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化主义原理、价值及世界秩序观

——梁启超精神世界的基本观念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中江,男,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北京 100731)

原文出处:
浙江学刊

内容提要:

一般把严复看成是中国“社会达尔文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但是,如果我们真正进入到梁启超的思想世界中,我们有更多的理由把梁启超看成是西方“社会达尔文主义”在中国的最合适代理人。梁启超通过把进化主义设定为普遍的公理和普遍的价值,建构起了他的合群民族主义和强权主义世界秩序观,建构起了他的社会政治变革观和社会历史进步观。梁启超的思想以多变著称,但他对进化主义原理和价值的信奉,前后基本上保持了连续性。处在民族和国家危机中的梁启超,不仅用进化主义来解释中国的困境,而且也用进化主义来促进中国的富强。他把进化主义与强权主义结合在一起,目的是急于使中国用物质力量迅速武装起来,同帝国主义展开生死竞争,但这同时也把帝国主义的掠夺正当化,他本身从而也失去了“人道”和“公理”的立场。进化主义使梁启超焦虑,但它也使梁启超具有了期望未来伟大进步的乐观主义态度。这样,中国一时的危机,似乎又成了加强梁启超未来快乐的催化剂。以上的这些看法,是本文对以往关注不够的梁启超的进化主义从四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考察之后所得出的。由此我们揭示和展现了梁启超精神世界的复杂性。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2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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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晚清进化主义的系谱而言,严复和康有为都是梁启超的启蒙者,他们共同使梁具有了“运用自己理智的勇气”,但梁实际上却比康、严所期待的那种勇气高出百倍以至于他们无法约束这位横空出世的健儿。梁启超大大扩展了进化主义的某些方面,他对“强权”和“武力”的推崇,使他与“强权主义”合流,严重疏离了“人道”和“伦理”价值;他的竞争合群观念,使他成为比严复和康有为更具典型性的民族主义者。因此,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梁是社会达尔文主义在中国的最合适的代理人之一。当然,他也保持了康、严所共有的东西,如进化主义。在很大程度上,进化主义构成了梁启超整个世界观和价值观的基础。它不仅为梁的其它思想和观念提供了前提和出发点,也为梁的社会政治实践愿望提供了根据。

      一 明证性:作为“公理”的“进化主义”

      在1898年之前,梁启超极其有限的进化观念,在很大程度上是来源于他的老师康有为和此外最爱他、知他、教他的严复。他受他的老师康有为的影响,主要是来自传统的“合群”、“变法”和“三世”观念。他通过率先阅读严复的《天演论》手搞,扩大了对进化主义的了解。事实表明,1897年,他在《知新报》上发表的《说群一 群理一》,已经受到了严复《天演论》的影响。如他说:“自地球初有生物以迄今日,物不一种,种不一变,苟究极其递嬗递代之理,必后出之群渐盛,则此前之群渐衰,泰西之言天学者名之曰:‘物竞’。”(注:葛懋春等编:《梁启超哲学思想论文选》,北京大学出版社,1984年,第13页。)在此,梁启超使用了严复《天演论》中的译语“物竞”。戊戌政变之后,梁启超流亡到日本,这为他提供了通过日本这一桥梁接触进化主义的机会。梁启超利用他在日本先后创办的《清议报》和《新民丛报》,向他的国家传送进化主义。他相信已经产生了广泛影响的这一世界性思潮,在20世纪仍将发挥关键性的作用:“近四十年来,无论政治学界、学术界、宗教界、思想界、人事界,皆生一绝大之变迁,视前此数千年若别有天地者然。”(注:梁启超:《天演学初祖达尔文之学说及其传略》,载《新民丛报》,第3号,1902年3月10日。)又说:“达尔文者,实举十九世纪以后之思想,彻底而一新之者也。是故凡人类智识所能见之现象,无一不可以进化之大理贯通之。”(注:梁启超:《论学术之势力左右世界》,《新民丛报》,第1号,1902年2月8日。)这是对达尔文主义无所保留的盛赞。

      从总体上说,梁启超对包括达尔文在内的进化主义的了解是非常有限的,或者正像普西(Pusey)所指出的那样,他对进化主义的了解是很肤浅的。(注:参阅James Pusey,China and Charles Darwin,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3.)而且,真正讲来,梁启超并不关注进化主义(特别是生物进化主义)学理本身,他关注的主要是“进化主义”对民族国家复兴的强大的实践功能。这不是一种个别现象,它是中国进化主义的一个总体倾向之一,严复也不例外。进化主义的最经典性著作《物种起源》,到了1901年和1902年,才由马君武译出其中的两章(第三和第四章),到1920年,马君武才把全书译出。这表明,那些处在时代变革第一线的中国知识分子,对进化主义的系统学理并没有真正的兴趣。也许具有讽刺意味,对中国思想界和社会改革进程产生了巨大影响的进化主义者,往往都不是系统研究进化主义的人物。深入系统研究和介绍进化主义的人物,反而都处在主流思潮的中心之外。陈兼善是个很好的例子,这位系统研究进化主义的学者,恰恰不广为人知。这是一个十分有趣的现象。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那些进化主义的传播者们,却极其大胆地去宣称进化主义的“普遍”真理性。梁启超类似于口号式的到处宣称进化公理近乎轻浮和放肆。急功近利的他把进化主义完全形式化了。

