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各省的防勇

作 者:
刘伟 

作者简介:
刘伟(1948-),女,河北沧州人,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主要从事中国近代史研究。华中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原文出处: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内容提要:

本文研究了晚清各省防勇的发展演变情况,说明防勇已成为晚清军事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对外战争和地方治安中起了重要作用。随着它的发展,还随之出现了各省的军政和后勤机构,这是晚清地方督抚权力扩大的重要表现。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2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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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456(2002)04-0053-08

      19世纪60年代,一批在镇压农民起义过程中形成的勇营留防,成为防勇(也称防军)。它与绿营以及主要从绿营中抽练的练军共同成为晚清的主要军事力量。但是,由于防勇主要由地方督抚招募和掌握,所以各种文献记载大多零散和不全面。那么,勇营留防之制是如何确定的?防勇在各省的分布状况究竟怎样?它的出现对晚清军制和督抚权力发生怎样的影响?本文拟就此作一初步探讨。

      一、勇营留防之制的确立

      在镇压太平天国的过程中,兴起了以湘军、淮军为代表的地方勇营。勇营本来就具有“因事而募,事毕即撤”的特点,这样,在太平天国等农民起义被镇压以后,裁勇就被提上了日程。清廷决定裁勇,根本原因是害怕外重内轻局面的形成。然而尽数裁勇不仅为带兵督抚所反对,也为客观形势所不允。这就是:一方面,经过太平天国的扫荡,绿营已经崩溃,清廷决心恢复绿营旧制,但这并非短期内能够做到;另一方面,太平天国等农民起义虽已被镇压,但“内患未平,外患犹伏”,使统治者不敢掉以轻心。这种局面,迫使清廷不得不保留一部分勇营。

      早在同治三年间,就有恽世临、毛鸿宾等人提出“募勇防边”的建议[1](P9504)。同治四年(1865年),时任广东巡抚的郭嵩焘上奏:“方今内患未平,外患犹伏”,而“兵之实难返”因此不必再补兵额,而是“以勇补兵”,并提出:“除陕甘、云贵、福建不计外,其江浙各省均宜酌留兵勇,多者万余人,少或三四千人。”[2](P160)

      同治七年(1868年)七月,也就是在剿捻军事行动已取得决定性胜利的情况下,安徽巡抚英翰上折建议:

      查淮皖豫各军,精锐可靠。臣愚以为可就此数军内选择大枝劲旅一万八千人,仍分为六军,每军计三千人,立一统带。而以两军并为一路,每路择一大将领之。其驻扎处所,东路宜在通州宝抵一带,西路宜在涿州良乡一带,南路宜在固定新城一带,皆距畿辅甚近。平居则住营训练,一有调遣,朝发夕至,呼应既灵,事权亦一。所需军饷,由何省调取之军,仍由何省供应,不必另拨饷项。[3](卷377)

      英翰奏折提出后,朝廷令都兴阿、左宗棠、李鸿章、官文、崇厚等“久历戎行、目覩畿辅情形”的大臣会商良策,并命“东豫两省应如何酌留兵勇镇抚地方之处,著丁宝桢、李鹤年一并妥筹奏明办理。”七月初九、十一、十四日先后接到直隶总督官文、盛京将军都兴阿、三口通商大臣崇厚的覆奏,基本同意留勇驻防,但反对将淮皖勇丁驻守近畿,理由是:南北人情迥异,“若将大枝勇队留于直省,必致民不相安”,主张仍以练军拱卫京津[3](卷317,卷318,卷319)。十六日,都察院左都御史毛昶熙再上奏折,认为“畿辅紧要、宜派久经行陈之武职大员自率所部驻扎近京一带,以壮声威而固根本”,并提议由直隶提督刘铭传带所部淮军万人留直驻守[3](卷319)。几天后,又接到左宗棠、李鸿章的覆奏,均同意刘铭传率军入直。左宗棠建议饬刘铭传精选六七千人驻扎保定河间之间;李鸿章则进一步强调了留勇的重要性:“绿营习气太深,兵丁大半骄惰,将弁又不一心。勇则募自田野,多朴拙习苦之人,统领营哨各官自行挑选,一气呼应,易于效命。惟有事之时募勇以救急应变,无事之时练兵以弭盗安民,二者不可偏废。”除同意刘铭传一军留驻近畿外,李鸿章还提议:“皖省应留重兵……实系因时制宜之策,应请饬下两江督臣安徽抚臣察度妥办”[3](卷319)。朝廷基本同意了毛昶熙、左宗棠、李鸿章等人的意见,发布上谕:“著即将刘铭传郭松林等军陆续裁撤分驻徐州、济宁、周家口等处……英翰所部……著即将遣将选兵并分扎何处妥筹布置。”[3](卷319)这实际是认可了勇营留防。在这种局面下,一些省份开始了勇营留防的工作。

