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需要和人的全面发展

——对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种哲学审视

作 者:

作者简介:
作者余源培,复旦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原文出处:
学术月刊

内容提要:

人的全面发展问题是唯物史观关注的重要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体现了社会主义现 代化不同于资本主义现代化的根本区别,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根本需要和利益,因而是我 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只有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确定为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 的中心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才会有明确的发展方向和发展战略。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3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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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世瞩目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已经胜利闭幕。大会的主题是:高举邓 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全面建设 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奋斗。在 江泽民同志的报告这一纲领性文献中,多次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 会的内在要求。本文拟从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出发,论述人的需要与人的全面发展的辩 证关系,揭示人的全面发展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关联,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 我国社会发展新阶段的新的历史任务作出哲学审视。

      一、人的需要即人的本性

      马克思创立的唯物史观有一个基本特点,就是十分重视现实生活中人的需要。马克思 认为,需要是人对物质生活资料和精神生活条件依赖关系的自觉反映,“他们的需要即 他们的本性”(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514页。)。 这是从哲学高度对人的需要的全新思考。从社会关系层次看,人的需要是人追求自己的 对象的一种本质力量。这种力量一方面由人的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决定,通过人的实践 活动产生和发展;另一方面,人的实践活动和人们的社会关系本身又构成需要的内容。 从社会发展层次看,需要构成一切社会活动观念上的内在动力,它是主体对客体能动关 系的内在化。马克思曾经批评旧唯物主义的一个最严重的错误,就是由于忽视人的需要 而导致对人的忽视。他指出:人“对自然界的独立规律的理论认识本身”,其目的是使 自然界“服从于人的需要”(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 年版,第393页。)。人的所有实践活动都遵循着两个尺度进行:一个是物的尺度,即客 观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性;再一个就是人的内在尺度,即人的本性的需要。人总是将自 己的需要倾注于对象之中,从而实现其自身的本质力量。整个人类发展史证明,需要在 可能性上构成实践发展的动力,实践则将这种可能性转化为现实。

      “需要”通过社会关系,在现实生活中表现为人的利益。马克思把利益看作是主体与 客体关系的范畴,它包含着主体的需要和满足需要的对象两个方面,利益表示的是人的 需要对所需要对象的占有关系。如果说物理世界服从物体运动的规律,那么人类社会的 发展则服从利益的原则。对利益的追求是人的活动持续发展的现实动因,正是利益使得 人的本质力量凝聚于对象之中,以改造对象来满足自身的需要,由此又决定了人们从事 活动的价值取向。价值实质上是客体性质与主体需要的结合。如果客体不能满足主体的 需要,就谈不上构成价值关系。所谓历史,也就是人们为自身的利益(需要)而进行创造 价值的活动。就利益与经济关系而言,恩格斯指出:“每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 为利益表现出来的”(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人民出版社1969年版,第307 页。);就利益与思想或道德的关系而言,马克思说:“正确理解的利益是整个道德的 基础”(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66页。);应关注 “群众对这样或那样的目的究竟关怀到什么程度,这些目的唤起了群众多少热情。

      物质利益原则是马克思创立唯物史观的重要环节。在《莱茵报》和《德法年鉴》时期 ,关于林木盗窃法等问题的辩论,使马克思第一次遇到要对所谓物质利益的问题发表意 见的难事,于是对曾经相信过的黑格尔哲学产生苦恼的疑问。这促使他转向对社会经济 问题的研究,转向批判黑格尔的法哲学。马克思指出,黑格尔完全颠倒了国家和家庭、 市民社会的关系,“实际上,家庭和市民社会是国家的前提,它们才是真正的活动者; 而思辨的思维却把这一切头足倒置”(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 56年版,第250—251、663页。)。这一思路的大转变使马克思认识到:“要获得理解人 类历史发展过程的锁钥,不应当到被黑格尔描绘成‘大厦之顶’的国家中去寻找,而应 当到黑格尔所那样蔑视的‘市民社会’中去寻找”(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 ,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409页。)。这种艰辛寻找的理论硕果,就是唯物史观的系统 建立;其政治硕果,就是把针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副本”的批判推进到对“原本”的批 判。对于未来社会的建设,马克思、恩格斯从原则上指出:“人类的联合今后不应该再 通过强制,即政治的手段来实现;而应该通过利益,即社会的手段来实现。它以这个新 原则为社会的运动奠定了基础”(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 版,第250—251、663页。)。

      邓小平同志创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倡导改革开放,最根本的一点,就是 重新恢复了历史唯物主义的需要观和利益观,将人民群众的需要和利益上升到执政党全 部社会活动的最高普遍原则。为什么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因为“离开这个主要的内容 ,政治就变成空头政治,就离开了党和人民的最大利益”(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 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50页。)。什么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邓小平 将其规定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为什么要 把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确定为执政党的主要任务?“因为它代表着人民的最大利益、最 根本的利益”(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63、146页。)。邓小平通过对我国社会 主义建设历史经验教训的深刻反思后指出:“革命是在物质利益的基础上产生的,如果 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注:《邓小平闻选》第2卷,第163 、146页。)1992年初,针对我国改革中纠缠不清的姓“资”姓“社”的争论,判断的标 准到底是什么?邓小平说:“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 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注:《邓 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2页。)因此,可以将我国新时期的改革 开放,概括为执政党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孜孜不倦地寻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充分 体现唯物史观利益原则的途径的成功实践。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则是对邓小平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提出,就是着眼于人民群众 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代表着我国社会发展新阶段中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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