      由康有为首先强调的“公理”(注:有关晚清思想界与公理的关系问题,请参阅王中江的《合理性的知识和价值尺度——中国近代的“公理”诉求及其泛化效应》,载日本《中国研究》1997年8月号。),被用来表示普遍的知识和真理,赢得了晚清思想界的普遍欢迎。人们纷纷把他们所介绍的新思想、新观念都视之为“公理”(或“公例”),以使其具有不容怀疑的权威性。多变的梁启超在把进化及其法则视之为“公理”这一方面,前后保持了惊人的一致性。1899年,在《自由书·豪杰之公脑》中,他说:“盖生存竞争,天下万物之公理也。既竞争,则优者必胜,劣者必败,此又有生以来不可避之公例也。”(注:梁启超:《自由书·豪杰之公脑》,载《清议报》,第32册,1899年12月。)1902年,在《新民说·论进步》中,他说:“夫进化者,天地之公例也。譬之流水,性必就下;譬之抛物,势必向心。”(注:梁启超:《新民说·论进步》,载《新民丛报》,第10号至11号,1902年6月。)梁启超需要“革命”,就把“革命”视之为进化公理,“革也者,天演界中不可逃避之公例也”(注:梁启超:《释革》,载《新民丛报》,第22号,1902年12月。);他需要“合群”,就把“合群”视之为“公理”,“政府之所以成立,其原理何在乎?曰:在民约。人非群则不能使内竞发达,人非群则不能与外界竞争,故一面为独立自营之个人,一面为通力合作之群体,此天演之公例,不得不然者也。”(注:梁启超:《论政府与人民之权限》,载《新民丛报》,第3号,1920年3月。又如,他把“灭国”也看成是进化“公理”:“灭国者,天演之公例也。”(梁启超:《灭国新法论》,见《饮冰室合集·文集》,第3册第6卷,中华书局,1936年))然而,梁启超所说的“优胜劣败”、“合群”等“公理”,真的就是普遍的“公理”吗?但梁启超断定,这都是不证自明的“公理”,我们只需从“公理”出发就可以了。

      梁何以要为进化主义赋予“公理”的性质呢?这可以从两方面来解释。一是,晚清知识界对“知识”和“真理”具有了新的意识,这种意识在很大程度上与“西学”东渐相联。与传统“中学”(“旧学”)相对的“西学”(“新学”),在严复那里被认为是通过严格的科学方法归纳和演绎获得的可靠的、实证的知识(“实学”),它具有普遍的有效性。梁启超也相信,公理是从具体事实中求得的普遍原理。(注:如《新民议》载:“及民智稍进,乃事事而求其公例,学学而探其原理,公例原理之既得,乃推而按之于群治种种之现象。”(《梁启超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354-355页))二是,与此相联,为了使“西学”或“新学”在中国学术思想和行为世界中获得权威性。当严复、康有为把他们所传布的“西学”(特别是“进化主义”)知识或理论宣称为“公理”的时候,他们就是要使它们获得被认可和接受的权威。在此,梁启超的意图与严复和康有为的意图并没有什么差别。只是,梁启超在这方面的宣称,超过了严复和康有为。在20世纪初,对“公理”的运用,已经过于泛化甚至泛滥。结果,人人都把他们所需要的学说和理论宣布为“公理”,至于它究竟是不是“公理”,人们并不去探究,似乎也不需要去深究,因为他们相信它在它的故乡已经被深究过了。他们只需要通过这种宣布,使之具有权威性。章太炎对人们侈谈“公理”所进行的批判性反省,恰恰就是要打破人们对“公理”的迷恋和神圣感。(注:参阅章太炎的《四惑论》,见《章太炎全集》,(四),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还有就是,作为具体的“器物知识”的“公理”,已经超出了“器物”的范围,被上升为普遍有效的“天道”世界观。对梁启超来说,具有世界观和天道意义的进化主义更诱人。由于梁启超像其他许多人一样,关注的主要是通过为进化主义披上公理或科学的外衣使之获得权威性,使之成为合理性论证的资源,因此在整体上,他对进化主义自然也就缺乏反省和怀疑的态度,而是作为固定不变的真理到处推销和运用。按照“进化主义”的逻辑,“进化主义”也逃不出“进化”。梁启超的兴趣在于用进化主义来促成其它事物的进化,而不在于发展进化主义,因此,“进化主义”本身的“进化”就处在他的视野之外。在梁启超的意识中,进化主义不仅是一种客观的、事实上的法则和普遍有效的知识,它也是令人渴望的具有正当性的应该。当梁启超宣称进化公理的时候,不管有意还是无意,他都把“应该”和价值贯注到了“进化主义”之中。因此,作为普遍有效的知识上的进化公理,实际上也是以普遍的价值而存在的。梁启超对介绍达尔文学说动机所作的说明,表现了他对进化主义价值的渴望和信念:“欲吾国民知近世思想变迁之根由,又知此种学术,不能但视为博物家一科之学。而所谓天然淘汰、优胜劣败之理,实普行于一切邦国、种族、学术、人事之中,无大无小,而一皆为此天演大例之所范围。不优则劣,不存则亡,其机间不容发。凡含生负气之伦,皆不可不战兢惕厉,而求所以适存于今日之道云尔。”(注:梁启超:《天演学初祖达尔文之学说及其传略》,载《新民丛报》,第3号,190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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