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利七世的财政政策

作 者:
施诚 

作者简介:
首都师范大学 历史系,北京 100089 施诚(1964—),男,江西省吉水县人,历史学博士,首都师范大学历史系讲师,从事 英国史研究。

原文出处:
史学月刊

内容提要:

都铎王朝的开创者亨利七世为了巩固统治,采取了一系列财政措施扩大收入。虽然他 能够“靠自己过活”,但是他的财政政策仍然没有突破中世纪封君封臣制度的束缚,既 没有为英国建立更加现代的收入制度奠定基础,也没有完成一场“财政革命”。


期刊代号:K5
分类名称:世界史
复印期号:2002 年 07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K561.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83-0214(2002)04-0072-06

      亨利七世是英国都铎王朝的创建者,在英国历史上,他以“吝啬”和“贪婪”而著称 ,这是由于他采取的严苛的财政政策所致。而有的现代史家则对亨利七世的财政政策推 崇备至。如研究都铎王朝财政史的英国史家弗里德里克·C.迪兹认为,亨利七世统治期 间实行的“财政机构和财政方法完全打破了中世纪的财政制度,为英国建立更加现代的 收入制度奠定了基础”[1](p77)。亨利七世的传记作者迈克·V.C.亚历山大也认为,亨 利七世的财政政策使“国王的财政比任何时候都更加建立在更加稳定的基础之上”[2]( p216)。另一位英国史家莱斯·鲍德温·斯密斯则认为,亨利七世的财政政策完成了一 场“财政革命”。[3](p91)

      究竟应该如何看待亨利七世的财政政策呢?笔者认为,通过对亨利七世财政政策实施的 动机、具体措施和后果等方面的论述,有助于我们比较全面地认识亨利七世的财政政策 。

      一 亨利七世的财政政策的动机

      亨利七世从玫瑰战争的混乱中侥幸夺取王位,面对动荡和叛乱的政治局面,他的最高 目标是建立稳固的统治,使王位在自己的家族中世袭下去。与历史上任何统治者一样, 这既是亨利七世一切政治、军事和财政政策的出发点,也是他的终极目标。

      亨利七世善于吸取前朝历史教训。15世纪英国著名政治理论家佛特斯鸠(1395—1477) 在献给爱德华四世的著作《论英格兰的法律和统治》中曾经建议,为了建立强大的王权 ,国王“必须靠自己过活”,国王的财富必须两倍于任何臣民。[3](p92—100)据说亨 利七世仔细地研读过该书。亨利七世即位之初就认识到,兰加斯特王朝(1399—1461)和 约克王朝(1461—1485)的王权之所以弱小,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他们的贫穷。没有强大 的财政基础,他的王位就很难稳定,他的所有政策都将遭到失败。因此,要想强大,就 必须富有。

      打破中世纪税收原则的束缚,绕过议会的税收批准权,扩大财政收入,这是亨利七世 财政政策的直接原因。受封君封臣制度的影响,中世纪英国形成了一个重要的税收原则 ,国王应该“靠自己过活”。为此,中世纪英国国王的收入被划分为正常和特别两大类 。正常收入是指国王作为全国最高封建主所获得的收入,包括王领(国王的自营地)、关 税、司法利润和封建特权带来的收入四个部分;特别收入是指国王作为一国之君而获得 的收入,主要包括由议会批准的十五分之一和十分之一税,或称为“直接税”,它是直 接对城乡臣民的动产进行估征,城市居民和王领居民征收动产十分之一,乡村居民征收 其动产的十五分之一。在和平时期,国王应该利用正常收入“靠自己过活”,只有在战 争时期,国王才能向臣民征税。

      但是从14世纪中期起,英国议会获得了批准直接税的权力,不经过议会同意,国王不 能向全体臣民征收直接税。绕过议会的批税权既是亨利七世的财政策略,也是他的财政 政策的目的之一。

      二 亨利七世财政政策的内容

      虽然亨利七世最终成为当时欧洲最富有的国王,但他即位时却完全是另外一幅景象。 即位之初,亨利七世还负债累累,依靠借款度日,从1485年到1486年,他一共向国内商 人借款10127镑。[4](p71)为了摆脱财政窘境,亨利七世采取了一系列强硬的敛财措施 。

      (一) 以战争为由说服议会批准直接税

      亨利七世遵循中世纪形成的直接税征收原则。在他统治期间,只有几次战争使他要求 议会批税;1487年为了镇压国内叛乱,1489—1490年为了对法国进行战争,1497年为了 抵御苏格兰人的进攻。所以,亨利七世统治时期,直接税征收不太频繁,他一共获得直 接税28.2万镑,平均每年约为1.2万镑。[2](p225)亨利七世之所以不把直接税当做最重 要的财源之一,是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第一,直接税的税量呈下降趋势。自1334年被固定为3.8镑后,一些腐败城市和乡村被 减免,因此,税量不断下降,到都铎王朝时期,每次只能征收到2.95万镑左右。[5](p4 95)

      第二,直接税的征收过程迟缓。一次批税常常要经过几年才能征收完毕,拖欠现象十 分普遍。例如,1491年为了对法国的战争,议会批准亨利七世10万镑,但是实际上只征 收到6万镑,不能满足国王的紧急需要。[6](p47)

      第三,更重要的是,直接税的征收必须经过议会的同意。亨利七世吸取历史教训,不 想重蹈兰加斯特王朝和约克王朝的覆辙,既不愿意因为税收的批准而受制于议会,也不 愿意强行征税而恶化王权与议会的关系。

      第四,直接税的征收常常引起臣民的反抗。普通的英国人憎恨国王以任何理由向他们 征税。1489年,当国王派遣巡回法官到各地去征收议会批准的税收时,引起各地群众的 反抗和骚乱。

      (二) 改革王领的管理

      王领(royal demesne或crown lands)是指国王没有分封给大封建主(称为“国王的总佃 户”)的土地,是国王正常收入的大宗。亨利七世的王领包括兰加斯特公爵领、约克公 爵领、康沃尔公爵领、马克伯爵领、切斯特伯爵领、沃威克伯爵领、以及都铎家族自身 的里奇蒙德公爵领等。为了增加王领的收入,亨利七世吸收约克王朝爱德华四世的王领 管理方法,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一些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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