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02)08-0103-05 拜上帝教是太平天国农民起义的思想理论武器,而从中西文化交流史的角度来看,它又是近代中西文化结合的先驱。对此结合,史学界从太平天国对西方宗教的利用、拜上帝教与基督教的本质差别、拜上帝教的中国化特征等许多方面作过比较深入的探讨,但对拜上帝教在结合中西文化时所表现出来的严重的畸形性,似尚未予以足够的注意。在笔者看来,要正确理解拜上帝教的独特性质、作用和结局等,充分认识此种畸形性是很有必要的。 所谓畸形性,就是非正常性。严格说来,由于中国近代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特定历史阶段,中西文化交流虽然是不可避免的发展趋势,却不具备正常交流的客观条件,因此,在整个交流的过程中,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中西文化畸形结合的现象。但比较而言,拜上帝教的畸形性显得尤为集中突出,以致成为一种颇为引人注目的“文化怪状”的典型。 一、在拜上帝教中,中西文化的结合极为混杂 拜上帝教源于西方基督教。从这一宗教源头来考察,拜上帝教所接触到的内容其实并不繁杂。作为基督教文本的著作只有数种,即梁发所撰的《劝世良言》,《旧约》和《新约》圣经,传教士麦都思的《天理要论》(此著经节录后与圣经一道被刻入太平天国“旨准颁行诏书”),以及洪秀全1847年在广州美国牧师罗孝全那里可能读到的罗自己编注的《救世主耶稣新遗诏书》、《耶稣圣书》、《真理之教》、《问答俗话》等基督教小册子。(注:参见王庆成著:《太平天国的历史和思想》,中华书局,1985年,第29页。当然不能断定这些就是洪秀全等人所读到的基督教著作的全部,例如洪仁玕在香港就很可能还阅读了其他有关著述。)这些著作不论精粗深浅,它们所传播的基督教基本教义是保持一致的,其所体现的宗教精神和所希望达到的目的也是没有差异的。它们提供给拜上帝教的,是一种自成体系、比较单纯的西方宗教。 然而,洪秀全等人虽然接纳了基督教,却并未像基督教徒那样对基督教采取始终虔诚信奉、潜心钻研其精义的态度,接纳外来的宗教是为了创建自己的宗教。在拜上帝教创立和发展的过程中,为了理解、证明、传布来自中国之外的陌生的宗教教理教义,更重要的是,为了使单纯的基督教符合自己多种多样的需要,他们在基督教义中掺入,或者说在基督教义之外附加了大量中国传统文化的资料,这些资料十分庞杂,大约言之,可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带有宗教性的名词概念。如用来印证上帝自古以来就作为独一真神而存在,记载于中国历史典籍《诗经》、《尚书》中的帝、上帝、皇上帝、天、皇天、神天等称谓,用来代表与上帝为敌的邪神魔鬼的阎罗妖、东海龙妖、菩萨和神仙偶像,以及邪教、堪舆、卜、筮、祝、命、相、聃、佛、尼、女巫等事物。(注:参见王庆成著:《太平天国的历史和思想》,中华书局,1985年,第295-296、321-326页。)此外,还有用作太平天国诸王神性封衔的风师、云师、雨师、雷师、电师等称号及用以泛指神异力量的天兵天将等说法。在这些名词概念中,见于古籍的帝、天等词尽管在中国历史发展的某些时期曾具有至上神的意义,但从未成为像基督教耶和华这样的代表独一真神的专有名词,中国的祭天拜帝与基督教的敬奉上帝在内涵上相差甚远;拜上帝教反对信邪教、拜偶像与基督教是一致的,但它所指斥的有形无形、天上人间的魔鬼与基督教所赋予的魔鬼的意义又很不相符。至于将风云雨雷电等天象比附人事,更是与基督教完全不同的文化观念。可见,即使在宗教这同一个层面,中西文化的结合也是很不吻合的。 另一类是世俗性的思想文化观念。这一类资料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其涉及面非常广泛。其中既有自古以来,中国人所崇尚和追求的以“唐、虞三代之世”、尧舜禹稷汤武之行、孔子大同之道为代表的美好社会理想,又有对现实社会中“世道乖漓,人心浇薄,所爱所憎,一出于私……相陵相夺相斗相杀而沦胥以亡”等黑暗现象的谴责和对“公平正直之世……强不犯弱,众不暴寡,智不诈愚,勇不苦怯之世”的呼唤;(注:见《原道醒世训》,中国史学会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国》(下简称《太平天国》)第1册,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第91-92页。)既有对代表统治者利益的中国传统纲常观念和秩序的坚决维护,规定天王掌握对臣民的赏罚乃至生死予夺大权,(注:《天朝田亩制度》,《太平天国》第1册,第323-324、321-322页。)“总要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妇妇”,(注:《天长次兄亲目亲耳共证福音书》,《太平天国》第2册,第515页。)又有对下层人民基本生活愿望的鲜明反映,主张“有田有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注:《天朝田亩制度》,《太平天国》第1册,第323-324、321-322页。)祈求“有衣有食,无灾无难,今世见平安,升天见永福”、“灾病速退,身体复安”、“家中吉庆,万事胜意”等等;(注:《天条书》,《太平天国》第1册,第75-76页。)既有对中国传统伦理道德观念的肯定,主张“非礼四勿”、孝敬父母、知命安贫、积善除恶、严男女之别等等,又有对各种违背道德规范的“不正”之行,如淫乱、忤父母、行杀害、为盗贼及赌博、吸洋烟等的批判;既有对奋勇杀敌、起义成功后尽享荣华富贵的封许和夸耀,所谓“脱尽凡情顶高天,金砖金屋光焕焕。高天享福极威风,最小最卑尽绸缎。男着龙袍女插花,各做忠臣劳马汗”,(注:《天命诏旨书》,《太平天国》第1册,第68页。)所谓“出则服御显扬,侍从罗列,乃马者有人,打扇者有人,前呼后拥,威风排场,可谓盖世”,(注:《天情道理书》,《太平天国》第1册,第390页。)又有对违犯太平天国各项纪律规矩的严厉惩罚,如犯第七天条(不许淫邪)者“一经查出,立即严拿斩首示众,决无宽赦”,(注:《天命诏旨书》,《太平天国》第1册,第68页。)又如告诫“手不顾主该斩手,头不顾主该斩头”,“看尔想试云中雪,天情道理不识得;看尔想试五马分,因何大胆自作孽”,(注:《天父诗》之三五五、三五七,《太平天国》第2册,第481页。)等等。这些现实观念与基督教教义并非毫无相通之处,毋宁说,有些方面的内容正好是彼此契合的,最显著的事例就是摩西十诫与中国某些传统道德观念的一致。但总的说来,西方基督教义与中国世俗性思想文化观念是两大互相独立的文化体系,基本宗旨和根本精神的重大差异决定了它们不可能内在地融合在一起。何况就是上述中国世俗性思想文化观念本身,也是博采旁收,良莠不齐,无法形成有机的文化统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