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经济中美日“蜜月”初探

作 者:

作者简介:
武汉大学人文科学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School of Humanities,Wuhan University ,Wuhan 430072,Hubei,China 张德明(1949-),男,湖北京山人,武汉大学人文科学学院历史系副教授,主要从事世界历 史和亚太经济关系的教学和研究。/ZHANG De-ming(1949-),male,Associate professor,Sch ool of Humanities,Wuhan University,majoring in the world history and the economi c relations of Asia—Pacific Rim.

原文出处:
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K5
分类名称:世界史
复印期号:2002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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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7—1965年是亚太(注:亚太指亚洲和太平洋地区;东亚指西太平洋沿岸国家和地区,包括东北亚和东南亚。)

      经济中美日关系空前绝后的亲密时期,堪称“蜜月”。对美日“蜜 月”的表现、原因和特点至今还未见到有文进行比较全面系统的研究。本文作一尝试以抛砖 引玉。

      一、“蜜月”的表现

      “蜜月”表现之一是美国对日本经济的呵护。二战结束时,美亚太战略的初步设想是以旧 中国为支撑点,抗衡苏联、惩罚日本,以旧中国为模式在东亚全面推行新殖民主义以主宰亚 太 经济。为彻底消除日的战争和经济竞争潜力、防止其重新成为自己东亚利益的心腹之患,美 按自己的意愿改造之,在政治、军事和经济诸方面推行严厉的改革措施。随着冷战的降临和 中国国民党在大陆的节节败退,美对其战略设想进行重大调整:从1947年起把支撑点从中国 移到日本,将昨天的敌人日本视为盟友极力扶植,以对抗以苏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于是在 日推行“逆转路线”。美对日经济的呵护集中体现在帮助日经济自立和支持日重返亚太经济 。

      (一)帮助日经济自立

      首先,废止波利赔偿计划、取消日赔偿义务。波利计划的基本内容是将日2000万吨钢铁设 备、3/4以上的机器、全部铝镁和3/4的造船业[1](第41页)拆迁给东亚国家作为战争赔偿。1 947年初,美军部开始对波利计划发难,分批遣使团赴日“审查”该计划,起初提出减轻拆 迁负担的1/3,接着要求减轻重工业类负担的90%,战争工业类的60%[2](第84页),最后由总 统杜鲁门1949年5月批准的国家安全委员会13/3号文件使波利计划完全废止[3](P.82)。其次 ,积极提供经济援助,启动日本工业。日工业复兴的主要障碍是无外汇购进原料。为解决此 问题,从1947年起美连续给日拨了几笔款。1947年10月政府建立1.35亿美元的“被占领的日 本输出入周转基金”。1948年6月国会建立1.5亿美元的“自然纤维周转基金”,资助日进口 美的棉花以刺激纺织业生产。国会于1948年4月至1949年6月又拨1.65亿美元的“占领地区经 济复兴”援助[3](P.75)。1947年起的4个美会计年度里用于复兴日经济的美援共15.67亿美 元[4](第32页)。再次,推行道奇路线实现预算平衡。1948年底总统批准了《日本经济自立 计划》,任命在西德货币改革中崭露才干的约瑟夫·道奇为特使赴日贯彻。道奇路线彻底根 除了日的通货膨胀,极大地刺激了出口,为日经济复兴奠定了基础。第四,以自己在东亚的 军事扩张为日提供赚取美元的市场。道奇路线虽稳定了日本经济,但未能解决严重的美元短 缺问题。该问题成为制约日经济自立的瓶颈。为解决此问题,1950年上半年,美陆军部副部 长沃里斯(Tracy Voorhees)和美占领军总司令麦克阿瑟等制定了把对亚洲的军事援助与对日 的经济援助相结合的地区协调援助计划。具体说来就是以美在亚洲的军事干涉来重新启动日 的军工生产[3](P.139-140)。朝鲜战争的爆发为实施该计划提供了好时机。1950年6月至195 4年,美为朝鲜战争以及有关物资在日花费近30亿美元[3](P.146),“特需”的协调援助对 解决日美元短缺问题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促进了日工业的全面复苏。朝鲜战争结束后,协 调援助计划继续实施,到1960年日美元短缺问题得以彻底解决[3](P.59)。

      (二)支持日重返东亚经济

      美决策者考虑到日经济复兴离不开广泛地对外贸易,要使日经济自立就必须让它与东亚经 济重新结合。为此,美作了各种努力,最主要的措施有:(1)谋划了协议战争赔偿,为日重 开东亚经济之门提供了钥匙。由美一手操纵而签订的《对日和约》第14条对赔偿的性质、形 式和注意事项作出明确规定(注:规定:“兹承认,日本应对其在战争中所引起的损害及痛苦给盟国以赔偿,但同时承认 ,如欲维持可以生存的经济,则日本的资源目前不足以全部赔偿此种损害及痛苦,并同时履 行其他义务。因此,日本愿尽速与那些愿意谈判而其现有领土曾被日军占领并曾遭受日本损 害的盟国进行谈判,以求将日本人民在制造上、打劳上及其他工作上的服务,供各盟国利用 ,作为协助赔偿各该国修复其所受损害的费用。此种安排应避免以额外的负担加诸其他盟国 。当原材需要加工时,原材料应由各该盟国供给,以免给日本施加任何外汇上的负担。”引 自J.A.C.Grenville,The Major International Treaties 1914—1973,Stein and Day Publ ishers,New York,1974,p.285.)

      。协议赔偿与波利赔偿计划有着质的区别:后者对日是惩罚性 的,赔偿的主动权掌握在盟国手中;前者对日有利,赔偿的主动权在日手里,其目的是通过 象征性赔偿,缓和东亚人民对日的痛恨情绪,以便日能重进东亚商品和原料市场。由于赔偿 是协议性的,故未对日造成经济负担(注:如5个协议赔偿对象缅甸、印尼、菲律宾、南越和韩国提出的赔偿要求共325亿美元:各 国依次为25亿、180亿、80亿、20亿和20亿美元。经过“协议”后,日本总共只赔偿14.858 亿美元。1955—1965年日本战争赔偿和无偿经济援助占国民收入总值的年均比率仅0.17%。 引自Harald B.Malmgren,Pacific Basin Development:The American Interests,Lexington Books,D.C.Heath and Company,Lexington,Massachusetts,1972,p.32.)

      ,反而“有利于日本经济,因为它将使日本过剩的工 业能力发挥作用,给人民以就业机会和重开贸易渠道”。日通过对一系列国家和地区的赔偿 ,恢复了与它们的经济关系。(2)协助日加入亚洲和国际经济组织。其中最重要的有:科伦 坡计划(1954年)、亚洲和远东经济委员会(1954年)、湄公河工程(1958年)、国际货币基金组 织 (1952年)、关贸总协定(1955年)、联合国(注:联合国虽不是经济组织,但日本的加入无疑大大地方便和加强了它与世界各国的经济交 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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