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行政区划的历史演变 行政区划是指国家各级行政区域的划分,为实现国家的行政管理,治理与建设国家,对领 土进行合理的分级(分层次)划分而形成的区域和地方。自国家出现以来,统治阶级为了便于 管理自己的国家,推行政令,就要在国家区域范围内划分不同层次的政区进行管理和统治。 我国的行政区划肇始于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过渡的夏朝,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各个朝代的 更迭,行政区划也不断向前发展,形成了今天“中央—省—市—县—乡”的行政区划体制。 (一)我国行政区划的形成阶段,经历了两个形成阶段。 1.夏商周阶段。这一阶段行政区划是在原始公社部落基础发展起来的,在此以前的以血缘 为 纽带的部落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行政区划,仅是松散的部落联盟。夏朝统治中原地区后,实 行“方国制”,把隶属于夏王朝的各部落划分为不同方国,与夏王朝之间存在松散的隶属关 系。商朝建立以后,采取分封制,形成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有国家区划的朝代。商王把全国 划分为30个方国,并把这些方国分封给商王子孙,各国均“以国为姓”。此外还把土地分给 异姓为侯、甸、男、卫、伯、子。西周承袭商制,以血缘为基础,继续实行分封制,把土地 分给宗族和功臣,建立属国,各属国统称诸侯。在诸侯国内,国君可以把封地再分给自己的 子弟亲属,称为邑。因此,西周的政体实行“中央一诸侯国一邑”三级区划体制。周王管理 京都附近的地区,称为王畿或京畿。这一阶段是我国行政区划的真正萌芽阶段,行政区划设 置不完善,各行政区之间无明确的行政区域界线,以分封形式划分行政区没有从根本上破除 氏族公社遗留下来的血缘关系,受生产力水平影响,这时的行政区划仅集中在黄河中下游一 带。 2.春秋战国阶段。春秋末期,周王室衰微,各诸侯国实力大增,僧越王权,相互兼并,较 大的诸侯王国形成了半独立的国家,像比较大的有齐、楚、鲁、晋等国。这些诸侯王国为了 管理好自己疆土和抗御邻国入侵,相继在自己国内一些重要地区如边疆和新开垦地区任命自 己亲信为地方行政长官,管理某一地方区域,这些被任命的地方行政长官对诸侯国王负责而 不是周王负责。于是原来的分封世袭制过渡到君主官僚制,形成了郡县制度的雏形。世袭采 邑领地转变为国君任免官吏,直接管辖的行政区。在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按地域而不按 血缘来划分区域。随着战国末各诸侯王国兼并日益激烈,周王名存实亡。血缘分封制全面崩 溃,形成了“诸侯国一郡县”两级行政区划。这一阶段主要结束了血缘分封制,奠定了君主 官僚制的基础,但各诸侯国尚未形成全国范围内统一的行政区划。 (二)我国行政区划体系演变,共经历了三个阶段。 1.郡县制阶段。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废除了土地分封制,实行郡县制,秦朝把天下分置为3 6 郡(后增44郡),郡下设县,全国共设900-1000个县。汉袭秦制,设立郡县的同时,又实行分 封制,分封同姓王为诸侯。汉末在郡上设州,形成了“中央一州一郡一县”四级行政区划, 奠定了现代区划基础。“州一郡一县”地方行政区划体制,在东汉时期固定下来,魏晋南北 朝时盛行,隋唐宋时期,只在称呼上略有不同,如宋时称“路—州—县”三级区划,但是在 地方行政区划上都实行三级行政区划体制。 2.行省制阶段。元朝建立后,实行行省制,全国共设置16行省,省下辖路或府,元设185路 ,23个直隶府,府下设县,全国共置1127个县,这一制度是继郡县制后我国行政区划的一次 重大变革。行省制历经明清两朝一直沿袭至今,明承元制,设12个行省、120府、1169县, 还设置了专门管理少数民族的土司。清朝在内地设18个省,边疆设5个将军辖区、2个办事大 臣辖区和蒙古辖区,共设26个省级行政区,统辖全国1300多个县。 3.省市制阶段。民国成立之后,承袭清制,全国共设22个省和4个省级特别区域,以省统县 。国民政府时期创制了市制,设置特别市和普通市,特别市与省平行直属于中央,普通市与 县平行,隶属于省,省市制是继元代行省制度以来我国行政区划发展史上又一重大里程碑。 这一制度经过建国后几次完善,形成了我国今天的行政区划。我国目前共设23个省、5个自 治区、4个直辖市共32个省级行政区划单位、360个市级行政单位、还有2000多个县、50009 个乡级行政区划,基本上形成了农村行政区划体系、城市区划体系、民族地区行政区划体系 相结合的完整的统一行政区划体系。建国后,虽然对行政区划作出几次改革,但在省一级行 政区划上基本沿袭了明清的制度,最终形成了我国今天的“中央一省一市一县一乡”五级行 政区划体系。 二、我国现行行政区划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行行政区划沿袭了我国元明清时期的行省制度,不断修补完善而形成,基本上没有 作太大更改,这一区划体制在特定的历史时期曾发挥过一定作用,但随着我国政治、经济、 文化等各项事业不断发展,现行的行政区划呈现出一系列的不适应性,暴露出了一些问题。 (一)沿袭了旧的行政区划体系,过分强调行政区划的政治统治功能,忽略了行政区划的经 济因素。我国行政区划最初起因是统治阶级为了巩固统治而对国家领土作的不同层级的划分 ,多是从政治统治角度去考虑划分不同区域,经济因素只占极少成分。如周朝的分封制,秦 朝的郡县制及元明清的省、府、州、县制等,都是从巩固封建帝王统治的需要出发的。又加 上 我国经历了漫长的封建社会,自然经济一直占主导地位,每一次大规模的行政区划多是发生 在政权更迭之际进行,新生政权为了巩固统治地位才进行的区域划分,各区域之间经济联系 是松散的。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行政区划的经济因素越来越突出,虽然行政区划不等于经济 区划,但一个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确定以后,国家政权的主要职能是指导经济活动,促进社会 生产力的发展,而行政区划从政治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等多方面影响和制约着经济体制和经 济活动方式。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区划还影响着一个国家区域经济的形成和发展, 影响着资源的开发和合理配置,国土的管理使用,工业及城市的合理布局,在促进市场经济 的培育和发展方面,行政区划具有特殊意义。有资料表明,我国的现行行政区域划分则制约 各地之间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合理流动,形成了地区分割,不利于我国经济结构合理布局,不 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