      这年七月二十五日,山东巡抚丁宝桢奏:“拟将东省各营于月余内渐次清撤,酌留七千人分驻武东曹沂各属,藉资镇抚。”[3](卷319)

      九月初二日,河南巡抚李鹤年奏:“豫境毗连七省……不能不藉资兵力,因与宋庆、张曜等再三筹议……拟于嵩武、毅字两军内挑选归并各留十营共计二十营,酌令宋庆驻扎归德府,张曜驻河南府,分资控扼。”[3](卷320)同月初七日,安徽巡抚英翰奏:“皖省挑选留防勇一万二千人现已抵皖,拟派张得胜等统领,分要扼扎、俾资镇抚。”[3](卷320)

      十一月初十,李鸿章上奏报告淮军裁撤和留防情况,计遣撤马步队五十营,勇夫三万人,同时以刘盛藻军驻扎河南东昌张秋一带;潘鼎新所部七营两哨驻防济宁;吴长庆所部步勇八营马队三营驻扼徐州;段喆带勋字五营移驻江苏境内沿江一带,与长江水师联络巡缉;以总兵刘玉龙带开花炮队一营驻金陵下关。李鸿章即将赴湖北任湖广总督,又奏请随带郭松林步队五营,周盛传步队九营,马队三营,亲兵枪炮队二营驻防湖北[4](卷14)。

      招募勇营,原只为镇压太平天国农民起义的权宜之计,然而确定勇营留防,则是将其纳入定制。自此,勇营取得了正式军队的名义,成为晚清军事力量的重要部分——防军。

      二、各省的防勇

      勇营留防以后,在朝廷和一些官员的奏折中,出现了“客勇”与“募勇”的提法。前者为驻扎他省的湘楚淮豫等军,或者后来从别省招募的勇营;后者为本省招募的勇营。

      客勇中首推淮军,淮军在参与会剿捻军后裁撤了一部分,同治七年留防之制确定时尚有兵力三万余人,分防直鲁苏鄂四省[4](卷14)。此后也有裁并,到同治九年(1870年)李鸿章任直隶总督时,淮军分防之地达到五省,驻防畿辅的有周盛传的盛军,唐仁廉的仁字马队,按察使丁寿昌增募的三营;驻防江苏的有庆军八营,刘玉龙炮队一营;山东的鼎军七营,于同治八年遣撤;山西有张树屏新募树字六营;湖北有武毅军马步七营[4](卷17);加上援陕的铭军马步二十八营,武毅军步队十营、马队二营,此时淮军各军达到四万五千人[5](p355)。

      湘军方面,同治三年起,曾国藩大规模裁撤湘军,至同治五年(1866年),还留老湘营刘松山部三千人,易开俊部三千人,还有金陵旧军五百人和新招二千五百人驻防金陵[6](p193)。此外,左宗棠率军平定浙江、福建以后,也留下了一部分湘楚军驻防两省及江西省。同治初年,福建有水陆兵勇三万余名[1](p9504)。在江西,同治四至五年时,尚有楚勇湘勇二万九千余人。经裁撤,到同治十一年,留在江西的勇丁还有七千余数[7](卷7)。在浙江,到同治九年,有留防楚湘勇丁水陆共五千余人[8](卷76,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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