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士道善恶观与军国主义战争观

作 者:

作者简介:
贵州师范大学历史系副教授,贵州 贵阳 550001/Dept.of History Guizhou Normal Un iversity,Guiyang,Guizhou,550001,China

原文出处:
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K5
分类名称:世界史
复印期号:2002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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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治以来日本人的善恶观,直接来自武士为军国主义战争服务的武士道善恶观。最突出的 特 征就是极端的民族利己主义,以本民族的利益得失作为衡量善与恶、衡量自身行为正确与否 的标准。为了满足“日本的利益”,他们“见佛杀佛、见祖杀祖”,完全不考虑行动本身 是否危害其它民族的利益,是否违背人类天理正义的伟大法则——不为害。19世纪70年代至 20 世纪40年代,日本人发动和参与了10多次对外侵略战争,将血与火的灾难强加给其他民族; 军国主义战争中举世无双的民族疯狂,与德国人迥然不同的二战史观等等,都与武士道善恶 观密不可分。

      本文拟从只属于日本人的武士道善恶观,阐析日本人的军国主义战争观。

      一、封建武士的善恶观

      道德是调整人们相互关系的行为准则与规范的总和,既是一种善恶评价,又是一种行为标 准,人们的言行举止、价值取向、思维定势、行为方式都与道德息息相关。现代日本人的道 德直接来自于封建武士的道德。1899年,日本著名思想家、教育家新渡户稻造明确指出:“ 知识的以及道德的日本,直接间接的都是武士道的产物。”[1](P91)美国学者贝拉也说:“ 事实上武士道的伦理在德川时代及近代已成了国家伦理,至少占了国家伦理的大部分。”[2 ](P111)

      道德的基础是利益,核心内容是调整人我己群的利益关系,武士道就是武士的切身利益和 生存条件的反映。

      武士的利益与生存条件最鲜明的特征:一是切身利益和生存条件自始就与战争有着不解之 缘,武士适应武力夺取或保障政治经济权益之需要而产生,以刀枪为谋生工具,以攻城掠地 为职业,战争之事越多,武士的权力越大、地位越高、利益越丰。因此,“武士缺乏尊重人 的生命的心情,满不在乎的残害生灵,具有强烈的非人性的一面。”[3](P89)二是不直接掌 握自己的切身利益与生存条件,特别是在德川时代,经济收入由源于土地转变为源于俸禄, “除俸禄外,没有其它一文一粒收入来源”,[4](P308)离开主君的俸禄便不能生存。

      10世纪以降,武士都生活在自己的利益共同体——武士团之中,只有依附于武士团,武士 的权益才有保障,加入武士团,便意味着自己的命运与武士团之兴衰融为一体。切身利益与 生存条件要求他们以群体利益为依归,通过群体实现人生理想,为群体负责与献身是他们的 首要伦理与义务。“个体的短暂的生命经由对整体的奉献而得到延伸甚至于永生;一己私欲 的卑小通过对公的转化而得到光大乃至永恒。”[5](PP13-14)

      作为战争之道而产生与不断完善起来的武士道,典型地体现了封建道德崇尚暴力、崇尚战 争、视掠夺为荣的基本特征,其善恶观主要表现为:

      第一、忠诚至上,绝对服从,以“忠”为核心和灵魂,以“忠”为最大的善。“忠”在武 士的名誉信条中居于至高无上的地位,是武家社会的核心价值。“它是把各种封建道德联结 成一个匀称的拱门的拱心石。”[1](P50)表现为“仆人必须为主君牺牲自己的一切”,鞠躬 尽瘁、死后方休;表现为无条件的、不问是非的绝对服从。只有甘为主君献出生命、绝对克 制自我、无条件服从主君命令的人,才是忠臣。可见,武士道最大的善行——忠诚与服从, 是超越政治是非的愚忠与盲从。

      其次、利己原则,相对主义,以所属群体的利益为最高利益,以所属群体的利益得失为善 与恶的唯一标准。为了本集团的利益“见佛杀佛、见祖杀祖”,将实现本集团利益的残暴手 段视为正义行为。标榜“内和外争”,群体内部以和为贵,讲求“忠”、“诚”、“信”、 “义”等道德;群体之外以争为先,强调“武勇”,不惜以一切手段削弱甚至消灭与自己处 于对立状态的群体,完全不考虑自己的行动本身是否与正义相悖。

      其三、强权政治,弱肉强食,以武为本。武家军人政治战胜天皇朝廷的贵族政治,所依赖 的是武力;武家政治和权力结构的基础是武力;武士个人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和经济收益 ,也主要取决于现实的武力。崇尚武力的社会,必然奉行弱肉强食的法则。

      其四、崇尚战争,掠夺光荣,以战争体现人生价值。武士是中世纪军国主义的力行者,其 权力、地位、荣誉和财富统统源于战争。武士道是主君役使武士全身心投入战争的道德,将 通过战争获取财富视为天经地义。不可更改的历史事实清清楚楚地记载着,武士杀伐征战的 真正目的,绝不是什么“天理”或抽象的社会理想,而是自己现实的物质利益。

      其五、赞美献身,超越是非,以为“公”、为群体、为武士精神为善行,以为一己私利而 丧失武士精神为恶行。楠木正成支持天皇中兴,1336年兵败后自杀,死前说将永远效忠天皇 ,“七生报国”,被推崇为武士道的典范和楷模,还掀起了建立祭祀正成的神社运动。“赤 穗四十七武士”为了洗刷先主蒙受的耻辱,置幕府的有关法令于不顾,杀死令先主受辱的幕 府重臣,事后虽被幕府法律处以“腹刑”,但是武家社会还是将其行为视为正义之举,将他 们视为英雄和忠臣。

      其六、集团行为,一致对外,采取整齐划一的集团行为。武家时代,武士都依附于某一武 士团;战争是武士团之间的战争,战事是团队行为。数百年团队行为的频繁战事,使武士很 早就接受了团体行为模式的训练,养成了合作与协调的群体精神、群体行为方式。每一个武 士集团都是“同生共死”的利益共同体;每一位武士的身家性命、兴衰荣辱都完全寄托在集 团身上。武士之所以视藩为家,对群体有着强烈的归属感,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对集团 负责,根源在于只有依靠群体才能求得生存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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