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编号:1003-2398(2002)02-0090-04 中图分类号:F119.9 文献标识码:A 1 “新区域地理学”的兴起及其主要概念 1.1 “新区域地理学”的兴起 从20世纪初至今,西方的区域地理学经历了由“发展”—“衰落”—“复兴”的演变过程。“发展”的标志是赫特纳(A·Hettner)、哈特向(R·Hartshorne)、詹姆斯(P·E·James)和琼斯(C·F·Jones)等一批地理学家缔造了20世纪中叶的区域地理黄金时代;“衰落”的标志是随着20世纪50年代以来数量地理学派的出现而导致的人们对区域地理学的冷落;“复兴”的标志是随着20世纪80年代以后数量地理学派的失宠而使“新区域地理学”的诞生。 一般认为,“新区域地理学”的诞生与两个因素有关。一是一些地理学家出于对“数量地理”的质疑和对传统区域地理学的不满,而呼吁建立良好的区域地理学。这是“新区域地理学”诞生的内部动因;二是随着人文主义、结构主义、现实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哲学的出现和发展,一些地理学家,尤其是区域地理学家开始寻求用新的哲学流派改造传统的区域地理学。这是“新区域地理学”诞生的哲学基础。由此,经过一批地理学家的努力,“新区域地理学”而运而生。 1.2 “新区域地理学”的主要思想 “新区域地理学”是相对于传统区域地理学而言的。众所周知,西方的传统区域地理学是以维护地理学的统一形象而发展起来的,其强调地理学是一门关于地域分异的科学,并认为区域是自然与人文现象相互结合的具体体现,区域是地理学研究的核心。在研究思想方面,其倾向于经验主义和实证主义的经验主义哲学。立足于对地区差异的描述(经验主义的)和解释(实证主义的经验主义);“新区域地理学”也承认地区差异和区域特性,但在研究思想方面已出现了根本性转变,其倾向于结构主义、现实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哲学。在20世纪90年代由豪尔(Joost Hauer)和约翰斯顿(R·J·Johnston)等人共同完成的“区域地理研究的趋向”一文中,明确指出了“新区域地理学”与传统区域地理学研究思想的差别。他们认为,“新区域地理学”具有如下特征[1]: (1)它不研究解释个体区域的一般原则,注重区域的唯一性。反对白兰士(V·Blache)和赫特纳等传统区域地理学家的“区域并非是唯一的,而是独特的”学术观点。 (2)它不寻求自然规律的大法则,而重视对社会发展的历史抽象,是和人本主义研究区域的方法相联系的。而有别于传统区域地理学所认为的“区域是自然和人文的复合产物”的观点。因此,它特别关注由区域人口组成的社会的发展。 (3)它不屑于那种消除区域特征和结构的历史事件的连续记录,而注重能够显示历史本身过程的历史。对法国“年鉴学派”的新史学观点十分欣赏。 (4)它不注重于笼统的、抽象的区域,而注重唯一的具体区域,注重具体区域的“人”,它所研究的“人”不是淹没于群体中的人,其可能是一个个体或类别、也可能是群体或组织的一部分。并认为,对具体的“人”的关注可以找出隐藏在个体和他们的区域之间的抽象结构和过程。 (5)它不主张在区域研究中采用空泛的方法和技术,而力主建立用于描述和分析的具体而广泛的方法和技术,并且描述和分析的层次应建立在个体、组织、群体及其组合的多个层次上。 综上可见,“新区域地理学”与传统区域地理学的确存在较大的区别。“新区域地理学”虽然也把“区域”研究放在第一位,但它的“区域”理念是社会的、结构的、唯一的和具体的。 1.3 “新区域地理学”的主要概念 如果说“区域”(region)是传统区域地理学的核心概念,那么“地方”(place or territory)就是“新区域地理学”的核心概念。与“地方”一起支持“新区域地理学”的主要概念还包括行为主体(agent)和体系(system)。 1.3.1 关于“地方”(place) 地方(place)一词在传统区域地理学中也经常出现,但它一般被看作是区域、地域、地区的同义语。在“新区域地理学”中的“地方”则赋予了社会化的涵义,并得到了众多西方学者的关注。其中首推英国著名的社会学家吉登斯(A·Giddeness),他在1984年出版的“社会结构论”一书中,探索了人的能耐和角色与社会结构之间的相互关系,并认为此种关系必须落实到一个具体的“地方”,这就了强调了“地方”在社会演变中的重要性。吉登斯本人把“地方”定义为利用空间来提供社会相互作用的场所,并把它看作为经济、社会和政治生活的背景[2]。几乎与此同时,受西方哲学流派的影响,一些地理学家也意识到了这一问题。代表人物是美国地理学家普莱德(A·Pred)和段义孚(Tuan Yi-fu华裔)、英国地理学家马西(D·Massey)和库克(P·N·cook)等。普莱德在1984年发表的一篇题为“地方是随历史而定的过程”一文中,也阐明了“地方”的重要性。他认为人与地是不可分的,一个地方的人的经历、思想、经验及人们赋予该地的意义和价值,总是在不停的变为该地的一部分,它们的产生是地域的宏观及微观因素互动的结果,特别是地方情况对外界大环境反应的结果;美国华裔地理学家段义孚在他1977年出版的“空间和地方”一书中,也阐述了“地方”研究的意义,他认为“地方”除为人们提供生活空间外,也是人们价值观念及经验的汇集点。因人们会对它产生感情,它也有其特性或“地点的身份特色”;马西在她1984年出版的“劳动地域分工”一书中认为,地理研究需要解决个别与一般的关系。一方面要注意区域间不平衡发展和区域间相互依存的主次系统,另一方面要注意各个地方的特性。他们认为,每一个地方都有其当地历史遗留下来的独特性。新区域地理的任务,不是老式的地区描述,而是探明和分辨出什么是当地特有的社会经济情况,什么是来自外部大环境而影响当地发展的力量,并探讨这两种宏观和微观力量间的相互关系[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