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历史学派”传统与纳粹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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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李工真,武汉大学历史系教授。武汉 430072

原文出处:
世界历史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K5
分类名称:世界史
复印期号:2002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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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少历史学家与经济学家将罗斯福“新政”与希特勒“新经济政策”视为凯恩斯主义 模式运用上的开端,这早已成为一种习惯。美国著名经济学家约翰·肯尼思·加尔布雷 思曾著文《凯恩斯主义在美国》,对此作过一点小小的“修正”。这位前美国哈佛大学 教授谈到,1933年罗斯福就任美国总统并开始奉行“新政”以后,凯恩斯本人以及他的 思想在美国仍然遭到冷遇,以致于美国既未能真正克服1929至1933年的经济大危机,也 未能阻止1937至1938年危机的到来,只是到1939年9月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凯恩斯 主义的补救方法才真正为美国所接受。在该文结尾处,他还特别作出这样的总结:“有 一种看待这段历史的方法:希特勒在结束了德国的失业以后,又继而为他的敌人结束了 失业,他才是凯恩斯思想的真正倡导者。”(注:约翰·肯尼思·加尔布雷思:《凯恩 斯主义在美国》,引自陶洁编选:《二十世纪英文观止》,天津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第352页。)但据我查证,所有那些纳粹德国的当事人,都概不承认希特勒政权是以凯恩 斯的思想为蓝本来制定、推行其经济政策的,他们只承认这一点:“这种经济政策不过 有些类似于凯恩斯主义的方法罢了。”(注:威廉·劳滕巴赫:《利息、贷款与生产》( Wilhelm Lautenbach,Zins,Kredit und Produktion),蒂宾根1952年版,第196页。)这 就提出了一个令人感兴趣的问题:如果说纳粹党人经济政策中的“现代国家干预主义模 式”不是来源于凯恩斯的,那么它又是从哪里来的呢?

      对于这个问题,倒是约翰·梅纳德·凯恩斯本人提供了一条极为有意义的线索。这位 英国大经济学家在1936年出版的那部名著《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的德文版前言中这 样写道:“我的这本书是对英国古典主义(或正统主义)传统的一种摆脱,这种摆脱在英 国遇到了相当可观的抵抗。但我能设想,所有这些可能会对德意志读者产生某些不同的 触动。这是因为在德国,一直就有它重要的经济学派——‘历史学派’,他们早已对运 用古典主义理论分析同时代人的重大事件的足够性提出了强烈的怀疑。”最后,他还特 别强调,“我的这种生产理论,作为一个整体,更容易适应一个极权主义国家的关系。 ”(注:约翰·梅纳德·凯恩斯:《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John Maynard Keynes,Al lgemeine Theorie der Beschftigung,des Zinses und des Geldes),柏林1936年 版,第8页。)

      凯恩斯的这段话至少向我们提示了两点:一是纳粹主义(即民族社会主义)经济政策的 制定与推行的确不是以凯恩斯的思想为蓝本的,因为凯恩斯的完整理论直到1936年才正 式发表,而此时纳粹德国已经彻底摆脱了1929开始的那场经济大危机并实现了充分就业 ;二是纳粹党巩固了独裁统治后,“国家干预主义”思想以及“非正统主义”的货币金 融措施,在德国能得到比在西方民主国家中更快速、更有效、更彻底的贯彻和运用,这 种发展绝非偶然,而是有它深刻的经济理论发展史上的传统根源的。本文将沿着这一线 索,探讨传统的德意志国民经济学派——“历史学派”——的奠基、发展、变异,以及 它与纳粹主义经济思想之间的联结点问题,以期查明纳粹主义经济思想与政策形成上的 历史总背景问题。

      一、德意志“历史学派”形成与发展

      在19世纪初年的“大改革时代”,作为对1789年法国大革命冲击的反应,也出于维护 民族自身利益的需要,在德意志经济理论家中间,出现了一种反自由主义倾向。正是在 这种倾向的发展中,逐步形成了一个被后人称之为“浪漫主义的”德意志国民经济学派 ——“历史学派”,它与以英、法为代表的西方古典主义国民经济学说绝然相反,强调 的不是自由竞争与国际自由贸易,而是自身民族的独立性以及经济政策中民族目标的优 先权。

      德意志“历史学派”的经济观念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内容:(1)所有经济活动的头号目 标,不是满足个人的需要,而是促进国家或民族权力的强大。(2)国家的权利与义务, 就是要将经济过程限制在有利于由国家定义的“公益”上,限制在国家指令性的经济主 导权上。(3)国家主权包括不受限制的财政主权,它造就的支付手段,不受贵金属数量 上的限制或对外贸易政策上的限制。(4)在欧洲大陆上建立一个能自给自足的“大经济 空间”,并通过对东欧和东南欧的经济渗透,来确保这个空间的扩张。(5)在这个空间 里,应始终保持农业的优先地位和乡村生活的田园化。

      德意志“历史学派”在19世纪的前40多年间经历了它的奠基阶段。头一个提出这种经 济观念萌芽的是大哲学家约翰·戈特利布·费希特。在1800年出版的《封闭的贸易国》 一书中,他勾画出一个“自给自足”社会的乌托邦,并建议“引入一种特别的内部货币 来确保自给自足,这种货币应建立在人们的信任和强大的国家财政主权基础上,并使这 种货币的供应量与内部市场的需求相适应”(注:约翰·戈特利布·费希特:《封闭的 贸易国》(John Gottlieb Fichte,Der geschlossene Handelsstaat),法兰克福1977年 版,第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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