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51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359(2002)03-0029-04 1990年德国在被分裂了45年之后戏剧般地重归统一。目前有关论者在论及德国重新统一的原因时,往往从直接原因论述较多,诸如:西方国家的“和平演变”政策、戈尔巴乔夫的“新思维”理论、东欧剧变提供的历史性机遇、科尔政府有关统一的努力和主张、苏美英法对德国统一的态度等。但深入分析,60年代末社会民主党人勃兰特上台后所推行的“新东方政策”,无不与上述因素有关。本文试探讨勃兰特“新东方政策”与德国重新统一的关系。 一、新东方政策的核心是解决德国重新统一的道路问题 德国战后被分裂为东西两部分,这是希特勒狂妄地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所带来的灾难性后果。二战结束后,德国被苏美英法分区占领。由于“冷战”,美苏在欧洲展开激烈争夺,1949年,美英法在西战区合并的基础上以多党议会制模式建立联邦德国,而苏联在德国东部以人民代表大会模式以统一社会党为基础建立民主德国。两个德国建立后,面对东西方对抗的局面互不承认,西方国家竭力主张“通过自由选举产生能与之签订和约的全德政府,以促成德国的统一”[1](P292),而苏联则坚持“将民主德国和联邦德国合并为一个中立化的统一的德国”[2](P137)的主张,避免德国统一后成为西方的势力范围。在德国统一的问题上,苏美争夺激烈,1954年西方国家和联邦德国签订《巴黎协定》,解除其战争责任,允许其独立后重新武装并加入北约组织,1955年苏联组建华约集团与北约对抗,两个德国成为东西方斗争的前沿。为了使德国分裂长期化、固定化,1955年底苏联先后和两德建立外交关系,率先承认两个德国并存的事实,不再坚持德国统一的立场。虽然美国等西方国家拒不承认民德的合法地位,但随着社会主义阵营的发展和强大,尤其是第二次柏林危机之后,美国在德国问题上也不得不奉行维持现状的政策。因而从60年代开始,美苏之间的关系呈现出“缓和”的态势,西方国家试图通过“缓和”,加强对苏东国家经济、文化方面的渗透,以达到“和平演变”的目的,这样德国统一问题被搁置下来。 联邦德国阿登纳政府自1949年建立以来,奉行向西方“一边倒”的外交政策,长期推行以“对抗”求统一的强硬方针,在国际社会奉行单独代表权主义,不承认民德的合法地位,不承认战后东部边界的变更,凡是和联邦德国建交的国家一律不得和民德再建立外交关系,鉴于“苏联是四个战胜国和占领国之一,它的同意对德国重新统一……是不可或缺的”[3](P230),民德与苏联的关系则是个例外。阿登纳强硬的外交政策持续到60年代中期,在东西方大国相互搞“缓和”和不再坚持德国统一的背景下已难以为继。与此同时,民主德国为争取更多的国家的承认,则公开宣布两个德国是“两个民族”、“两个国家”,放弃了国家统一的立场和“一个德国”的原则,国际社会承认民德的国家越来越多。面对国际社会纷纷承认两个德国的现实,德国的统一问题陷入僵局。 国家的分裂违背了民族的根本愿望,不符合民族的根本利益。早在50年代,联邦德国社会民主党就强烈批评阿登纳“一边倒”的对外政策,进入60年代,美苏从其全球战略利益出发,分别调整对欧洲和德国的政策,以勃兰特为首的社会民主党人及时察觉到了这个变化,提出了顺应苏美“缓和”的潮流,既利用西方“和平演变”政策向东方推进其价值观和意识形态的一面,又利用苏联要求西方承认两德及欧洲现状,要求加强经贸关系的一面,立足西方阵营,打破联邦德国与苏东的对抗局面,全面“缓和”和改善同民主德国的关系,“以接近促进演变”,以求将来德国的重新统一。社民党的这种“以接近求统一”的东方政策和阿登纳基民盟“以对抗求统一”的东方政策有着根本的区别,所以被称为“新东方政策”。“新东方政策”的核心是解决德国重新统一的现实道路问题。德国的分裂是美苏争夺欧洲和“冷战”的结果,美苏的对德政策左右着德国分与合的历史命运。美苏关系的改善,要求两德之间建立一种实质上的国与国关系,这种关系的建立表面上使两德的分裂固定化,但实际上有利于克服两个德国互相对立和相互疏远的状况,必然加深民族间的联系和民族认同感,为日后德国的重新统一积聚条件。为此,必须承认民德的现实存在和战后欧洲边界现状,在改善同苏东国家关系的过程中,既开拓东欧新的产品市场,又能增强对苏东国家的影响,实现“以接近求演变”的长远目标,这才是在现实条件下,实现德国重新统一的现实道路。 二、“新东方政策”的实施为德国的重新统一准备了条件 1963年,阿登纳在连续执政14年之后辞职,至此,联邦德国强硬的东方政策开始松动。1966年,基民盟被迫和社民党组成联合内阁,勃兰特出任副总理兼外交部长,从而结束了二战后保守党长期垄断政坛的局面。1966—1969年,联合政府的对外政策在社民党的推动下陆续地表现出灵活性,开始由旧的东方政策向新的东方政策转轨。1969年社民党在大选中获胜,第一次组成以自己为主的政府,勃兰特出任联邦政府总理,从而使“新东方政策”得以全面实施。 勃兰特推行“新东方政策”首先考虑的是与苏联关系正常化。从1969年底至1970年8月,经过几轮会谈和协商,两国终于签订《莫斯科条约》。条约规定:两国一致同意相互放弃使用武力并承担义务,只用和平方式解决争端。联邦德国承认欧洲现存边界,承认民主德国为主权国家(不是国际法意义上的承认,是一个国家的内部关系),并声明愿与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民主德国缔结相应的条约。此约的签订,解决了两国间悬而未决的问题,它构成了“新东方政策”的基础,为联邦德国与其他东欧国家的谈判铺平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