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1569(2002)01-0042-08 从18世纪中期至1860年,基督教在中国被视为异教,此间不准外国传教士在中国游历布道。当时新教差会要向中国传教的唯一选择是在东南亚使海外华人皈依基督教,然后靠他们把基督教带到中国传播。本文调查了19世纪期间美国浸信会面向中国的传教活动,研究焦点落在华人浸信会跨国网络在中国南海出现的过程,提出海外华人基督教徒沿着所建立起来的沿海网络,由暹罗到香港,再向广东东北部潮州方言区发展。因为在英国人打赢鸦片战争(1839-1842)之前,中国沿海地区禁止基督教的传播,所以归国的华人基督教徒面临着相当的个人生命危险。尽管环境不利,但他们成功地利用亲缘关系、村落与印刷的网络,发展信众并修筑教堂。在没有基督教传教士总领的情况下,他们使基督教思想本土化,并布道实践,因而对基督教在中国的本土化做出了贡献。 浸信会在曼谷的早期传教活动 浸信会在海外华人社区中是如何开始传教的是一个引人入胜的历史,因为这涉及到19世纪初有一个有争议的普鲁士传教士郭士立(KarlGutzlaff,1803-1851)。1826年,郭士立首先由荷兰传道会(Netherlands Missionary Society)派到荷属东印度(Dutch EastIndies)的海外华人中工作。但在1828年他忽略了原来的工作而与伦敦会(London Missionary Society)的捷科布·汤姆林(Jacob Tomlin)以及在新加坡和暹罗的三个中国助手一同工作。从1828年到1831年,郭士立使一群讲方言的华人皈依基督教,在人数上是最多的。在潮州的华人居住在暹罗南岸大多数的城镇和乡村。他们与中国做生意,收益颇丰,此外还积极参与商团的种植工作,比如甘蔗、胡椒与烟草(注:G·威廉·斯金纳(G.William skinner):《泰国华人社团的历史分析》(Chinese Society in Thailand:An Analytical History),艾思卡(Ithaca)、纽约,1957,83-84。)。在曼谷,郭士立指导几个基督教问道者并在1830年至1831年间使一个潮州移民皈依,叫庞太(音译,原名不可考,英文名Boon Tee,译者注)(又,Bun Tai;Bunty,原文注)。皈依后,此人为郭士立在移民中布道传福音。他甚至计划去前法属印度支那,在潮州社区中传教,但这个计划没有实现,因为前法属印度支那正在与暹罗开战(注:郭士立1831年4月1文:《关于暹罗的翻译工作,收入英国伦敦大学亚非研究院图书馆世界传道会档案》(C.W.M.)《1830-1839的华南》1号档B箱3号夹。)。关于庞太的背景与传道办法,郭士立没有多少叙述。庞太很可能从曼谷的家人与朋友入手,利用当地的网络使其他的华人皈依。 不管庞太使用什么样的办法,他是一个出色的传道人,不负郭士立的期望。他独立布道的能力使郭士立确信:海外华人基督教徒经过指导,在得到支持的前提下可以在自己的民众中传道。曼谷的潮州社区是一个传教的希望之土。郭士立在1844年建立了汉学会(Chinese Union),雇佣在西方传教士指导下的当地传道人。此举是否是郭士立受了庞太介入传教一事鼓舞所为,我们无从知道。但是我们知道:潮州传道人在19世纪40年代汉学会的传教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一个叫“明”的人在1847年担任汉学会会长(注:胡德(George A.Hood):《未完成的使命?英伦长老会在华南岭南的传教史》(Mission Accomplished?The English Prebyterian Mission in Lingtung,South China),福郎霍特(Frankfurt),1986年版第22页。)。我们只能猜测:由于郭士立与庞太在曼谷共事的早期经历,郭氏可能对潮州基督徒有了良好的印象,于是乐于请他们做助手。 1831年,郭士立抱怨欧洲新教组织对他的工作支持不足(注:郭士立1831年4月1文:《关于暹罗的翻译工作,收入英国伦敦大学亚非研究院图书馆世界传道会档案》(C.W.M.)《1830-1839的华南》1号档B箱3号夹。)。于是他向美国的教会求助,要求向暹罗派送更多的传教士并给予其他帮助(注:翟斯·G·露茨(Jessie G.Lutz):《不小的错误观念:郭士立与19世纪美国赴华差会的兴起》("The Grand Illusion:Karl Gutzlaff and Popularization of China Missions in the United States Attitudes during the1830s"),辑入帕特里西亚·尼尔斯(Patricia Neils)《美国对华态度与政策》(United States and Policies toward China),阿曼克(Armonk)、纽约,1990年版第46-77页。)。美国浸信会对此请求作出反应,在1832年将庄约翰(JohnTaylor Jones)由缅甸调往曼谷,在1835年又派璘为仁(William Dean)(注:卡尔·E·布兰德佛德(Carl E.Blanford):《泰国的华人教会》(Chinese Churches in Thailand),曼谷,1962年版第32-34页。)来。在庄约翰到达之后,郭士立决定离开曼谷去中国南部沿海的澳门。1832年10月,他在查顿与孖地信的洋行所属的鸦片船“塞尔夫”号(Sylph)上做翻译。从那个时候到1839年鸦片战争期间,他多次作为鸦片商船翻译和情报员到中国沿海地带。鸦片战争期间。他为英军充当翻译和情报员。1842年夏季,他在中英签定《中英南京条约》的谈判过程中也颇为活跃(注:阿瑟·威利(Arthur Waley):《中国人眼中的鸦片战争》(The Opium War Through Chinese Eyes),伦敦,1958年版第222-224页。)。郭士立与鸦片商的联系与他传教士以及和平使者的身份相矛盾。郭士立的例子表明了一些早期传教活动是顺着由东南亚到中国的鸦片贸易路径而来。美国浸信会也是如此。