉说:“人是万物的尺度。”柏 拉图说:“人是无羽毛的两足者。”亚里士多德则从不同的维度,对人作出了三个著名 的界定:“人是两足动物”、“人是理性动物”、“人是政治动物”。本·富兰克林说 :“人是能制造劳动工具的动物。”拉美特利说:“人是机器。”费尔巴哈说:人就是 “理性、意志和心”。尼采说:“人是能够允诺的动物”。卡西尔认为:人是“符号动 物”。萨特说:“人就是自由”。思想史上有关人的界说还有许多。我们相信,描述人 的存在与人之外的存在物的存在的区别既是容易的,也是困难的。一个幼稚的孩童,也 可以列举出多种人与它物的差别或不同,但即使是一个具有超群智慧的智者,也不可能 将人与它物的差别或不同加以穷尽。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是,从人的发展史的维度看, 越往前追溯,人与外在存在物差别愈少与愈小,在人的发端处,其差别趋近于零,越往 后展望,其差别越多与越大,从其可能性上说,它趋向于无穷多与无穷大。 解读人的存在,当然不能离开人的特点。问题是,在人的存在的特性中,有的是属于 本质或本源性特征,有的则属于非本质或派生性特征。人的存在的派生性特征随着人的 发展会愈来愈多,并趋向无限,但其本源性的特征则是惟一的。因此,解读人的存在, 重要的是要抓住人的根本性或本源性的特征,惟有这种本源性的特征,才能将人的存在 与人之外的它物的存在从根本上区分开来。那么,人的存在的根本特性是什么?即人的 生命活动的性质。“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的类 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 979年版,第96、169、168、95、96、97、167、97、97、97、163、163、163、127、97 页。)这种“自由的自觉的活动”即是人的劳动、实践。在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视野中 ,人作为人存在,不仅是自己劳动的产物,即劳动创造人本身,同时,劳动实践也成为 人的存在的基本方式。因为人的劳动,一方面导致了人从自然界中分离与提升出来并成 为“万物之灵”的天之骄子,另一方面也决定了它再也不能单纯地依靠大自然的恩赐维 持自己的存在,而必须自己解决自己的生存问题。而人解决自己生存的方式即是劳动。 可以说人是一种以劳动、实践为方式存在的劳动实践的存在物。劳动、实践既是理解人 作为人存在的生存之谜的一把钥匙,同时也是人与人之外的其它存在物相互区分的根本 性坐标。正如马克思曾经指出的:“可以根据意识、宗教或随便别的什么来区别人和动 物。一当人们自己开始产生他们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时候(这一步是由他们的肉体组织 所决定的),他们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 ,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4~25、34、51、51页。) 二 人作为一种以劳动、实践方式存在的劳动、实践的存在物,无疑首先是一种对象性存 在物,这不仅在于任何存在物都是一种对象性存在物,“非对象性的存在物,是一种非 现实的,非感性的,只是思想上的即只是虚构的存在物,是抽象的东西”(注:《马克 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96、169、168、95、96、97、167、9 7、97、97、163、163、163、127、97页。)。“非对象性的存在物是非存在物”(注: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96、169、168、95、96、97、 167、97、97、97、163、163、163、127、97页。)。更为深刻的原因在于,人的劳动、 实践是一种对象性活动。 人作为人存在,首先是一种自然的存在,即是说人首先是一种自然的存在物。人作为 一种自然存在,当然不仅仅是意味着他本身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或是指他是自然界长期 发展的产物,而更是指他要以自然的存在作为自己存在的对象。人作为人存在,他们面 对的第一个问题便是要解决自己的吃、喝、住、穿的问题,即需要一定的生活资料。但 人不同于动物或其它的自然存在物,维持自己存在的养料或生活资料可以依赖于大自然 的天然供给,他必须凭借自己的本质力量,通过与他所面对的自然界进行物质、能量与 信息的交换。人从事这种物质、能量与信息的交换活动,即是人的实践活动或劳动。而 “在实践上,人的普遍性正表现在把整个自然界——首先作为人的直接的生活资料,其 次作为人的生命活动的材料、对象和工具——变成人的无机的身体。自然界,就它本身 不是人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这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 致死亡,而必须与之不断交往的,人的身体”(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 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96、169、168、95、96、97、167、97、97、97、163、163、163 、127、97页。)。也就是说,在实践上,人的存在相对于自然界的存在来说,存在着一 种双重的依赖关系。一方面,人要从自然界那里获得生活资料,这种生活资料的获得是 人作为实践或劳动主体存在的基础与前提。另一方面,人的实践活动或生命活动要得以 进行,也必须直接或间接地依赖于自然界为其提供“材料、对象和工具”。人作为一种 自然存在物,直接或间接地要受到自然存在的特点与性质的规定与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