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等级制与多元价值观

——德川身份等级制初探

作 者:

作者简介:
贵州师范大学 历史系,贵州 贵阳 550001/History Department,Guizhou Normal Uni v ersity,Guiyang,Guizhou,550001,China 娄贵书(1954-),男,贵州贵阳人,贵州师范大学历史系副教授。

原文出处:
贵州大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K5
分类名称:世界史
复印期号:2002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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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分等级制曾是普遍存在的历史现象,然而,政治与经济、权力与财富二元分离基础上的 身分等级制,却是日本德川幕府的创举。“不让天下权力尽归于官”的德川身分等级制,既 是统治秩序,又是职业体系;统治者垄断政治领域,被统治者把持经济领域,各有可供自己 支配的社会资源,刺激了国民广泛的参与意识,促进了生产的发展和社会进步。而且,多元 追求、各有所得的机制,大众献身于各自职业的活动,还预先形成了许多现代化建设必不可 少的因素,为日本顺利迈入现代化工业社会奠定了基础。

      一、身份等级制与统治秩序

      源赖朝开创的武人执政时代,天皇的精神权威与将军的最高权力二元分离,不让“至尊与 至强集于一身”。德川幕府又创造性地进行政治与经济的二元分离,在世界历史上,第一次 将政治和经济领域分别交给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不让“天下权力尽归于官”,并以此为基础 ,构建武家统治秩序——身分等级制度。

      1588年,丰臣秀吉颁布《刀狩令》,严格区分武具与农具,规定农民只能持有农具,世代 专事农耕;持武具是武士的专有权力。1591年,又颁布《身份统制令》,严禁士、农、工、 商横向流动,农民不得弃农从商,武士不可获取町人与农民的身份。

      德川幕府继承丰臣秀吉的身分统制政策,通过法律、法令巩固与完善世袭的身分等级制度 。1616年的“元和武家法令”,1635年的“宽永武家法令”和“宽永诸士法令”都明确规定 : 武士以修文练武为业,专事文武弓马之道。[1]重申士、农、工、商的职业边界,武士脱 离生产领域、不得从事经济活动;农、工、商不能成为武士,使各等级的权力和义务法律化 、制度化。

      社会分为士、农、工、商四个等级,从事屠宰、掘墓等所谓“贱业”者不在四民之列,称 为 “秽多”、“非人”。四个等级内部又细分为若干等级,各等级严格世袭。正如《福泽谕吉 自传》所载:“‘家老’家所生的孩子永远当家老,‘足轻’家所生的孩子永远是足轻。 世世代代,家老就是家老,足轻就是足轻,夹在其间者也同样如是,经过若干年后也无半点 变 化。”法律规定了各等级的特殊法律地位,牢牢地将每个人都固定在自己应处的位置上,衣 、食、住、行各不相同,不得僭越;每个人的族籍在娘胎之时便已确定,出身后与父母一起 被闭锁在狭隘的身分等级圈子中。“就好像日本全国几千万人民,被分别关闭在几千万个 笼子里,或被几千万道墙壁隔绝开一样,简直寸步难移。不但在身分上有士农工商之别,而 且,在士族中还有世禄世官的,甚至象儒官、医师等还要世袭其业不得改变。农民也各有不 同家世,商工业也有固定的股份。这种界限,简直象铜墙铁壁,任何力量也无法摧毁。”[2 ]

      身分等级制以社会资源的多元分配为基础,士农工商都有只归自己支配的社会资源,有自 己的权力和义务。武士是第一等级,独占政治领域,专事文武之道,是统治者、保卫者和教 化者。农工商是第二、第三和第四等级,分享经济领域,是被统治者和生产者。农民得到土 地占有权和使用权,专事农业生产;手工业者占有手工业生产领域,从事手工业生产;商人 垄断流通领域,负责商品交换。士农工商各司其职,“武士为农工商战斗,农为士工商生产 食物,工为士农商从事手工业生产,商为士农工担负商品流通”[3]。武士退出经济领域, 离开农村、离开土地,移居到大名的城下町,在空间上与农民保持一定距离,严格区分武士 与农民,将土地交给农民。以武士为服务对象的工商业者,从各地移居到城下町,居住在专 供他们居住的町人町。这样,各等级的身分区别,不仅表现在地位、身分和职业上,还表现 在空间距离、居住区域和生活方式等方面,营造出界线分明的社会环境。也形成了日本社会 的独特局面,即福泽谕吉所说的:日本社会贫者身份高,富者身份低。欲富不贵,欲贵不富 ,贫富贵贱相互平均,既无绝对的得意者,也无绝对的失意者。[4]

      身份等级制打破了12世纪以来“天下权力尽归武士”的格局,打破了前工业社会权力与财 富的一致性。严禁武士、地主、商人三位一体,废除了世界历史上普遍存在的、以政治权力 谋取经济财富的传统体制,筑起了一道阻隔权力市场化的高墙。从客观结果上说,也表现了 一定程度的公平性。武士作为统治者和军事贵族,也未得到特别的眷顾;商人虽居四民之末 ,但禁止武士之争利。《宽永诸士法令》明文规定:“(各级武士)无论高位低位,于其自身 应用各物之外,不得囤聚货物经商牟利。”[1]

      在分配社会资源的过程中,武家统治者要求武士只能在权力与土地之间二者择一时,不少 武士放弃权力而选择土地,乃是人所共知的不争事实。武家统治者颁布的法令,有很多就是 专 门限制武士权力的条款,《武家诸法度》集中地反映了这一事实。统治者通过法律形式限制 统治阶级的权力范围,除日本外,传统社会恐怕尚无一例。

      德川幕府的统治秩序——身份等级制,有效地巩固了幕府的统治地位,稳定了社会秩序, 迎来了日本历史上空前的和平局面。

      二、身份等级制与职业体系

      德川身分等级制既是统治秩序,又是职业体系,士农工商分属不同的职业。它以政治和经 济的二元分离为原则,以武士让出原有经济权力为前提,打破了统治者对社会资源的垄断。 各等级都有只属于自己支配的社会资源,在属于自己的活动空间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义务。 武士独占政治领域,以“修文练武”为业,政治权力日渐空洞化、虚弱化,农工商把持经济 领域,逐渐走上了独立发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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