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背景下的文化哲学研究初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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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北京 100732

原文出处:
哲学动态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3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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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862(2002)05-0019-04

      三、方法论视角的突破与“文化哲学”研究

      综观目前与“全球化”直接相关的各种“文化理论”研究,我们可以看到一个非常突 出的学术现象——西方发达国家和民族(特别是美国)极力推行“文化普遍主义”和“普 适伦理”,而欠发达国家和民族则出于某种“自卫情绪”,大力倡导“文化特殊主义” 和“特定伦理”(注:毋庸质疑,美国出现的“9.11”事件,已经非常鲜明地把这两者 在现实生活中的冲突体现出来了;其实从文化哲学的角度来看,这两者都是有问题的。 )。从学术思想研究角度来看,这种现象所突出表现出来的,似乎首先是对诸如“真理 ”、“科学”、“理论”等等所具有的客观性和普遍有效性,提出了前所未有的、非常 深刻和严峻的挑战;因为即使撇开这两种理论倾向在基本出发点和具体结论方面所具有 的尖锐对立不谈,其各自表现出来的国家、民族利益取向和相应的立场也是一目了然的 ,它们的取向和立场显然与“真理”和“科学”所要求的“价值中立原则”背道而驰。 因此,这种现象似乎最适合于“知识社会学”所强调的“社会决定知识”的基本观点。 不过,从“知识社会学”角度来揭示这样的国家的民族利益取向和立场的倾向性,并不 一定能使我们获得上面提到的“文化哲学”研究所必不可少的理论的深刻性和研究的总 体性,反而有可能导致“相对主义”的结论(注:就知识社会学的研究进展而言,无论 是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迪尔凯姆的“集体表象理论”、M.舍勒的现象学价值论 与“知识社会学”,还是K.曼海姆的“知识社会学”、R.K.默顿的“科学社会学”,乃 至20世纪70年代中期崛起的爱丁堡学派“科学知识社会学理论”,几乎都是提出了“社 会如何决定知识”的问题,但是并没有解决与这个问题紧密相关的、如何对待和处理“ 知识的相对性”的问题。因此从根本上说,这样的研究思路不可能直接得出有助于我们 所说的“文化哲学”研究的结论。)。那么,我们怎样才能揭示和达到该理论的深刻性 和研究的总体性呢?

      我们认为,任何一种理论都具有其特定的基本预设前提和方法论视角,而且,任何一 种理论所得出的具体结论,无一不是由其基本预设前提和方法论视角决定的。因此,只 要我们从元理论的高度(注:这里所谓的“元理论的高度”,就是“文化哲学”所具有 的理论高度。)把握住某种理论的基本预设前提和方法论视角,我们就有可能抓住这种 理论的关键,因而从根本上弄清楚其观点得失的根本原因,进而通过进行批判扬弃工作 ,实现方法论视角方面的突破。这样一来,即使我们并不实际深入到某种理论所提出的 具体观点之中,我们也有可能通过考察、批判和扬弃它的基本预设前提和方法论视角, 得出我们自己的具有建设性的结论(注:当然,任何一种理论的结论,都必须以尽可能 全面地搜集和考察有关资料、系统深入地分析研究为基础;不过,就目前的“文化哲学 ”的研究状况而言,这里所谓“并不实际深入到某种理论所提出的各种具体观点之中” 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之举,因为现有的哲学研究似乎并没有为我们直接走向“文化哲 学”铺平道路,而各种处于哲学层次之下的“文化理论”则似乎更是只能提供构建“文 化哲学”大厦的建筑材料,却根本不可能提供有关这种大厦的蓝图。)。

      那么,“文化普遍主义”和“文化特殊主义”的基本预设前提和方法论视角是什么?其 前提和方法论视角究竟具有什么特点?我们应当如何突破它们的局限性?

      (一)“文化普遍主义”的基本预设前提和方法论视角

      从文化哲学的“元理论”高度出发,综观和反思倡导“文化普遍主义”的各种各样“ 文化理论”观点,我们可以看到:

      1.这些理论的基本预设前提是: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具有客观的、固定不变的本质, 而与这样的本质相对应的、客观的和普遍有效的真理观念也是存在的。

      2.它们的方法论视角是:从具有普遍有效性的前提(即上述真理)出发,借助于严格和 科学的推理程序和研究方法,就可以推导出具有终极必然性和普遍有效性的(即作为绝 对真理而存在的)结论。

      其“必然”结论是:发达国家和民族本身就是这种普遍真理和“先进文化”的代表, 因此,欠发达民族的文化必然以发达民族的“先进”文化为普遍真理、绝对标准和追求 的目标,无条件地接受、服从这样的绝对标准和普遍真理,从而使自己走向“先进”和 “发达”,彻底抛弃自己落后的生存状态和落后的文化。

      从表面上看,它们的基本预设前提和方法论视角是“无懈可击的”。但是,只要我们 进行深入的哲学反思,就可以看到,这样的基本预设前提和方法论视角具有以下三个问 题:第一,由于包括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在内的世界上的万事万物,本来都处于持 续不断的生成、变化和发展过程之中,那么,这种基本预设前提所肯定的结论之来源的 合法性何在(这种结论究竟来源于何处,是怎样产生出来的(注:显然,到康德为止的西 方哲学认识论研究,并没有真正解决这个问题。至于康德以后的各种哲学研究,19世纪 下半叶的“科学方法论大讨论”及其余波,似乎也同样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这个方面的问 题。))?第二,这种具有直线性、静态性和平面性的方法论视角的合法性何在(怎样保证 任何一个作为研究者的主体运用这种方法,都可以直截了当地得到它所承诺的结果)?第 三,最重要的是,提出和运用这种基本预设前提和方法论视角的主体的合法性何在(这 样的主体究竟是存在于现实的世俗生活之中的个体,还是超越时空的、全能的上帝)?

      (二)“文化特殊主义”的基本预设前提和方法论视角

      同样,从文化哲学的“元理论”高度出发,综观和反思具有“文化特殊主义”倾向的 各种各样“文化理论”,我们也可以看到:

      1.这些理论的基本预设前提是:任何一个人类个体都具有社会历史局限性、主观性和 特殊性,而且任何一种理论体系及其标准都是由特定的人类个体创立的;因此,所有这 些理论的结论及其所提出的标准,都相应地具有社会历史局限性、主观性和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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