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乡村到都市:晚清绅士群体的城市化

作 者:

作者简介:
余子明(1955- ),男,西安政治学院教授,历史学博士,从事中国近代史和中国法制史研究。西安政治学院 军事法学系,陕西 西安710068

原文出处:
史学月刊

内容提要:

传统的绅士群体与乡土有着不解之缘,具有分散性、地缘性和业缘性的特点,这些特点极大地限制了他们的视野。近代以后,绅士群体纷纷涌入并定居于都市。这种状况不利于知识精英与农村社会大众的沟通和联系,不利于农村经济和文化的发展。然而,对于近代中国的有限人才资源的集中,促进城市社会的整合,具有积极的意义。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2 年 12 期

关 键 词:

字号:

      [中图分类号]K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83-0214(2002)08-0063-08

      关于绅士的研究,有些方面已经比较深入。张仲礼的《中国绅士》对这个阶层的构成和人数作了前驱先路的探讨,王先明的《近代绅士》对这个阶层的历史作用作了透彻的分析。但是从城市化的角度去观察绅士,展示这个阶层如何从乡村来到城市,从传统走向近代,还未见有人做过。研究绅士群体的城市化,对于解决有关中国城市近代化的问题,认识中国近代社会转型的必然性,有着重要的意义。

      传统的绅士是传统社会的产物,传统的社会是以小农业结合着家庭手工业为特征的,是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所以传统的绅士必然以乡村为其活动舞台。“士大夫居乡者为绅”,也就是说,绅士是指那些有科第功名或官职并居住在乡里又受到乡里敬重的人士。标准的绅士应当具备的条件,除了功名和官职外,就是要在乡里有一定的影响,能受到人们的敬重。要达到这一点,功名和官职是不可缺少的,但仅仅有功名和官职还不够,还应在家世方面有荣耀的历史,比如他的祖辈、父辈或他本人对地方有所贡献,或者维持本地的风俗和秩序,或者推动本地的公益事业的建设。因此,绅士阶层是与传统的家族制度紧密相联的。同时,绅士要有影响并受人敬重,还须有丰厚的财产,比如较多的土地和房屋。绅士与地主往往密不可分,虽然不是所有的地主都是绅士,不过绅士大都是地主。这样,绅士又与农村中的封建土地制度和剥削制度相联系。标准的绅士就是学而优则仕,仕毕则退居乡里。这方面我们可以从李朝正的《清代四川进士征略》上看到许多例子:

      王灏,南充县人,康熙庚子(1720)年举人,雍正甲辰(1724)年进士,历任博罗、阳春、石城、东莞等县知县,后升直隶州知州,越年,离任归里。在家乡捐立义仓以赈济灾荒,又出资修建南池书院。王灏能够捐立义仓、创立书院,必定是家产相当殷实,要么是祖上的遗产,要么是在外为官的积累,要么是二者兼而有之。

      王清远,定远县(今武胜县)人,乾隆丁卯(1747)年举人,戊辰(1748)年进士。授临乡县知县,又调城步县知县,未抵任以其父病逝归里,服阙,补长乐县知县,调监利县知县,俸满推升贵州正安州知州,未赴任,因以同僚被累而辞官。抵家后,不问政事,夜则闭门著述。封建时代推崇孝道,父母丧,官员要回籍守孝三年,这一制度使绅士即使在外为官,也还与家族、乡土保持密切联系。

      龙载恬,宜宾县人,嘉庆丙子(1846)年举人,道光壬年(1822)年进士。性梗直,不徇私情,上官多不悦,久滞知县不得升迁,终以其知县休致。

      王朝杰,壁山县人,道光戊子(1828)年举人,壬辰(1832)年进士,不求虚名,不讨好上官,因之久滞知县不得晋阶,后请求解组归籍。

      韦杰生,南川县人,道光甲午(1834)年举人,丙申(1836)年进士,授刑部广东司主事,任职数年,不得迁升,以脚疾请归养。[1](p17-31)

      对绅士而言,家乡是养育他的地方,即使在外为官,仍然有一种乡土情绪,一旦在官场不顺或受挫,便退隐乡里。当然,青年、中年时在外“高官任做,烈马任骑”,晚年“鞭敲金镫响,人唱凯歌还”的绅士也大有人在。现以清朝前期湖北一些著名绅士为例:张至学,沔阳人,乾隆二十七(1762)年任武定(今属山东)知府,勤政爱民,政绩卓著,后荣归故里。李钧,简黄州(今黄冈)人,乾隆五十四(1789)年进士,先后任内阁学士、江西学政、吏部左侍郎、顺天府尹,最后任光禄寺卿,算得上是朝中大员。到晚年辞官不做,回乡逸享天年。袁铣,麻城人,嘉庆十六年进士,任翰林院编修,升监察御史,又升为礼科给事中,改革弊政,绩效显著。后辞官归里。归乡后继续发挥他的影响,主讲书院,教课授徒,名学者出其门下者甚多。屠之申,孝感人,官至甘肃按察使、布政使,最后升到清朝地方官员中最显赫的职位——直隶总督,晚年回孝感原籍。[2](p205-206,208,212,213-214)费孝通总结说:“中国的官吏在做官时掩护他亲亲戚戚,做了一阵,他任务完成,就要告老还乡了,所谓‘归去来兮’那一套。退隐山林是中国人的理想。这时,上边没有了随时可以杀他的主子,周围是感激他的亲戚街坊。他的财产有了安全……不事耕种而享受着农业的收益。这是‘衣锦还乡’的景况,是中国专制政治之下的特权人物的享有。”[3](p8)

      除了上述的标准绅士外,还有其家族势单力薄、本人贫寒式微的绅士。张仲礼把绅士分为上层和下层,认为“下层绅士不能直接取得官职,与此相比,上层绅士与仕宦紧密相连。上层绅士由那些学历较深者以及有官职者组成”[4](p18),是十分中肯的。但是还应补充一点,那就是,因为绅士都是居乡的,所以绅士在乡里的地位和影响应当成为划分绅士上层和下层的一个因素。固然绅士的学历和官职与他在乡里的地位和影响成正比,但是学历低的和没有官职的绅士,如果家族势力强大,本人财产丰厚,也往往享有较高的地位和较大影响,这类人是应该划入绅士上层的,只有那些学历较低、没有官职且家境贫寒的绅士才真正属于绅士的下层。这类绅士既不闻达于官府,又不躬耕垄亩,积年累月甚至终其一生所做的事情就是诵经习字、著书立说。《蕲州志》(蕲州,今湖北省蕲春县)记载了这方面的例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